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安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竞争性比选合作开发主体中标结果公告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y-2024-121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衡女士0379-650889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毋英群1893798751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安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竞争性比选合作开发主体中标结果公告更 正公告 (招标编号:FY-2024-1216) 一、内容: 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新安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竞争性比选合作开发 主体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竞争性比选合作开发主体 二、预算资金及来源: 预算控制金额:投资主体自筹。 三、建设周期及运营年限 建设周期:在项目核准后一年内建成并实现并网发电。 运营年限:自项目取得并网验收报告之日起不低于20年。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6日 五、磋商信息: 磋商评审日期:2024年12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评审地点:新安县310国道与北京路交汇处景悦名门二楼会议室 六、成交结果公告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7日 八、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投标人代表应到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投标人应 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 九、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 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 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洛阳市新安县南京路195号 联系人:衡女士 电 话:0379-650889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许昌市建设路东段南129号 联系人: 毋英群 电 话: 1893798751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赦汰》遂辫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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