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皮山县产业园区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SXZC2024-049号-2
项目名称:皮山县产业园区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9858000
最高限价(元):175243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皮山县产业园区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次)
数量:4
预算金额(元):1985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建2合16MVA主变:(1)变电站主接线及进出线回路数:35kV侧建成单母线接线,规划出线2回,建成出线间隔1回,至110kV园区变电站35kV侧3512间隔,预留1回;10kV侧建成单母线分段接线,建成出线间隔8回;(2)新建线路工程:新建线路由已建110kV园区变电站35kV间隔电缆出线至拟建产业园区35kV变电站止,本期采用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ZR-YJV62-26/35-1x240型电力电缆;全线架设单地线,一根采用24芯0PGW复合光缆,电压等级35kV,线路路径全长2.75km,其中电缆线路0.35km,架空线路2.4km。本期电缆部分设置2座转角井、2座直线井,全线共使用铁塔8基,其中直线塔5基,耐张塔3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9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单独提供):2023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验证)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输、变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证明。(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
(10)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输、变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证明。(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9月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地 址:皮山县新城区皮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8楼
联系方式:0903-6422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奴尔巴格街道托格拉克阿勒迪社区北京西路88号金鹰国际1栋901-4号
联系方式:17690229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杰
电 话:17690229110
附件信息:
皮山县产业园区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次).pdf
551.5K
图纸---皮山县产业园区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次).zip
14.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