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智慧景区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2520.1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采购项目名称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智慧景区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
2.预算金额
25201607.57元
3.项目概况
3.1项目背景
本项目是《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创建国家 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9〕46号)、《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顶层设计(2021-2025年)》(长政办发〔2020〕49号)及《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建设三年(2021-2023年)行动计划》(长政办发〔2020〕49号)的具体要求,建设完成后将极大地丰富景区的管理、服务、体验手段,为现代新景区旅游、新传播、新行为、新市场、新模式提供高科技服务,提高景区管理能力,增加景区宣传营销手段以及提升游客的游览体验感官。项目建设的需求明确,建设意议重大。
建设重点推进《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创建国家 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9〕46号)要求的实施智慧文旅工程,拓展互联网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逐步实现文化旅游智慧监管、智慧营销和智慧服务。到2022年,4A级以上景区实现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5A级国有景区全面实行门票预约制度。《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顶层设计(2021-2025年)》(长政办发〔2020〕49号)要求的统筹服务入口,实现便捷惠民服务,推进智慧文旅建设,构建综合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文旅大数据开发。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建设三年(2021-2023年)行动计划》(长政办发〔2020〕49号)要求的坚持落地“26”个专项行动组成的工程项目体系中的,智慧文旅应用提升专项:建设文旅主题数据库,优化智慧文旅平台,实现文旅大数据开发应用。
本项目采用创新技术和创新应用,为旅游景区的管理和服务提供新的模式,实现传统旅游管理方式向现代管理方式转变。通过信息技术,可以及时准确地掌握游客的旅游活动信息和旅游企业的经营信息,实现旅游行业监管从传统的被动处理、事后管理向过程管理和实时管理转变。这些创新的管理与服务模式可以极大促进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在旅游行业中的现代化管理水平。通过服务信息体系为游客提供全面的吃、住、行、游、购、娱信息,同时实现咨询、投诉、预订、报警、导游、停车引导等人性化的需求,让游客获得游前认知、游中体验、游后分享的全程服务,进而提高游客满意度,提高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品牌形象与口碑,促进旅游消费,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使旅游产业的融合创新有了更广阔的落实空间,使景区经济真正融入国民经济的各种产业当中,成为一种综合性强而又具有很强带动作用的产业。实现对旅游各要素有机整合,从而催生出更多的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创造新的旅游业态,形成完善的行业生态体系。
3.2建设目标
(1)引领区域旅游产业发展
此次项目建设是完善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各个景区管理、服务功能,提升各个景区的服务质量,打造游客高满意度的旅游目的地,夯实橘子洲、岳麓山景区5A景区成果,同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优化区域布局,辐射周边区域,带动区域旅游产业发展。
(2)构建安全有序服务体系
面向旅游管理机构,以“基于大数据的产业服务型管理”为核心理念,基于“大数据”,实时获取旅游景区的运行状态信息,并面向旅游管理机构、景区管理部门,提供不同级别的旅游产业全链条的数据统计与智能数据挖掘界面,站在大数据洞察、大数据分析与大数据预测机制上,实现基于旅游产业全链条的科学管理与决策模式,实现旅游管理科学化和智慧化。
(3)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品质
面向游客公众,以“至繁归于至简”为核心理念,建设完全面向游客需求的景区公共服务体系,使游客获取服务方式更多样化,增加服务的互动性、实时性和便捷性,从而进一步优化游客旅游全过程的游览体验,促进游客在旅游信息获取、旅游计划决策、旅游产品预订支付、享受旅游、回顾和评价旅游等方面方式的转变,享受无处不在的全方位的智慧旅游服务。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详见附件《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三、技术规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合格。
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知识产权要求及保密协议
1.1供应商保证所交付的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供应商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1.2供应商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1.3如果第三人就甲方使用并拥有供应商交付的软件、技术服务、技术资料等提出或指控采购人侵犯了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名称权、肖像权和其他民事权利,则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日内,与该第三人进行和解或诉讼,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则供应商负责赔偿。
1.4供应商应保证免费向采购人指定的其他系统开放端口协议,以便采购人的其他系统可以和供应商的系统进行无障碍的对接。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定制形成的软件源代码,如果采购人要求供应商移交该源代码的,供应商应配合甲方进行移交。
1.5若本项目新产生知识产权,则归甲方拥有
1.6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业务信息):
1)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资料数据、技术成果、商业秘密的内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2)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内容;
