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宽大道(洪宽二路至漈头路口段)道路提升苗木迁移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 洪宽大道(洪宽二路至漈头路口段)道路提升苗木迁移工程(施工) 标段招标公告
洪宽大道(洪宽二路至漈头路口段)道路提升苗木迁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洪宽大道(洪宽二路至漈头路口段)道路提升苗木迁移工程(施工)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发改审批 [2022]66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市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清市阳下街道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起点位于洪宽二路,终点至漈头村,对南北两侧行道树进行移植,迁移乔木 370棵。工程内容包括苗木移栽、整理绿化用地、种植土回填等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 工程 ;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 洪宽大道(洪宽二路至漈头路口段)道路提升苗木迁移工程,项目起点位于洪宽二路,终点至漈头村,对南北两侧行道树进行移植,迁移乔木 370棵。 招标内容包括苗木移栽、整理绿化用地、种植土回填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 ≤500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04694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合格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施工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园林绿化专业 中 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 值。 (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2)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11月3日09:00时至2022年11月9日24:00时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www.fqggzy.com/) ,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费用 200 元 ,售后不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0000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规【2022】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2 年 11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提交地点为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本项目开标室 ;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 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 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每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支付宝订单号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发现多家使用同一支付宝订单号的,拒收同一单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交人员需满足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其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若投标人因此无法进入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后果自负。
7.3 防疫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落实相关规定。所有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进行人员信息登记,查验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且未到过中高风险区域和管控区域,并出具 24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佩戴 N95 或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zyfw.fj.gov.cn/index/new)、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qggzy.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清市宏路街道国资小镇五号楼 2层 ,邮编: 3503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1-85153785 ,传真: /
联系人: 薛工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 312号江盛大厦4楼 ,邮编: 350011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1-87932051、0591-87932053 ,传真: /
联系人: 黄工、陈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创业大道国资小镇
联系电话: 0591-8515378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清市福人路 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 0591 — 85158230
发布日期: 2022-11-03 12:5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