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乡龙溪投资有限公司宁乡市横市镇崔家湾建筑用砂岩矿勘查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93.4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f202206210021
预算金额193.46万元
招标公司宁乡龙溪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赛雄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易玲198988822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1
公告正文
宁乡龙溪投资有限公司宁乡市横市镇崔家湾建筑用砂岩矿勘查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宁乡龙溪投资有限公司宁乡市横市镇崔家湾建筑用砂岩矿勘查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称:
项目编号:NXCG-F202206210021
项目名称:宁乡市横市镇崔家湾建筑用砂岩矿勘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1934657.23元。
最高限价:1934657.23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项目工作内容(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采购需求: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截止:2022-07-21 10: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2-07-21 10:00 分。
3、开标地点:宁乡市花明北路盛翠豪庭9栋1单元201。
五、公告期限:
2022-06-30 起至 2022-07-07 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重点注意: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长沙政府采购网仅提供信息服务,不对项目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列表:
项目概况 宁乡市横市镇崔家湾建筑用砂岩矿勘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或宁乡市花明北路盛翠豪庭9栋1单元201招标部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7-21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NXCG-F202206210021
项目名称:宁乡市横市镇崔家湾建筑用砂岩矿勘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1934657.23元。
最高限价:1934657.23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项目工作内容(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地质勘测服务 | 宁乡市横市镇崔家湾建筑用砂岩矿勘查 | 详见附件 | 1 | 项 | 1934657.23 | 1934657.23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附件中招标正文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截止:2022-07-21 10: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2-07-21 10:00 分。
3、开标地点:宁乡市花明北路盛翠豪庭9栋1单元201。
具体详见 招标正文
2022-06-30 起至 2022-07-07 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详见 招标正文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宁乡龙溪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赛雄 |
电 话:15974257100 |
地 址: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南太湖社区滨江大道滨江公园5A栋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易玲 |
电 话:19898882221 |
地 址:宁乡市盛翠豪庭9栋1单元201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 招标正文.doc招标正文.doc
2022 年6 月30 日
采购人:宁乡龙溪投资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编号:NXCG-F202206210021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横市镇崔家湾建筑用砂岩矿勘查招标文件公开招标
一、资格性审查关键信息2022年6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序号 | 审查情况 |
1 |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
2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上传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
3 |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4 | 上传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5 |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6 |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 |
7 | 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 |
8 | 特定资格条件:无。 |
说明: 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 6.上传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体年度为:2021年。 7.特定资格条件是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报价评审1.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为:取值范围二、符合性审查
序号 | 审查情况 |
1 |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
(1) |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
(2) |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
2 |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
(1) |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2) |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
(3) |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4) |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
(5)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6)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
(7) | 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 |
3 | 不符合★条款 |
4 |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 |
5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序号 | 项目 | 权值的取值 |
1 | 价格 | 20% |
2 | 技术 | 40% |
3 | 商务 | 40% |
Σ(1+2+3+4)=1 | 100%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
1 | 投标报价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20(报价权重分) 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0 |
关键信息1目录商务评审技术评审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
1 | 技术方案 | 针对本项目现场情况,编写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详实、条理清晰、合理、科学,针对性强,计15分;工作方案基本合理,与实际衔接较好,满足项目基本需求,计13分;工作方案总体满足项目要求,但部分专业有欠缺或不完整,与实际情况衔接较差,计10分;工作方案差或未提供不计分。 | 15 |
2 | 质量保证措施 |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质量控制的科学、可行、制度健全、管理到位等,质量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满足项目要求,计10分;质量控制措施较合理,满足项目要求,计6分;质量控制措施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计4分;质量控制措施方案差或未提供不计分。 | 10 |
3 | 进度保证措施 |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度保障措施科学、合理,满足项目要求,计10分;进度保障措施较合理,满足项目要求,计6分;进度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计4分;进度保障措施方案差或未提供不计分。 | 10 |
4 | 服务承诺 |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响应及处理问题时间、服务方式、人员安排、服务承诺等),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计5分,较全面、较科学、较合理,计3分,基本全面合理可行,计2分,差或未提供不计分。 | 5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
