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顺义区顺义新城第18街区1#商业楼出租
金额
1042.3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l2024bj1001339
预算金额1042.35万元
招标公司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赵金鹏1352239319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欧经理662956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市顺义区顺义新城第18街区1#商业楼出租
项目名称 | 北京市顺义区顺义新城第18街区1#商业楼出租 | 项目编号 | GL2024BJ10013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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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 |||
出租方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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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10423525.1元/年 | 出租面积 | 16798.59平方米 | |
租赁期 | 10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酒店宾馆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年09月05日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4年09月11日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欧经理 / 联系电话:66295697 | 部门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
-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披露信息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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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 | |||
出租方联系人 | 赵金鹏 |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3522393193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所在地区 | 北京市市辖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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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顺义新城第18街区1#商业楼 | |||
房屋使用现状 | 空置 | |||
建筑面积 | 16798.59平方米 | |||
房屋用途 | 酒店及相关商业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否 |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决策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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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
租金估价情况 | 估价单位名称 | 北京中土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租金估价 | 1.7元/平方米/天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项目为毛坯交付,需承租方自行装修经营。2.承租方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并自行承担办理、使用证照的相关法律风险。 3.免租期1年,免租期在租赁期内。 |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0423525.1元/年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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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 ||||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16798.59 | 租赁期 | 10年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1年 | |
租金调整方式 | 第5年涨幅0.3元/平方米/天 第8年涨幅0.3元/平方米/天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1、租金季度支付,每季度开始前的10日内支付当期的房屋租金; 2、押金支付方式:金额为第一年三个月租金。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 年租金不包含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及供暖费等其他费用,需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酒店宾馆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承租方在不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不危害建筑物安全使用并且不影响出租方及其他租户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但有关装修装饰实施方案须在装修实施前报送出租方,获得出租方同意后实施。如大面积进行装修,待合同期满后由承租方恢复出租房屋原有装修结构或应将标的房屋装修保留现状,搬离其自有物品,清除垃圾并将标的房屋交还出租方。 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谨慎、合理地使用、维护所租赁的房屋及设备设施。承租方不得私搭乱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及公共部位。因承租方使用不当、管理不善或者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非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设立户外广告。经出租方同意的,应同时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设立。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4.确认最终承租方后6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非出租方原因导致未能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不再与最终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对房屋重新挂牌招租。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北京市顺义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700万元且为实缴(以验资报告为准)。 2、意向承租方企业注册时间不低于5年,且经营范围需包含酒店管理及餐饮管理类(以营业执照为准)。 3、意向承租方2024年1月至7月纳税总额不低于50万元(以纳税证明为准)。 4、意向承租方运营管理2家酒店(运营管理证明材料:以租赁合同为准),且有1家及以上酒店建筑规模大于15000平方米。 5、意向承租方需在挂牌公示期内提供由银行出具的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文件。银行存款证明的开具日和账户余额截止日期均在信息披露期内。若不同银行出具存款证明的,账户余额截止日期应为同一日期。 6、意向承租方提供最近三个月的员工缴纳社保人数不得低于45人(以社保证明为准) 7、意向承租方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无经营异常记录。(查询途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 报名时需提交意向承租方承诺书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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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四、项目图片
项目图片 |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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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附件
项目附件 | 附件: 意向承租方承诺书1.docx 附件: 4.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 附件: 5.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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