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泉州市自来水劳动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给水施工及抢修土方开挖修复工程
金额
40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zzxzxsz046号
预算金额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女士0595-22980725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595-290162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泉州市自来水劳动服务有限公司2024- 2026年度给水施工及抢修土方开挖修复工程 (招标编号:QZZXZXSZ<2024>046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泉州市自来水劳动服务有限公司2024- 2026年度给水施工及抢修土方开挖修复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0万元,招标人为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计工程规模400万元,具体规模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本项目主要 工程类型为抢修土方开挖及修复工程。给水抢修工程为民生工程时效性强,要 求24小时人员待命值班,且处于城镇区域,具有与市民近距离相处的特殊性, 对服务、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技术要求高,实际发生额应依据现场实际需 求而定,投标人须自行考虑该风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泉州市自来水劳动服务有限公司2024- 2026年度给水施工及抢修土方开挖修复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泉州市自来水劳动服务有限公司2024- 2026年度给水施工及抢修土方开挖修复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招标 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 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 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O 4.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 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 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不适用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 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 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 格的给水管道土方开挖服务或给排水管道抢修业绩。 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7.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 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人 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 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3日 08时00分到2024年07月29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3日08时00分00秒至2024 年07月29日18时00分00秒登录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 (https://www.qzg zcg.cn/)免费获取投标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电 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 (https://www.qzgzcg.cn/)在线 开标,同时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48号泉州汽车站内船型楼一楼设置 在线开标会场。 七、其他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清单综合单价下浮10%; 1.2.工期要求: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4个月,具体项目工期由建设单位另行通知 C 1.3.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1.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2.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9 2.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08月14日12时00分前到账 O 3.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3.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账户以银行转 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投标保证金:SZ<2024>046号”。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8月15日09时0 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泉州国 资阳光采购平台标书制作软件”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 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 平台(https://www.qzgzcg.cn/)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 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 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 4.3.签到、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投标人务必要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投标文件 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投标码,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解密可和投 标文件签到同时进行。 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电子交易 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平台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0595- 968856)。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 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 标处理。 4.4.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投标时使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 台CA数字证书与其他平台不通用,为国资平台专用),办理CA数字证书请联系 ? 平台客服。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客户服务热线:0595-968856。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 0 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中标人必须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版)“一、 工程类”规定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计算基数按400万元计算,中标额(万元) 400- 500(含)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标段,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中标人均摊支付。(转 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交易服务费银行账号: 户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账号:1350010104004466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物资采购管理领导小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760号 联系人:林女士 电 话:0595-229807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六楼 联系人: 陈女士 电 话: 0595-29016288 电子邮件: qzzx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自来水劳动服务有限公司2024- 2026年度给水施工及抢修土方开挖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自 来水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 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预计工程规模400万元,具体规模以实际发生额为 准;(本项目主要工程类型为抢修土方开挖及修复工程。给水抢修工程为民生工 程时效性强,要求24小时人员待命值班,且处于城镇区域,具有与市民近距离相 处的特殊性,对服务、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技术要求高,实际发生额应依据现 场实际需求而定,投标人须自行考虑该风险。)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2024- 2026年度给水施工及抢修土方开挖修复等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开挖、土 方开挖、路面修复、沟槽回填砂、检查井砌筑等给水工程配套项目;具体以建 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清单综合单价下浮10%; 2.5. 工期要求: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4个月,具体项目工期由建设单位另 行通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 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 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 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 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不适用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 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 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 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给 水管道土方开挖服务或给排水管道抢修业绩。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 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人应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 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3日08时00分00秒至2024年07月29日1 8时00分00秒登录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免费 获取投标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 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08月14日12时00分前到账 O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账户以银行 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投标保证金:SZ<2024>046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8月15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泉 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标书制作软件”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 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 平台(https://www.qzgzcg.cn/)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 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 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 7.3.签到、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投标人务必要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投标文 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投标码,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解密可和投 S 标文件签到同时进行。 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电子交 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平台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0595- 968856)。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 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o 7.4. 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投标时使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 购平台CA数字证书与其他平台不通用,为国资平台专用),办理CA数宇证书请联 系平台客服。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客户服务热线:0595-968856。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 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中标人必须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版)“ 一、工程类”规定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计算基数按400万元计算,中标额(万 元 ) 400- 500(含)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标段,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中标人均摊支付。(转 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交易服务费银行账号: 户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账 号:13500101040044662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760号泉水大厦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5-22980725,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六楼,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gzzxzx@163.com 电话:0595-29016288、15759579068,传真: 0595-29018566 联系人:陈女士 监督部门: 物资采购管理领导小组 电 话:22980725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 网址:https://www.qzgzcg.cn/ 联系电话:0595-968856 报名费汇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5000095112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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