1 | 类似业绩 | ①近三年以来有砂石土矿类矿产勘查类似经验,提供合同彩色影印件或勘查任务书,按数量计分,每个计2分,本项最高计8分; ②近三年以来承担过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或砂石土矿专项规划的,每个计2分,本项最高计4分; ③近三年以来相关业绩获得省、部级颁发的相关荣誉奖励证书的计2分(提供证书彩色影印件件并加盖公章)。 | 14 |
2 | 企业综合实力 | ①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计1分,最高计3分; ②企业资信等级或企业信用等级为AAA及以上的计3分;AA级的计1分(注: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矿产勘查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6 |
3 | 项目团队实力 | ①在人员的配备中,具有地质类研究员级或教授高级工程师的,每人计3分,满分为9分; ②在满足基础人员的配备上,每增加地质类中、高级工程师的,每人计1.5分,满分为6分; ③水工环地质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每人计1.5分,满分为3分; ④测绘专业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测绘师的计2分。 注:提供人员证书彩色影印件及近三个月(2022年3月-2022年5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未提供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 20 |
二、招标文件10一、总则9正文9投标须知前附表4第二章投标须知4第一章投标邀请2
八、其他规定17七、合同签订16六、中标信息公布15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4四、投标13三、投标文件11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32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27正文23评标因素及标准20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9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19
五、商务响应偏离表47四、分项价格表46三、开标一览表45二、投标函43一、封面42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41
十一、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58十、技术响应偏离表57九、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56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55七、中小企业声明函53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48
十七、其他70十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63十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2十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1十三、资格证明文件封面60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59
政府采购编号:NXCG-F202206210021采购标段名称:宁乡市横市镇崔家湾建筑用砂岩矿勘查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宁乡龙溪投资有限公司对宁乡市横市镇崔家湾建筑用砂岩矿勘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是否为定点项目:否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采购人的采购需求:采购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1934657.23元采购标段预算:1934657.23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7-2110:00(北京时间),宁乡市花明北路盛翠豪庭9栋1单元201。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7-2110: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七、疑问及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2-6-3017:00至2022-7-0717:00止(5个工作日)。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15974257100联系人:刘赛雄地址: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南太湖社区滨江大道滨江公园5A栋采购人:宁乡龙溪投资有限公司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电话:19898882221联系人:易玲地址:宁乡市花明北路盛翠豪庭9栋1单元201
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附页2-1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宁乡市横市镇崔家湾建筑用砂岩矿勘查 |
第2.1款 | 采购人 | 名称:宁乡龙溪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南太湖社区滨江大道滨江公园5A栋 联系人:刘赛雄 联系电话:15974257100 |
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湖南远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乡市花明北路盛翠豪庭9栋1单元201 联系人:易玲 联系电话:19898882221 |
第2.6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3.1款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第6.1款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不组织 □组织, 时间:/地点:/联系人:/,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第6.2款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2-7-11 17:00前 |
二、招标文件 | ||
第8.2款 |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 |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10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
第7.4款 |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 2022-6-30 17:00至2022-7-07 17:00 |
第9.2款 | 信息公告媒体 | 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
第21.1款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 | 2022-7-21 10:00(北京时间) |
三、投标文件 | ||
第14.1款 | 投标报价的规定 | 开标一览表总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总价或分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单独递交壹份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
第14.5款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 | 采购预算:1934657.23(元) 如果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934657.23(元) |
第16.4款 | 样品提供的规定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提交的时间:/ 地点:/。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及第四章。 2、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保管、封存规定:/ |
第17.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第18.1款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
第21.1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在 年 月 日(星期 )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第20款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投标文件①纸质档 壹正肆副,②开标一览表 壹份 ③投标文件电子档 壹份,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正副本均可双面打印,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须分开胶装成册,并单独密封。 |
四、投标 | ||
22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时间:7月21日10:00前 地点:宁乡市花明北路盛翠豪庭9栋1单元201 |
第24.1款 | 分包 | □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 ☑不允许分包 |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 ||
第26.1款 |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 报价一览表。 |
六、中标信息公布 | ||
