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悦景路建设工程(科韵路-车陂路北延线段)工程监理
金额
387.64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401000002304532001
预算金额388.00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天河区道路扩建工程中心
招标联系人杨工020-38801907
中标公司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387.64元
中标联系人冯学礼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标题 | 悦景路建设工程(科韵路-车陂路北延线段)工程监理 | 公示类型 | 正常 |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01000002304532001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09-08 17:30:27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01000002304532001001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09-12 00:00:00 | |||||||
公示发布时间 | 2023-09-08 17:30:27 | |||||||||
公示发布媒介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公示源URL | http://www.gzggzy.cn/jyywjsgcszgczbhxrgs/956778.jhtml |
内容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悦景路建设工程(科韵路-车陂路北延线段)工程监理[项目/标段编号:JG2023-4532]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09-08 17:30 至 2023-09-12 00:00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穗高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E144001353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E244001296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E244067226 |
投标报价(万元) | 387.6444 | 380.59632 | 386.07816 |
综合得分 | 94.95 | 87.28 | 81.23 |
监理服务期限 | 自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且完成质保金审批支付),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 自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且完成质保金审批支付),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 自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有权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且完成质保金审批支付),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
质量标准 | (1)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一次验收合格。(2)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施工总工期按施工合同进度要求。(3)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工程总投资。(4)安全文明管理目标: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 (1)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一次验收合格。(2)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施工总工期按施工合同进度要求。(3)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工程总投资。(4)安全文明管理目标: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 (1)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一次验收合格。(2)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施工总工期按施工合同进度要求。(3)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工程总投资。(4)安全文明管理目标: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
项目负责人姓名/资格证书编号 | 冯学礼/44026253 | 邹先科/44010451 | 杨怡/44027278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冯学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44026253 | 邹先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44010451 | 杨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4402727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道路扩建工程中心
- 联系电话:020-38801907
- 联系人:杨工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210室
- 联系电话:020-85536908
-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天河区道路扩建工程中心
- 日期:2023年09月08日
- 附件:
2.评标报告(已遮蔽).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悦景路监理).pdf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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