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资料、数据及文件等信息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4)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在项目中接触到的需要保密的情报和资料。
(2)保密人员范围:
1)甲方:参与该项目组织、验收、使用及可接触到供应商提供资料及技术成果的人员。
2)供应商:项目组成员及可接触到甲方提供的资料的人员。
3)监理方:项目组成员及可接触到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的人员。
7、保密期限: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十年内。
8、泄密责任: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泄漏本合同中规定的需要保密的技术信息和业务信息,致使对方发生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2.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及安装调试
2.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2乙方的交运通知及相关事项
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10天前以传真或电传等方式通知甲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
2)乙方负责安排自发运地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交货日期以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为准。
4)乙方装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3保险
由乙方负责办理保险,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4安装调试
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用户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用户单位。
3.质量保证要求
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关于产品质量的法律规章、规定,保质期内的质量保证及故障响应可以达到以下要求:
1、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原装正品。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进行更换,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质保期满,更换设备价格不高于投标单价。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在维保期内,供应商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本项目免费维保期为不少于3年(维保期以供应商投标文件为准),从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维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设备维护和软件系统维护服务、应用软件升级、系统定期检测服务、故障处理等保修服务,维保期间提供4人驻场,运维服务人员食宿乙方自理。
6、乙方需制订相关运行维护制度,包括专门的抢修流程及内部日常管理、考核制度,并建立维护台账,严格按承建规范和标准执行。维护台账应包括设备名称、编号、安装位置、检定(验收)时间、功能及性能指标、建设单位、管理单位、承建单位、维护单位、验收完成后设备现场图片、质保期、责任人等信息,以及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计量检定证书、检测报告影印件、质保书、施工图影印件、使用手册等资料。
7、如因服务、保障不到位,致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事故发生的,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按照考核办法和标准进行处罚。因保管不善造成(资产)物品遗失,除照价赔偿外,一次性处以原值的五倍罚款。
8、对供应商信息系统和弱电服务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供应商按法律和政策规定给员工购买必要的社会保险,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运维服务人员所产生的法律问题与甲方无关。
9、供应商员工须统一工装和工牌,持证上岗;须持有健康证明,相关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供应商无权处置属于甲方所有的物业及弱电设施设备;管理期间不能擅自使用和租借物业设施(包括教室、会议室、住房等)及信息系统和弱电设备,一经发现,由甲方按甲方租用标准5倍以上进行经济处罚。
11、运维服务管理用房提供:由甲方按照工作性质和工作实际需求,提供适当合理的办公和管理用房,供应商驻场人员所需要其他用品供应商自行负责;
12、如在系统投入运营后出现诸如:系统运行不顺畅、投诉多等问题,供应商须进行原因分析,如是供应商实施缺陷原因,供应商负责免费解决和优化。
4.组织管理要求
4.1供应商必须成立合理的实施团队,建立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4.2供应商必须指定专职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配置相应的软件及硬件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监督人员,保证有足够的高素质人员参加本项目的建设,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4.3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承担过系统开发经验,能够与采购人进行良好沟通,具备相关产品集成、应用和开发的能力。
5.培训和售后服务要求
5.1培训要求
为确保采购人能放心使用,供应商需派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培训项目管理员等相关操作人员,免费讲解软件、硬件的所有功能及简单故障排除的方法,以保证系统运行可靠维护方便。需为客户提供软件、硬件使用的操作培训(数量根据参训人员确定,原则上不少于8课时/天,共计5天,累计课时5*8=40课时),通过培训后,用户可以熟练的操作使用系统,管理员能够进行日常维护,并处理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简单故障。软件系统需提供电子版的操作手册说明。
5.2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要求:
项目运行免费维护期不低于叁年,从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运行维护期内应免费保证本项目所建系统正常稳定地运行,安排固定的项目经理进行跟踪服务,指定专人提供服务。要求提供相关项目运行维护方案。
针对本次项目,中标人须成立售后服务团队提供质量保障,提供7*24小时的最优质服务。质保期内遇系统出现故障,采购人无法解决时,售后服务团队须在2小时内响应,12小时修复;主要设备故障能做到2小时响应到现场,6小时解决问题。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质保期内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
