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华北石化炼油质量升级与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工程PC承包-5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装置、22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安装工程、130万吨/年轻烃回收装置等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17/07/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华北石化炼油质量升级与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工程PC承包-5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装置、22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安装工程、130万吨/年轻烃回收装置、产品精制、5万标立方/小时PSA装置安装部分 | ||||||||||||||||||||||||||||||||||||
项目编号 | 2017-0204855-DBLH-0002196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华北石化炼油质量升级与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工程PC承包-5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装置、22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安装工程、130万吨/年轻烃回收装置、产品精制、5万标立方/小时PSA装置安装部分;2、招标范围: 华北石化炼油质量升级与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工程(安装工程)-5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装置,22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劳务工程分包;3、标段划分:1个标段4、实施地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院内;5、工 期: 2018年3月30日;6、技术要求:详见施工图及现行施工范围内的质量验收标准;7、其 他:无预付款,工程在甲方确认乙方上报的工程进度报告中的工程量后,甲方扣除乙方在甲方发生的费用,按甲方签证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交接结束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其中:5 %作为交工资料保证金,乙方将竣工资料归档并验收合格后支付;5%作为审计保证金,东北公司审计后支付;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质保期以业主要求为准。甲方付款前,乙方出具增值税发票,税率3%。 华北石化炼油质量升级与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工程(安装工程)-5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装置,22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劳务工程分包;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要求:能够进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临时供方名录 ;具有劳务分包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应专业的施工劳务作业能力,(焊接作业二级及以上,水暖电安装作业等资质);2.财务要求:最近1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4.资格要求:组织机构相关人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5.其他要求: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07-25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07-29 17:00:00.0 |
|||||||||||||||||||||||||||||||||||||
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 2017 年 7 月 25日至 2017 年 7 月 29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在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31# 化建公司东楼6402室)领取招标文件(或发送电子邮件)。潜在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专业)或以上资格证书(注册证、资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以上文件在招标文件发送有效期内以PDF文本或JPG文本发送至shaojian@jccc.com.cn,招标人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向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08-14 09:00:00.0 | |||||||||||||||||||||||||||||||||||||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31# 化建公司东楼6402室) ,方式为现场送达。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2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原件扫描编入商务投标文件和用于开标的文件)。如在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应付账款,且为要求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额度5倍或以上的,可以申请将应付账款中的相应金额转为投标保证金使用,并提供带有公章、财务章的相关凭证。 | |||||||||||||||||||||||||||||||||||||
六. 开标 | |||||||||||||||||||||||||||||||||||||
|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