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 | ||
行政区域 | 清新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9日 17:09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一、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
二、采购项目编号:441827-201709-131004-0053
三、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团膳设备及系统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39,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内容 |
数量 |
项目性质 |
交货、完工期 |
付款方式 |
团膳设备及系统 |
1批 |
政府采购 |
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
1.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 3.合同余款在设备正常使用届满1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2017年9月1日,本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并于公告发布次工作日起开始售卖招标文件。2017年9月8日18时正—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只有广东霁航科技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了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手续。
本项目采购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没有不合理条款。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东霁航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7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7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谈判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7)单一来源谈判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3.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登记及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3)项原件(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5)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2.受到邀请的供应商应当在收到采购邀请函至递交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这段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清远深联公司业务部)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无需交纳谈判保证金。
(五)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1.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15时00分。
2.地点: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六)谈判信息
1.时间::2017年9月27日15时00分。
2.地点: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一)供应商名称:广东霁航科技有限公司
(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花基村66号101室。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意见:/
2.专家2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意见:/
3.专家3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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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20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26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幸男 | 联系电话:0763-3382025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许老师 | 联系电话:0763-582525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
联系人:李幸男 | 联系电话:0763-3382025 |
传真:0763-3380185 | 邮编:511515 |
(三)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 |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乐园管理区太和洞旁太和路7号 |
联系人:许小丽 | 联系电话:0763-5825250 |
传真:0763-5825250 | 邮编:511800 |
(四)财政部门: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清新大道16号 |
联系人:沈先生 | 联系电话:0763-5813296 |
发布人: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