六、验收标准:
6.1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2验收条件
(1)全面完成系统的设计、开发、测试和集成工作,基本达到功能、性能、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2)用户对系统的使用方式满意,确实方便了用户,提高了用户的效率,达到了系统的设计目标;
(3)系统运行基本稳定,上线试运行后确保不会影响业务部门的正常工作。
(4)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5)各个分项工程全部初验合格;
(6)已通过软硬件测试评审;
(7)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
(8)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9)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
(10)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11)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采购方同意;
(12)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6.3项目验收组织与费用
本项目将成立由甲方、供应商、监理方及项目专家组等组成的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4系统验收交付
项目验收交付可以计算机光盘和纸介质形式进行提交,包括软件载体(光盘或磁盘)和相应的文档。系统交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交付内容:
(1)《软件需求说明书》
(2)《需求确认书》
(3)《软件设计说明书》
(4)《数据库设计文档》
(5)《测试分析报告》
(6)《用户手册》
(7)《系统管理员手册》
(8)《系统数据库字典》
(9)软件系统源代码(电子)
七、其他要求:
(六)结算方法
付款人: 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合同签署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信息化部分及工程部分各支付30%)。
2.第二次付款:硬件安装调试完毕,软件平台试运行稳定,经甲乙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软件测评,同时邀请专家进行联合评审会)后,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70%)。
3.第三次付款:信息化部分验收合格之日起运维满三年,无质量服务纠纷,支付至信息化部分合同金额的95%,投标人承诺增加的维护期满后支付该部分尾款;工程部分经长沙市财评中心审定后,支付剩余尾款。
(七)检验和测试
1.进场前的检验和测试
1.1在系统上线试运行前,供应商应对软硬件系统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与测试,并出具一份证明系统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测试报告。
1.2甲方有权对供应商检验或测试过的软硬件系统进行检验和测试,以确认系统是否能符合规定的目标与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系统不能满足规定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供应商应更换被拒绝的系统,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定的要求,由此对甲方产生的损失,应由供应商承担。
1.4本项目需按照信息安全等保二级要求建设,供应商须配合等保测评工作及相关整改工作到直至符合要求。
2.系统现场安装、调试、检验与测试
2.1供应商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的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2供应商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供应商须加强安装调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3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用户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用户单位。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如因服务、保障不到位,致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事故发生的,中标人承担全部政治、法律和经济责任,按照考核办法和标准进行处罚。因保管不善造成(资产)物品遗失,除照价赔偿外,一次性处以原值的五倍罚款。
4.对中标人信息系统和弱电服务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中标人按法律和政策规定给员工购买必要的社会保险,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运维服务人员所产生的法律问题与甲方无关。
5.中标人员工须统一工装和工牌,持证上岗;须持有健康证明,相关检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无权处置属于采购人所有的物业及弱电设施设备;管理期间不能擅自使用和租借物业设施(包括教室、会议室、住房等)及信息系统和弱电设备,一经发现,由采购人按采购人租用标准5倍以上进行经济处罚。
7.运维服务管理用房提供:由采购人按照工作性质和工作实际需求,提供适当合理的办公和管理用房,中标人驻场人员所需要其他用品中标人自行负责;
8.运维服务人员食宿中标人自理。
9.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1.采购项目名称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智慧景区平台建设项目(第二次)
2.预算金额
25201607.57元
3.项目概况
3.1项目背景
本项目是《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创建国家 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9〕46号)、《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顶层设计(2021-2025年)》(长政办发〔2020〕49号)及《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建设三年(2021-2023年)行动计划》(长政办发〔2020〕49号)的具体要求,建设完成后将极大地丰富景区的管理、服务、体验手段,为现代新景区旅游、新传播、新行为、新市场、新模式提供高科技服务,提高景区管理能力,增加景区宣传营销手段以及提升游客的游览体验感官。项目建设的需求明确,建设意议重大。
