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0122破17号杭州晟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律师1875754064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杭州晟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小时前 公 开 人:杭州晟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杭州晟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公示

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桐庐法院”)于2024年8月8日作出(2024)浙0122破申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杭州晟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晟园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8月9日作出(2024)浙0122破17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4年10月30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等总额为人民币0元。现经管理人调查认定,截至2024年10月30日,晟园公司应付职工债权0元(详见后附表格)。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公示之日起十日。如对本次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联系管理人并向管理人书面邮寄材料提出异议,逾期未向管理人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清单记载内容的认可。
特此公示!
杭州晟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陈律师,18757540645,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9号聚龙大厦东座12楼。

杭州晟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应缴项目

金额(元)

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0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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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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