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2026年瑞安市飞灰固化处置运输服务的更正公告
2023年02月03日 17:1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2026年瑞安市飞灰固化处置运输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瑞安市环卫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03日 17:1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2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2月0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蓓蓓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55878822 | ||
采购单位 | 瑞安市环卫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瑞安市瑞祥新区院士路99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696912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瑞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瑞安市安阳街道农行大厦14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5587882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RLCG-RA20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2026年瑞安市飞灰固化处置运输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的“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其他要求” | 4.如因飞灰固化的处置工艺发生变化,致使投标承诺的运输车辆无法满足新工艺的运输装卸要求,且中标供应商拒绝更换相关车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补偿。因新工艺要求更换车辆产生的相关费用请投标供应商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 4.合作过程中飞灰固化的处置工艺将发生变化,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运输车辆以满足新工艺的运输装卸要求。如中标供应商拒绝更换相关车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补偿。因新工艺要求更换车辆产生的相关费用请投标供应商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后续不得再另行主张。 |
2 | 招标文件的“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中“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 2、如因飞灰固化的处置工艺发生变化,致使投标承诺的运输车辆无法满足新工艺的运输装卸要求,且乙方拒绝更换相关车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补偿。 | 2、合作过程中飞灰固化的处置工艺将发生变化,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运输车辆以满足新工艺的运输装卸要求。如中标供应商拒绝更换相关车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补偿。因新工艺要求更换车辆产生的相关费用中标供应商已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后续不得再另行主张。 |
3 | 招标文件的“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采购内容及要求:飞灰固化的运输要求” | (2)提供运输车辆不少于3辆(总质量在40吨以下,受燃烧场地磅尺寸限制,对垃圾收运车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要求:长8000mm,宽3000mm,高3900mm),必须采用密闭式运输车或采取覆盖措施,严禁抛洒滴漏,运输途中不得沿路污染城市路面,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严禁车辆超重装载。如若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供应商引起的相关违法违规违约、退回、处罚等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 (2)提供运输车辆(车辆类型:重型自卸货车)不少于3辆(受焚烧场地磅尺寸限制,垃圾收运车尺寸及吨位要满足现场过磅要求,投标人需自行现场踏勘),必须采用密闭式运输车或采取覆盖措施,严禁抛洒滴漏,运输途中不得沿路污染城市路面,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严禁车辆超重装载。如若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供应商引起的相关违法违规违约、退回、处罚等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
4 | 招标文件的“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中“三、商务技术、报价评审标准:1.1投入车辆配备情况” | 根据投标供应商投入车辆配备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打分(客观): 运输车辆提供3辆得2分,每增加一辆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运输车辆不少于3辆(总质量在40吨以下,受燃烧场地磅尺寸限制,对垃圾收运车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要求:长8000mm,宽3000mm,高3900mm,必须采用密闭式运输车或采取覆盖措施)。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租赁车辆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截止时间在2026年12月31日之后)及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 以上需求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车辆的数量或相关性能要求不满足本次运输要求的不得分。 | 根据投标供应商投入车辆配备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打分(客观): 运输车辆提供3辆得2分,每增加一辆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运输车辆不少于3辆,必须采用密闭式运输车或采取覆盖措施。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租赁车辆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截止时间在2026年12月31日之后)及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 以上需求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车辆的数量或相关性能要求不满足本次运输要求的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凡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原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安市环卫管理中心
地 址:瑞安市瑞祥新区院士路99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9691218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5652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瑞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瑞安市安阳街道农行大厦1403室
传 真:0577-65815208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蓓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55878822
质疑联系人:徐伟
质疑联系方式:1586945235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瑞安市财税大楼1505室
传 真:0577-65822153
联系人 :蔡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27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