建设重点推进《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创建国家 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9〕46号)要求的实施智慧文旅工程,拓展互联网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逐步实现文化旅游智慧监管、智慧营销和智慧服务。到2022年,4A级以上景区实现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5A级国有景区全面实行门票预约制度。《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顶层设计(2021-2025年)》(长政办发〔2020〕49号)要求的统筹服务入口,实现便捷惠民服务,推进智慧文旅建设,构建综合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文旅大数据开发。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城市建设三年(2021-2023年)行动计划》(长政办发〔2020〕49号)要求的坚持落地“26”个专项行动组成的工程项目体系中的,智慧文旅应用提升专项:建设文旅主题数据库,优化智慧文旅平台,实现文旅大数据开发应用。
本项目采用创新技术和创新应用,为旅游景区的管理和服务提供新的模式,实现传统旅游管理方式向现代管理方式转变。通过信息技术,可以及时准确地掌握游客的旅游活动信息和旅游企业的经营信息,实现旅游行业监管从传统的被动处理、事后管理向过程管理和实时管理转变。这些创新的管理与服务模式可以极大促进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在旅游行业中的现代化管理水平。通过服务信息体系为游客提供全面的吃、住、行、游、购、娱信息,同时实现咨询、投诉、预订、报警、导游、停车引导等人性化的需求,让游客获得游前认知、游中体验、游后分享的全程服务,进而提高游客满意度,提高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品牌形象与口碑,促进旅游消费,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使旅游产业的融合创新有了更广阔的落实空间,使景区经济真正融入国民经济的各种产业当中,成为一种综合性强而又具有很强带动作用的产业。实现对旅游各要素有机整合,从而催生出更多的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创造新的旅游业态,形成完善的行业生态体系。
3.2建设目标
(1)引领区域旅游产业发展
此次项目建设是完善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各个景区管理、服务功能,提升各个景区的服务质量,打造游客高满意度的旅游目的地,夯实橘子洲、岳麓山景区5A景区成果,同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优化区域布局,辐射周边区域,带动区域旅游产业发展。
(2)构建安全有序服务体系
面向旅游管理机构,以“基于大数据的产业服务型管理”为核心理念,基于“大数据”,实时获取旅游景区的运行状态信息,并面向旅游管理机构、景区管理部门,提供不同级别的旅游产业全链条的数据统计与智能数据挖掘界面,站在大数据洞察、大数据分析与大数据预测机制上,实现基于旅游产业全链条的科学管理与决策模式,实现旅游管理科学化和智慧化。
(3)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品质
面向游客公众,以“至繁归于至简”为核心理念,建设完全面向游客需求的景区公共服务体系,使游客获取服务方式更多样化,增加服务的互动性、实时性和便捷性,从而进一步优化游客旅游全过程的游览体验,促进游客在旅游信息获取、旅游计划决策、旅游产品预订支付、享受旅游、回顾和评价旅游等方面方式的转变,享受无处不在的全方位的智慧旅游服务。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详见附件《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三、技术规格:
序号 | 项目类别 | 建设内容 | 备注 |
一 | 景区数据资源中心 | 建设数据资源中心,全面汇聚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企业、相关机构、从业人员、游客等旅游信息,吃、住、行、游、购、娱等管理、服务及景区资源信息,实现旅游相关领域、体系和各业态企业数据的集中统一采集、存储、处理,以及相互之间信息的互通互联和信息共享、查询,为上层应用系统的进行分析和决策提供支撑。需实现旅游公共服务的数据采集、处理、发布数据主要应用的规范化和智能化,发挥数据综合服务作用和数据主要应用效能,提升管理局旅游管理服务水平。 | |
二 | 景区综合管理平台 | | |
1 | 三维可视化展示系统 | 构建三维可视化展示系统,实现通过大屏展示端,展示景区实时运行情况,方便景区管理人员直观了解景区运行情况,客流超限快速预警。系统以数据采集、智能硬件、物联网管理、数据可视化为基础,将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及周边管控平台的各项数据以三维模型、三维动画等可视化手段在相应的场景中进行交互式的呈现。集中展示景区、交通、客流等信息,实时监控各设备及安防的相关情况,对景区相关信息进行全面的多样化地展示。 | |
2 | 大数据分析系统 | 建设大数据分析系统,依托于数据资源中心整合的各方数据和景区旅游资源基础数据,对游客进行多维度的精准分析,为景区在进行日常运行监管、安全应急指挥调度以及制定宣传营销策略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对外地来景区的游客进行客源地分析和流量走势预测,帮助景区旅游管理部门做到事前预测预警、事中引导分流、事后精准营销;对景区内游客规模、游客在景区内的分布等数据进行收集和存储,通过统计不同时间和空间的游客数据来分析其变化趋势,运用计算机仿真等技术手段,对游客流量进行预测,最终形成固定的、执行力强的调度和分流计划和应急调度方案。 | |
3 | 物联网系统 | 建设的物联网系统具有全连接能力,既能接入景区的硬件、传感器等设备,又能对接网页应用、小程序、公众号等各种形式的物联网应用和系统。系统一方面可以提供多种物联网协议对接服务,另一方面可以提供开放的API,通过整合系统的基础能力和外部合作伙伴的多种引擎能力,提供不同场景下的的物联网应用解决方案,通过设备数字化、智能分析、多系统联动。 | |
4 | 应急指挥调度系统 | 建立旅游应急指挥系统,快速关细的获取事件发生现场的各种实时信息,并结合应急预案数据库和GIS平台,以最快的速度组织最有效的救援和事件处理,将应急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 |
5 | 投诉管理系统 | 建设投诉管理系统,通过在景区自有的服务热线和门户网站上开通投诉通道,实现游客在线进行投诉建意。系统后台可实现投诉确认、投诉受理、投诉处理。系统可针对投诉数据,从区域、投诉对象、投诉问题、线索来源等多维度进行案件分析,也可按周、月分析投诉趋势,以及统计展示投诉事件的处理情况。保障游客在旅游消费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提升游客的消费满意度。 | |
6 | 舆情监测系统 | 建设舆情监测系统,即时获取互联网舆数据,及时发现网上传播的涉及相关景区的各种负面信息,从而及时采取准确的应对措施。系统用于监测与景区相关的预警、热点、负面事件,保证管理者及时获取事件发生反馈,并对事件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处理,追踪事件传播势态,协助分析舆论倾向,防止事态扩大。 | |
7 | 智慧管理APP | 建设景区综合管理APP,为景区管理提供便捷的移动办公工具,让景区管理者“一部手机”洞悉全局,可实现景区运行数据实时查看,管理决策有据可依,事件处理全程跟踪。根据应用系统使用的场景需要,将对视频监控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投诉管理系统等系统的部分功能进行手机端的开发使用。 | |