第31.2款 |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随机抽取的方式。 |
七、合同签订 | ||
第34.1款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担保。 |
八、其他规定 | ||
第38.1款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7760元 |
第39.1款 | 其他规定 | 根据《关于修改招标采购文件范本及明确事项的通知(三)》长采管[2016]12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hunan.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谢俊峰 | 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 | 84919503;13687320956 |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唐红英 | 溁湾支行行长 | 89750053;18673166920 |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 颜国恒 | 芙蓉中路支行 | 88665238;13574801920 |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 李 宁 | 天心区支行副行长 | 85114839;13975813058 |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毅 | 丽臣路支行行长 | 82741897;13808436058 |
长沙银行 | 钟柯 | 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 84413595;13875880163 |
邮储银行长沙分行 | 严春燕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85579459;13875864330 |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总则正文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球 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2.5服务是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定义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以及合同款项支付具体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2本章第3.1款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保密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
7.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6.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答疑会后,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章第10.1款或第10.2款相应规定办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7.1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内容如下:
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7.4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自长沙政府采购网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7.3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信息发布内容存在差异的,以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指定媒体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7.2本章第10.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9.3各投标人自行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9.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登录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信息公告媒体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9.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9.招标文件的获取8.2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条款数之和)或范围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8.1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
三、投标文件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4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两册组成。各册的内容如下:13.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计量单位11.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投标语言
四、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分项价格表二、开标一览表一、投标函商务部分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
九、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八、技术响应/偏离表七、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部分六、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13.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十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十二、授权委托书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2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14.投标报价13.5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原件扫描件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废标处理,涉及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13.4资格审查时仅查阅资格证明文件册,资格证明相关文件由于投标人疏忽未装入资格证明文件册的视同未提交。专家评标时,商务技术相关文件由于投标人疏忽未装入商务技术册的视同未提交。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14.5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此修改应符合本章第22.1款的相关规定。14.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16.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6.2投标人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16.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投标有效期(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提供样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的。(1)未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9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四、投标18.1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18.投标保证金17.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17.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
21.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21.分包20.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0.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2.串通投标行为21.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4.资格审查23.3开标注意事项: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限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进行开标、唱标。23.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组织现场开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与项目开标会。23.开标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hunan.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内容:本章第3.3款第(4)项规定;24.2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24.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应缴未缴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1)不符合本章第3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24.