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zb-zbt2023-026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丁小锋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若宪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的委托,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炸药生产线智慧型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炸药生产线智慧型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
2.招标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
3.招标编号:LNZB-ZBT2023-0267
4.项目概况: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炸药生产线智慧型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
5.招标范围: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炸药生产线智慧型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包含:软化水净化设备、超低温环境常温空气能机组、电加热蒸汽发生器及其配套的设备、电源/PLC控制系统(包含:供水系统液位自动控制、蒸汽压力自动控制、设备自动启停、预约定时控制和运行数据存储及信息传输系统、设备与控制箱连接电线/电缆)、电控系统、管路系统、缓存保温水箱等设备、辅材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上岗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6.建设地点: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炸药生产区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安装及调试。
9.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投标人近3年内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须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6)提供的产品应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投标人无不良供货、使用和售后服务记录。
(7)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货物(包括:电加热蒸汽发生器,超低温环境高温空气能热泵机组,智能控制系统,信息化监测系统,电加热热水恒温机)的制造商出具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制造商公章)。
(8)标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的须提供拟设备制造商(包括:电加热蒸汽发生器,超低温环境高温空气能热泵机组,智能控制系统,信息化监测系统,电加热热水恒温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格式自拟,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所投设备如涉及特种设备的,还应具有相应特种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
(10) 所投设备如为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等产品的应具有相应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认证。
(11) 投标人在 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材料)。
(1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期前)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者信用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
(13) 本项目需要的除(3)以外的施工资质,中标人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14)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备供货商,联合体家数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6月21日08时30分---2023年06月26日16时30分。
2、获取方法: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
3、现场购买地址: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12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4、在线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第5款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邮费自理)。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5、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⑴营业执照;
⑵符合“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⑶符合“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⑸投标人按照“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6、采用现场购买方式的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采用在线购买方式的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2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纸质递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2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抚顺矿业集团十一厂五楼会议室(抚顺市东洲区平山北街7号),现场纸质开标
六、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
地址:抚顺市东洲区平山北街7号
联系人:丁小锋
电话:024-5253134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李若宪、沈思思
电话:024-82612028/7
电子邮件:lngczbyxgs@126.com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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