8 | 分时预约系统 | 建设分时预约系统,实现与疫情健康码打通,实现景区客流的精准管控,为景区假日和高峰期应急管理提供基础。培养游客预约旅游习惯,不断提升游客体验。分时预约数据和实际入园汇总数据的展示和分析,结合分时预约平台游客预约数据进行分析,为景区管理局科学决策、客流精准管控、假日高峰期应急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 |
9 | 综合管控系统 | 建设综合管控系统,整合景区所有跨部门、跨业务的孤立系统,实现景区信息化系统的统一化管理和全园区、多系统综合调度;多维度海量数据分析,实现景区客流、安全事件智能预警;为游客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一键报警,实现安全事件的快速上报和处理,提升景区服务水平及游客满意度。 | |
10 | 三维仿真应用平台 | 建设三维仿真应用平台,基于先进理念的可视化管理核心,引入“可视化数据、一张图”的概念,系统一张图管理、设备一张图控制。通过景区地图可一览景区所有系统运营情况,集监测、控制、维护、管理功能于一体,实现对全景区的实时控制管理。 | |
11 | 古树名木管理系统 | 建设古树名木管理系统,可基于地图展示模块对古树名木空间数据和复壮详情等数据进行查询,并实现古树复壮信息的分析及管理、古树名木台账管理、状态信息提交、移动终端现场信息调取等功能。 | |
三 | 游客综合服务平台 | | |
1 | 游客服务小程序 | 建设游客服务小程序,实现游客通过移动互联网进行需求访问,主要解决游客到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后在“吃、住、行、游、购、娱”方面的需求,提供与之相应的旅游服务,提升游客的满意度,在微信小程序应用上为游客提供行前、行中、行后的全程旅游信息服务。 | |
2 | 景区手绘地图 | 对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各个景区,绘制形象生动的景区导游图,根据景区特色,融入创意元素,多种风格突出景区的景点,同时兼具路况导航、路线设计、周边设施查询、测距等丰富功能,实现精准定位、朝向识别。 | |
3 | 一图游系统 | 以微信公众平台为载体,打造“一图游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系统,为游客提供景区导览图、智能语音导游、实时资讯服务等智能服务,能彻底解决游客在景区容易遇到的迷路、拥堵、排队、信息滞后等问题,满足游客在景区的在线导览,导游等各种需求,同时为游客提供清楚的景区旅游线路指引,让游客游览景区时更加明晰。 | |
4 | 720全景漫游 | 通过景区720全景全方位展示,让游客更加直观的了解景区情况,使游客有一个轻松惬意的视觉体验, 本次设计覆盖岳麓山风景名胜区5个景区1个公园;麓山景区20个点位、橘子洲景区20个点位、桃花岭景区15个点位、咸嘉湖景区20个点位、天马山景区15个点位、望月公园15个点位。 | |
5 | AR增强体验 | 通过AR技术实现识别景区中的花草树木、识别景区文物及景点。通过分析图像的一部分特征以及位置关系来识别景区景点、文物和花草等,提高游客的参与度,增强游客的粘性。 | |
6 | 电子商务系统 | 建设电子商务系统,实现在商品在线销售,为景区、涉旅企业、特产商家、新媒体等运营主体快速送达消费用户,汇聚第三方流量转化为自己的粉丝会员。多种多样的销售、活动组合方式,搭配多级社交分享营销体系,可以快速的拓展用户,多方获利,实现社交+电商的营销裂变。 | |
7 | 智能解说 | 建设智能解说系统,通过“人人导游、处处故事、共创文旅”的方式实现“耳听为史(文化历史),眼见为虚(虚拟现实)”的旅游新体验,以微信公众号的方式,提供多种讲解风格,多种互动方式如试听、购买、打赏、分享等,使宾客在体验高品质的智能解说的同时也能了解和传播岳麓山当地文化,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有深度、有广度、有温度的智慧文化旅游。 | |
8 | 接口建设 | 分为基础应用系统对接与第三方政务系统对接两部分,其中基础应用系统包括各个景区内已建设的信息化基础系统,如视频系统、WiFi系统、广播系统、LED大屏系统、停车场系统等;第三方政务系统包括长沙市智慧文旅平台、长沙市“城市超级大脑”、“我的长沙”城市综合服务平台等。 | |
四 |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 | |
1 | 视频监控及森林防火系统 | 本次项目在橘子洲景区、望月景区、天马山景区、麓山景区、咸嘉湖景区、桃花岭景区未覆盖或未覆盖全面的区域增加相应前端摄像机,实现游客可达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其中橘子洲景区建设64个监控点,望月公园建设48个监控点,天马景区建设27个监控点,麓山景区建设213个监控点,咸嘉湖公园建设125个监控点,桃花岭公园建设115个监控点。 建设麓山景区3个森林防火摄像头(山顶电视塔顶端2个,运营商信号塔1个),桃花岭景区2个森林防火摄像头。 | |
2 | 大屏系统 | 本期项目于麓山景区建设会议室LCD大屏、监控中心LCD大屏各一套;橘子洲景区建设会议室LCD大屏一套;咸嘉湖景区监控中心LCD大屏一套;桃花岭景区监控中心LCD大屏一套;天马山景区监控中心LCD大屏一套;望月公园会议室LCD大屏一套;管理局会议室LCD大屏一套;总指挥中心LED大屏一套。 | |
3 | 水质检测系统 | 在望月公园铜盆湖、天马山景区桃子湖、麓山景区爱晚亭、穿石坡湖、咸嘉湖景区、桃花岭景区各建设1套水质检测系统,实现智能化自动水质监控与管理,可切实提高水质管理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实现水质管理向科学管理、动态管理、精细管理和定量管理的转变,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支撑。 | |
4 | 智能升降柱系统 | 在麓山景区爱晚亭两侧通道建设智能升降柱系统,为景区最重要风景点也是景区人流主要聚集地之一,在确保游客安全的前提下有效强制性控制所有社会性车辆的驶入,做到主要景点人车强制性分离,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 |
5 | 交通诱导信息发布系统 | 对接橘子洲景区内所有停车场系统,信息进行实时发布,建设2套信息发布诱导屏,屏幕尺寸2块4.3 m?。 | |
6 | 停车诱导系统 | 在岳麓山东门停车场设置交通诱导,通过各停车场的数据采集模块对各停车场的车位、车牌等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并按照一定规则通过数据传输网络将信息送至中央控制模块,由中央控制模块对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后存放到数据库服务器中,同时分送给信息发布模块,提供诱导与反向寻车服务。 | |
7 | SOS报警柱系统 | 在麓山景区内新建3台,咸嘉湖景区新建1台,桃花岭景区新建1台SOS报警柱,望月公园新建1台SOS报警柱;有力提高指挥能力,增加游客安全感。 | |
8 | 户外信息发布系统 | 橘子洲入园口闸机旁、观光车上车处各建一套信息发布led屏,显示屏可用于商业宣传显示,同时兼顾播放广告、新闻、各类信息发布;景观亮化起到对项目整体形象美化展示作用。显示屏采用逐点校正、视频图像处理、及远程控制等先进技术,具有多种程序播放模式,满足景区的不同使用需求。 | |
9 | 门禁闸机系统 | 在橘子洲景区、望月景区、天马山景区、麓山景区、咸嘉湖景区、桃花岭景区布置相应的客流统计摄像机、人脸抓拍摄像机以及在橘子洲景区、望月景区、桃花岭景区布置人员通道闸机。 | |
10 | 停车场管理系统 | 在望月公园建设一套停车场管理系统,实现停车场管理的智能化和无人值守功能。通过前端抓拍摄像机采集识别获取车辆信息,利用网络将车辆信息数据发送至景区平台,利用车辆识别技术实现车牌号等相关数据比对,确保车辆的进出有据可查,确保车辆的进出可控,确保停车位的合理利用,加强出入口的高效和安全管理。道闸分别在望月公园的东门、西门及南便门。 | |