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5.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5.评标委员会24.6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24.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24.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5.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26.评标(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5.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7.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7.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六、中标信息公布26.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8.3本章第28.2款所称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8.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8.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7.4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7.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投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8.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8.4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投标人签收回执。(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8.8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28.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28.6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4)相关请求及主张。(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2)质疑事项;
29.签订合同七、合同签订28.11质疑函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质疑函范本”和“质疑函制作说明”制作。28.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组成后提出的质疑事项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8.9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30.履约担保29.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9.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八、其他规定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0.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4.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0.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2.5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32.4优先采购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2.3价格评审优惠:支持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2.2优先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长沙市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两型产品,实行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2.1强制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32.政府采购政策
(5)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格式)。制造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的,须与投标人同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3)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长沙市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所在页(截图)。(2)环境标志产品: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32.6符合本章第36.1款、第36.2款、第36.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33.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33.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2.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投标须知前附表】附页2-2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5.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1招标代理委托内容:(1)起草、编制采购文件;(2)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3)组织采购答疑会;(4)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5)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6)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7)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8)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9)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10)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12)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34.招标代理委托内容及服务费33.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第1.2款 | 评标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3-1 |
第4.2款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 按本章正文规定修正 |
第5.8款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时,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规定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 □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
第5.9款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 □核心产品为:/。 (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 □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的,为核心产品。(提示:也可另行规定) |
第5.2款 | 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1、节能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 价÷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 品报价÷总报价)。 3、两型产品: 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 价÷总报价)。 |
第5.2款 | 价格评审优惠 | ①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不重复享受政策; ②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本文件所称联合体价格扣除是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 |
第5.2款 | 优先采购 | 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 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 ③两型产品:对于技术、价格分和商务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商务/%。其中商务评标项加分,两型产品供应商需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 上述三类产品中取其中一类进行加分。 |
正文评标因素及标准附页3-1
条款号 | 评分点名称 | 评审标准 | |
2.1.1 资格评审 | 法人营业执照 |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 |
2.1.1 资格评审 | 投标人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上传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 |
