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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新城XCD-02-08-01、XCD-02-09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14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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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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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乐昌新城XCD-02-08-01XCD-02-09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受乐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广州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乐昌新城XCD-02-08-01、XCD-02-09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确定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是否有可能的污染源,为地块环境管理和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乐昌新城XCD-02-08-01、XCD-02-09地块位于广东省乐昌市乐城街道办事处河南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25.115108°N,113.348692°E,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5524.47m2,其中XCD-02-08-01地块用地面积为5033.81m2,XCD-02-09号地块用地面积为20490.66m2。该地块现拟规划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韶关市拟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调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单位对调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和无人机航拍工作、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收集分析工作。通过对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得出以下结论:

(1)本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未曾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历史上主要从事过小型生猪养殖活动,未从事过《韶关市拟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指南》中规定的重点行业生产活动等;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重大污染源。地块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地块内未填埋其他不明来源土方及固体废物。

(2)相邻地块最大的风险源为广东省乐昌棉纺厂和小型猪舍,根据报告分析,上述企业对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影响甚小。

综上,本地块作为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为减少地块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本报告建议:

(1)在对地块进行开发利用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期做好除尘和降噪等防治措施,以及严格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而降低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2)后期进行土建施工时,应严格把控好施工时间,避免给周边居民造成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与作息。

(3)鉴于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建议在地块开发过程中,一旦发现土壤和地下水的异常情况,立即停止相关作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附件1: 乐昌新城XCD-02-08-01、XCD-02-09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稿).pdf 10.6 M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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