11 | 无人机预警管控系统 | 在橘子洲景区毛主席雕像附件建设一套无人机预警感控系统,通过不间断大功率射频信号干扰无人机,使1000-3000米半径范围内地区,免受无人机侵扰。 | |
12 | 环境监测系统 | 在麓山景区、咸嘉湖景区、桃花岭景区各建设一套环境监测系统,实现实时环境监测、环境异常信息提醒的功能。 | |
13 | 视频会议系统 | 在桃花岭总指挥中心内部署视频会议终端设备,通过电子政务外网,联通上级单位如应急管理局等,实现远程视频会议功能,同时对接互联网,互联网用户可通过视频会议APP或对应终端设备加入远程会议。 | |
14 | 数字广播系统 | 对望月景区象鼻山区域增加相应点位,实现景区覆盖,另外,天马山景区目前人流量集中在桃子湖,本次在桃子湖区域建设一套数字广播系统,麓山景区围绕各类小景点,小道路附近增加广播覆盖,咸嘉湖公园由于之前广播系统大部分已损,本次全部重新覆盖,桃花岭景区目前为止没有建设,本次建设主要在各个广场,桃花岭公园湖及主干道,达到广播权限分级设置、景区分级调用、管理处应急指挥、通过广播发布景区安全通知的作用。前端音柱设备配制:麓山景区60只,咸嘉湖景区52只,桃花岭景区41只,望月公园1只,天马山景区11只 | |
15 | 会议扩声系统 | 于咸嘉湖景区、管理局、总指挥中心、橘子洲景区、望月公园共建设5套会议扩声系统。包括专业音响、会议主席单元 、会议代表单元等建设内容。 | |
16 | 麓山景区票务管理系统 | 结合电子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及计算机网络技术等诸多高科技技术建设票务管理系统,实现计算机售票、检票、查询、汇总、统计、报表、防伪等各种票务控制管理功能。通过票务管理系统科学化的管理景区观光车、索道、滑道等票务销售,同时更好的服务游客;升级票务核销方式,通过手持终端进行核销,增加自助售取票机缓解购票窗口压力,增加线上购票渠道。 | |
17 | 智慧文创商店 | 建设景区集装箱形式的智慧无人文创商店,基于计算机视觉、深度学习、多传感融合等核心技术打造“即拿即走、无感支付”的新型旅游购物模式,实现高度数字化、智能化、无需人工收银的文创商店,并以灵活的部署方案落地景区场景,为游客带来新颖、有吸引力、高品牌识别度的旅游购物体验。 在麓山景区、橘子洲景区的核心景点旁建设两套集装箱式智慧文创商店。 | |
18 | UPS不间断电源系统 | 为保证系统稳定的不间断运行,需要建设可靠的UPS供电系统为系统运行提供保障。管理中心的用电设备主要有:大屏幕、各工作站计算机、机柜内设备等。UPS供电系统应能够为以上关键设备、终端提供供电保护,应具有较高的适应性、可用性、可管理性、可扩展性以及更低的维护费用。 橘子洲景区:1台20KVA UPS主机,电池配置16节12V 100AH,后备间2小时。咸嘉湖景区:1台10KVA UPS主机,电池配置16节12V 100AH,后备间2小时。桃花岭景区:1台10KVA UPS主机,电池配置16节12V 100AH,后备间2小时。天马山景区:1台10KVA UPS主机,电池配置16节12V 100AH,后备间2小时。望月公园:1台10KVA UPS主机,电池配置16节12V 100AH,后备间2小时。 | |
19 | 总指挥中心装修 |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桃花岭景区指挥中心定在桃花岭景区东门,设在2楼。 为保证未来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桃花岭景区指挥中心的工作,整个指挥中心建筑面积共123.26平方米,层高3.5米,梁下口2.9米。根据功能需要,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桃花岭景区指挥中心场地规划指挥中心大厅、设备间2个区域,其中指挥中心大厅109.63平方米、设备间19.63平方米。对指挥中心进行装修及配套工程建设,并进行电气系统、排风系统、消防系统、UPS系统、安防系统的建设 | |
20 | 麓山景区机房改造 | 机房按B级机房标准设计,将机房分割成数据机房、监控室两部分。本工程包括含机房装饰装修工程(含原有机房拆除、顶地墙基础装修、隔断工程、门窗工程及其他工程)、供配电系统(含电气安装、空调和新风、防雷接地工程)、机房消防系统(含气体灭火、消防报警及排烟机)、模块化数据机房(含机柜、配电单元、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精密空调系统、动环监控系统)、安防系统(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以及综合布线系统等机房工程的方案设计与施工。 | |
21 | 综合布线 | 根据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各景区情况,在原有室外通信管井及配电点的基础上,增加新建点位管道路由,主干管道如果重新建设就会占用大量资源,而且原有资源也不能再利用造成大量的浪费,所以大部分景区此次设计主干管道利旧,新增点位处增加相应的分支路由到主干路由,分支路由根据本次新建点位位置进行设计(包括线材、管材、安装附件、配置设备设施及地面开挖及恢复费用)。 | |
22 | 网络交换 | 核心交换机数量配置:为麓山景区,咸嘉湖景区,桃花岭景区,橘子洲景区,望月公园,天马山景区分别配置1台;24口交换机数量配置:麓山景区4台,桃花岭景区2台,管理局2台,总指挥中心2台,望月公园4台;环网交换机数量配置:麓山景区61台,咸嘉湖景区72台,桃花岭景区62台,橘子洲景区71台,望月公园31台,天马山景区23台;环网汇聚交换机数量配置:咸嘉湖景区7台,桃花岭景区6台,橘子洲景区16台,望月公园3台,天马山景区2台;防火墙数量配置:麓山景区,咸嘉湖景区,橘子洲景区,望月公园,天马山景区各1台;总指挥中心配置1台出口网关及1台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千兆光模块数量配置:麓山景区126块,咸嘉湖景区172块,桃花岭景区152块,橘子洲景区206块,望月公园82块,天马山景区54块,总指挥中心2块 | |
23 | 工程施工 | 麓山景区、咸嘉湖景区、桃花岭景区、景区管理局、总指挥中心、橘子洲景区、望月公园、天马山景区的工程施工,包括安装调试人工费、机械使用费、仪表使用费等直接费用以及其他相关间接费用 | |
五 | 应用支撑建设 | | |
1 | 计算资源 | 政务云提供 | |
2 | 存储资源 | 政务云提供 | |
3 | 总指挥中心互联网专线 | 500M(含一个固定IP),一年租赁费用 | |
4 | 裸光纤租赁 | 5条,一年租赁费用 | |
5 | 总指挥中心电子政务外网 | 100M(相关上级单位提供) | |
6 | 短信服务 | 推广短信1000万条 | |
7 | 景区正射影像制作(二维建模) | 麓山景区二维建模:景区面积5.65平方公里,制作1:1000数字化正射影像 橘子洲景区二维建模:景区面积0.9411平方公里,制作1:1000数字化正射影像 桃花岭景区二维建模:景区面积6.422平方公里,制作1:1000数字化正射影像 咸嘉湖景区二维建模:景区面积1.517平方公里,制作1:1000数字化正射影像 望月公园二维建模:景区面积0.18平方公里,制作1:1000数字化正射影像 天马山景区二维建模:景区面积0.8187平方公里,制作1:1000数字化正射影像 | |
| 合计 |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合格。
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知识产权要求及保密协议
1.1供应商保证所交付的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供应商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1.2供应商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1.3如果第三人就甲方使用并拥有供应商交付的软件、技术服务、技术资料等提出或指控采购人侵犯了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名称权、肖像权和其他民事权利,则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日内,与该第三人进行和解或诉讼,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则供应商负责赔偿。
