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YG2021-FW3353-ZFCG108
二、项目名称: 金华市第二医院细胞损伤系列检测外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75(%) | 杭州翔宇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长河街道滨安路688号5幢14层1401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金华市第二医院细胞损伤检测外送 | 金华市第二医院细胞损伤检测外送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实际支付金额达到项目最高限价时合同自动终止。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翁美贞,陈志清,吴锡明,姜续成,胡永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第二医院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方岩街1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822-77297
质疑联系人:330799337611fp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180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振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180511
质疑联系人:浙江金华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1826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