2.1.1 资格评审 | 法定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含社保证明) |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
2.1.1 资格评审 | 财务报告 | 上传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 |
2.1.1 资格评审 | 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
2.1.1 资格评审 |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 |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 | |
2.1.1 资格评审 | 保证金缴纳情况 | 保证金缴纳情况 | |
2.1.1 资格评审 | 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 | 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 | |
2.1.1 资格评审 | 特定资格条件 | 特定资格条件:无。 | |
条款号 | 评分点名称 | 评审标准 | |
2.1.2 符合性评审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 |
2.1.2 符合性评审 | 投标文件响应性 |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 |
2.1.2 符合性评审 |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 |
2.1.2 符合性评审 |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 ||
2.1.2 符合性评审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
2.1.2 符合性评审 | 投标文件是否超过负最高项数 |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 |
2.1.2 符合性评审 | 投标报价 |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
2.1.2 符合性评审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 |
2.1.2 符合性评审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2.1.2 符合性评审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 |
2.1.2 符合性评审 | 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 | 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 | |
2.1.2 符合性评审 | 不符合★条款 | 不符合★条款 | |
2.1.2 符合性评审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条款号 | 评分点名称 | 分数 | 评审标准 |
2.2.1 报价评审 | 投标报价 | 20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20(报价权重分) 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2.2 技术评审 | 技术方案 | 15 | 针对本项目现场情况,编写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详实、条理清晰、合理、科学,针对性强,计15分;工作方案基本合理,与实际衔接较好,满足项目基本需求,计13分;工作方案总体满足项目要求,但部分专业有欠缺或不完整,与实际情况衔接较差,计10分;工作方案差或未提供不计分。 |
2.2.2 技术评审 | 质量保证措施 | 10 |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质量控制的科学、可行、制度健全、管理到位等,质量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满足项目要求,计10分;质量控制措施较合理,满足项目要求,计6分;质量控制措施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计4分;质量控制措施方案差或未提供不计分。 |
2.2.2 技术评审 | 进度保证措施 | 10 |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度保障措施科学、合理,满足项目要求,计10分;进度保障措施较合理,满足项目要求,计6分;进度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计4分;进度保障措施方案差或未提供不计分。 |
2.2.2 技术评审 | 服务承诺 | 5 |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响应及处理问题时间、服务方式、人员安排、服务承诺等),全面、科学、合理、可行,计5分,较全面、较科学、较合理,计3分,基本全面合理可行,计2分,差或未提供不计分。 |
2.2.3 商务评审 | 类似业绩 | 14 | ①近三年以来有砂石土矿类矿产勘查类似经验,提供合同彩色影印件或勘查任务书,按数量计分,每个计2分,本项最高计12分; ②近三年以来承担过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或砂石土矿专项规划的,每个计2分,本项最高计6分; ③近三年以来相关业绩获得省、部级颁发的相关荣誉奖励证书的计2分(提供证书彩色影印件件并加盖公章)。 |
2.2.3 商务评审 | 企业综合实力 | 6 | ①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计1分,最高计3分; ②企业资信等级或企业信用等级为AAA及以上的计3分;AA级的计1分(注: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矿产勘查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2.2.3 商务评审 | 项目团队实力 | 20 | ①在人员的配备中,具有地质类研究员级或教授高级工程师的,每人计3分,满分9分; ②在满足基础人员的配备上,每增加地质类中、高级工程师的,每人计1.5分,满分6分; ③水工环地质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每人计1.5分,满分3分; ④测绘专业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测绘师的,每人计2分,满分2分。 注:提供人员证书彩色影印件及近三个月(2022年3月-2022年5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未提供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
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等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2.评标程序1.3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二章正文部分总则第3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评标方法
(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4.澄清有关问题(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比较与评价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报价权重分5.3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4.2款进行算术修正及修正次序规则修正。5.2投标报价的修正或调整: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5.5评标总得分(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第1.2款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
6.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1.2款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5.9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7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8.1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8.评标报告复核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编写评标报告
9.停止评标8.2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1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至中标公告发布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10.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0.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其勘查费主要工作项目及要求如下:二、采购预算:1934657.23元(其中:勘查设计书编制费:49940.10元;勘查费预算及组成:1884717.13元)一、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横市镇崔家湾建筑用砂岩矿勘查。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10.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工作项目 | 审核技术条件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备注 |
一、地形测绘 | ||||
地形测量 | ||||
控制测量GPS E级网 | Ⅲ级、E级网 | 点 | 4 | |
地形测量1:2000数字化测图 | Ⅲ级 | km² | 4.13 | |
地质工程测量 | ||||
地质剖面线测量 | KM | 3.8 | ||
地质工程点测量 | 点 | 25 | ||
二、地质测量 | ||||
专项地质测量 | ||||
1:1000地质剖面测量 | 简单区 | km | 2.8 | |