1.4供应商应保证免费向采购人指定的其他系统开放端口协议,以便采购人的其他系统可以和供应商的系统进行无障碍的对接。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定制形成的软件源代码,如果采购人要求供应商移交该源代码的,供应商应配合甲方进行移交。
1.5若本项目新产生知识产权,则归甲方拥有
1.6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业务信息):
1)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资料数据、技术成果、商业秘密的内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2)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内容;
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资料、数据及文件等信息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4)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在项目中接触到的需要保密的情报和资料。
(2)保密人员范围:
1)甲方:参与该项目组织、验收、使用及可接触到供应商提供资料及技术成果的人员。
2)供应商:项目组成员及可接触到甲方提供的资料的人员。
3)监理方:项目组成员及可接触到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的人员。
7、保密期限: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十年内。
8、泄密责任: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泄漏本合同中规定的需要保密的技术信息和业务信息,致使对方发生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2.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及安装调试
2.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2乙方的交运通知及相关事项
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10天前以传真或电传等方式通知甲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
2)乙方负责安排自发运地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交货日期以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为准。
4)乙方装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3保险
由乙方负责办理保险,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4安装调试
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用户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用户单位。
3.质量保证要求
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关于产品质量的法律规章、规定,保质期内的质量保证及故障响应可以达到以下要求:
1、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原装正品。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进行更换,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质保期满,更换设备价格不高于投标单价。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在维保期内,供应商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本项目免费维保期为不少于3年(维保期以供应商投标文件为准),从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维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设备维护和软件系统维护服务、应用软件升级、系统定期检测服务、故障处理等保修服务,维保期间提供4人驻场,运维服务人员食宿乙方自理。
6、乙方需制订相关运行维护制度,包括专门的抢修流程及内部日常管理、考核制度,并建立维护台账,严格按承建规范和标准执行。维护台账应包括设备名称、编号、安装位置、检定(验收)时间、功能及性能指标、建设单位、管理单位、承建单位、维护单位、验收完成后设备现场图片、质保期、责任人等信息,以及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计量检定证书、检测报告影印件、质保书、施工图影印件、使用手册等资料。
7、如因服务、保障不到位,致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事故发生的,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按照考核办法和标准进行处罚。因保管不善造成(资产)物品遗失,除照价赔偿外,一次性处以原值的五倍罚款。
8、对供应商信息系统和弱电服务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供应商按法律和政策规定给员工购买必要的社会保险,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运维服务人员所产生的法律问题与甲方无关。
9、供应商员工须统一工装和工牌,持证上岗;须持有健康证明,相关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供应商无权处置属于甲方所有的物业及弱电设施设备;管理期间不能擅自使用和租借物业设施(包括教室、会议室、住房等)及信息系统和弱电设备,一经发现,由甲方按甲方租用标准5倍以上进行经济处罚。
11、运维服务管理用房提供:由甲方按照工作性质和工作实际需求,提供适当合理的办公和管理用房,供应商驻场人员所需要其他用品供应商自行负责;
12、如在系统投入运营后出现诸如:系统运行不顺畅、投诉多等问题,供应商须进行原因分析,如是供应商实施缺陷原因,供应商负责免费解决和优化。
4.组织管理要求
4.1供应商必须成立合理的实施团队,建立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4.2供应商必须指定专职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配置相应的软件及硬件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监督人员,保证有足够的高素质人员参加本项目的建设,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4.3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承担过系统开发经验,能够与采购人进行良好沟通,具备相关产品集成、应用和开发的能力。
5.培训和售后服务要求
5.1培训要求
为确保采购人能放心使用,供应商需派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培训项目管理员等相关操作人员,免费讲解软件、硬件的所有功能及简单故障排除的方法,以保证系统运行可靠维护方便。需为客户提供软件、硬件使用的操作培训(数量根据参训人员确定,原则上不少于8课时/天,共计5天,累计课时5*8=40课时),通过培训后,用户可以熟练的操作使用系统,管理员能够进行日常维护,并处理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简单故障。软件系统需提供电子版的操作手册说明。
5.2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要求:
项目运行免费维护期不低于叁年,从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运行维护期内应免费保证本项目所建系统正常稳定地运行,安排固定的项目经理进行跟踪服务,指定专人提供服务。要求提供相关项目运行维护方案。
针对本次项目,中标人须成立售后服务团队提供质量保障,提供7*24小时的最优质服务。质保期内遇系统出现故障,采购人无法解决时,售后服务团队须在2小时内响应,12小时修复;主要设备故障能做到2小时响应到现场,6小时解决问题。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质保期内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
六、验收标准:
6.1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2验收条件
(1)全面完成系统的设计、开发、测试和集成工作,基本达到功能、性能、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2)用户对系统的使用方式满意,确实方便了用户,提高了用户的效率,达到了系统的设计目标;
(3)系统运行基本稳定,上线试运行后确保不会影响业务部门的正常工作。
(4)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5)各个分项工程全部初验合格;
(6)已通过软硬件测试评审;
(7)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
(8)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9)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
(10)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11)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采购方同意;
(12)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6.3项目验收组织与费用
本项目将成立由甲方、供应商、监理方及项目专家组等组成的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4系统验收交付
项目验收交付可以计算机光盘和纸介质形式进行提交,包括软件载体(光盘或磁盘)和相应的文档。系统交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交付内容:
(1)《软件需求说明书》
(2)《需求确认书》
(3)《软件设计说明书》
(4)《数据库设计文档》
(5)《测试分析报告》
(6)《用户手册》
(7)《系统管理员手册》
(8)《系统数据库字典》
(9)软件系统源代码(电子)
七、其他要求:
(六)结算方法
付款人: 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合同签署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信息化部分及工程部分各支付30%)。
2.第二次付款:硬件安装调试完毕,软件平台试运行稳定,经甲乙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软件测评,同时邀请专家进行联合评审会)后,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70%)。
3.第三次付款:信息化部分验收合格之日起运维满三年,无质量服务纠纷,支付至信息化部分合同金额的95%,投标人承诺增加的维护期满后支付该部分尾款;工程部分经长沙市财评中心审定后,支付剩余尾款。
(七)检验和测试
1.进场前的检验和测试
1.1在系统上线试运行前,供应商应对软硬件系统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与测试,并出具一份证明系统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测试报告。
1.2甲方有权对供应商检验或测试过的软硬件系统进行检验和测试,以确认系统是否能符合规定的目标与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系统不能满足规定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供应商应更换被拒绝的系统,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定的要求,由此对甲方产生的损失,应由供应商承担。
1.4本项目需按照信息安全等保二级要求建设,供应商须配合等保测评工作及相关整改工作到直至符合要求。
2.系统现场安装、调试、检验与测试
2.1供应商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的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2供应商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供应商须加强安装调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3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用户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用户单位。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如因服务、保障不到位,致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事故发生的,中标人承担全部政治、法律和经济责任,按照考核办法和标准进行处罚。因保管不善造成(资产)物品遗失,除照价赔偿外,一次性处以原值的五倍罚款。
4.对中标人信息系统和弱电服务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中标人按法律和政策规定给员工购买必要的社会保险,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运维服务人员所产生的法律问题与甲方无关。
5.中标人员工须统一工装和工牌,持证上岗;须持有健康证明,相关检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无权处置属于采购人所有的物业及弱电设施设备;管理期间不能擅自使用和租借物业设施(包括教室、会议室、住房等)及信息系统和弱电设备,一经发现,由采购人按采购人租用标准5倍以上进行经济处罚。
7.运维服务管理用房提供:由采购人按照工作性质和工作实际需求,提供适当合理的办公和管理用房,中标人驻场人员所需要其他用品中标人自行负责;
8.运维服务人员食宿中标人自理。
9.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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