1:2000专项地质测量(简测) | 简单区 | km² | 4.13 | |
专项水文地质、生态环境地质测量 | ||||
1:5000专项水文地质测量(草测) | 简单区 | km² | 4.13 | |
六、钻探 | ||||
矿产地质钻探 | ||||
机械岩芯钻探0-100m 90° | Ⅷ | m | 440 | |
机械岩芯钻探0-200m 90° | Ⅷ | m | 1430 | |
机械岩芯钻探0-300m 90° | Ⅷ | m | 240 | |
十、岩矿测试 | ||||
1.一般岩矿分析二氧化硅(SiO2),三氧化二铝(Al2O3),三氧化二铁(Fe2O3),氧化钙(CaO),氧化镁(MgO),氧化钾(K2O),氧化钠(Na2O),五氧化二磷(P2O3),二氧化钛(TiO2),烧失量(LOI),三氧化硫(SO3),氯(Cl), | 项 | 18 | ||
4、样品加工2-5kg | 样 | 100 | ||
(四)水质分析 | ||||
1.水质综合分析一般水样 | 全分析 | 样 | 2 | |
岩矿鉴定与测试 | ||||
制片薄片制片 | 片 | 6 | ||
岩矿鉴定薄片鉴定(复杂) | 片 | |||
物理性能测试 | ||||
吸水率 | 项 | 100 | ||
压碎指标 | 项 | 100 | ||
岩石抗压强度 | 项 | 100 | ||
坚固性 | 项 | 100 | ||
碱活性 | 项 | 6 | ||
十一、其他地质工作 | ||||
地质编录矿产地质钻探 | m | 2110 | ||
岩矿心保管矿岩心保管 | 现场保管 | m | 1688 | |
报告编写矿产评价(≤800万元)外生矿床 | 份 | 1 | ||
十三、工地建筑其他调查评价类 | 类 | 1 |
五、主要勘测要求:勘查区位于宁乡市横市镇北西约6.3km处,隶属横市镇管辖,地理坐标为矿山地理坐标为东经112°10′22.558″~112°11′20.315″,北纬28°10′50.420″~28°11′32.394″。勘查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砂岩矿,勘查区各拐点坐标如下表:四、勘查范围:根据《宁乡市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19~2025年)》、宁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我市横市镇崔家湾建筑用砂岩矿等两处规划开采区开展勘查的函》以及宁乡市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化债工作会议备忘录》等文件内容及市自然资源局对矿区开采工作要求,为了进一步查明宁乡市横市镇崔家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资源量,须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包括勘查设计书、地形测绘、地质测量、钻探、岩矿测试等内容。三、项目背景:
拐点 编号 | CGCS2000坐标系 | 拐点 编号 | CGCS2000坐标系 | ||
拐点 编号 | X | Y | 拐点 编号 | B | L |
1 | 3119756.870 | 37616751.910 | 1 | 112°11′20.315″ | 28°11′13.828″ |
2 | 3119028.550 | 37615977.580 | 2 | 112°10′51.672″ | 28°10′50.420″ |
3 | 3119461.520 | 37615179.100 | 3 | 112°10′22.558″ | 28°11′04.733″ |
4 | 3120315.300 | 37615396.780 | 4 | 112°10′30.841″ | 28°11′32.394″ |
勘查区面积:1.0977km2 | 准采标高:+200m至+393.2m |
6、估算区内建筑用砂岩矿资源储量,为矿山开采设计提供地质依据。5、通过勘查,大致了解矿区开发利用条件,开展开发利用经济技术概略评价;4、对崔家湾建筑用砂岩矿进行物性性能测试,对建筑用砂岩矿进行加工性能测试,基本查明其物理性能、质量、加工性能及利用方向等;3、收集区内水文、工程和环境地质资料,在建筑用砂岩矿矿体中采集一般岩矿分析样了解其主要化学性质和成分,采集岩矿鉴定标本样了解岩矿石的结构构造、矿物成分及其共生组合;2、开展地形测量、地质填图、地表槽探揭露,深部钻探验证工作,基本查明区内地质条件、矿体分布、规模、形态及覆盖层情况;1、开展勘查设计书编制,成果须通过专家审查并取得自然资源部门批复;
本项目最终实物工作量根据项目现场具体情况及采购人要求完成,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件,水质分析2件,小体重样40个,加工技术性能测试样2件。2、本次勘查主要实物工作量有:1∶2000地形测量4.13km2,1:2000地质测量(简测)及1:5000水工环地质测量(简测)各4.13km2,钻探2110m,岩矿鉴定6件,化学全分析18件,硫酸盐及硫化物分析样12件,物理性能测试样100样,碱集料反应样6件,放射性样2件,有害有毒重金属分析2件,粒度分析、塑性指数样分析样61、勘查设计书编制,1项;六、实务工作量:
工 作 项 目 | 工作量 | 备 注 | |
工 作 项 目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备 注 |
1:2000地形测绘 | km2 | 4.13 | |
1∶5000水、工、环地质简测 | km2 | 4.13 | |
1:1000地质剖面测量 | Km | 2.8 | |
1:2000地质简测 | km2 | 4.13 | |
工程点测量 | 点 | 25 | |
勘探线剖面测量 | km | 3.8 | |
钻探 | m | 2110 | 17孔 |
岩矿鉴定样 | 件 | 6 | |
基本分析样 | 件 | 12 | 硫酸盐及硫化物 |
化学全分析样 | 样 | 18 | SiO2,Al2O3,Fe2O3,CaO,MgO,K2O,Na2O,P2O3,TiO2,SO3,Cl,烧失量(LOI) |
岩石的物性分析样 | 组 | 100 | 抗压强度(水饱和度)、坚固性(质量损失)、压碎指标 |
有毒有害重金属分析 | 样 | 2 | 分析分析Tl、As、Cd、Hg、Mn、Pb、Cr |
水质分析 | 样 | 2 | |
碱集料反应样 | 件 | 6 | |
小体重样 | 个 | 40 | |
粒度分布、塑性指数 | 件 | 6 | |
放射性 | 3 |
5、《湖南省固体矿产勘查始原始地质编录细则》(2008);4、《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3、《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DZT0078—2015);2、《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1、《固体矿产勘探规范总则》(GB/T13908-2002);项目技术依据及技术标准规范:
11、《建筑用砂标准》(GB/T14684-2011);10、《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13-2002);9、《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测量规程》(CJJ73-97);8、《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184341-2001);7、《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DZ/T0130-2006)6、《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DZT0079-2015);
(1)《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的相关规定要求;1、中标人编制的成果资料必须满足如下要求:八、服务成果编制要求:14、《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矿勘查、资源量评审要求》(试行)等。13、《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类》(DZ/T0341-2020);12、《建筑用卵石、碎石标准》(GB/T14685-2011)等;
《宁乡市横市镇崔家湾建筑用砂岩矿勘查报告》。2、具体提交的成果资料(5)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法规、各有关主管部门对本项目报告的审批意见与文件的要求。(4)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矿勘查、资源量评审要求(试行);(3)《地质矿产试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D2/T0130-2015)的相关规定要求;(2)《地质勘查工程测量规范》(D2/T0091)和《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184341-2001)及《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16)的相关规定要求;
付款人:宁乡龙溪投资有限公司1、付款方式十、其他要求及说明:2、所要求的资料、文档等按规定移交完毕。1、中标人勘查工作完成后需报请采购人进行野外验收,验收后方可进行报告的编制工作。九、项目验收: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并作出承诺及说明。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4、中标人应遵守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在项目实施期间造成的人身与财物安全事故和损失,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人员的工资、补贴、食宿、交通、社保、保险,项目评审专家费、管理费、财务费、税费、利润、疫情防控物资费等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服务实施中发现存在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项目工作内容(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勘(矿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委托方:同合务服查
法定代表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勘查服务合同时间:年月日服务方:
一、委托勘查项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项目开展矿区地质勘查工作事宜签订本协议。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
2、勘查工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天。1、甲方现委托乙方开展项目矿区地质勘查设计书编制与勘查工作。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其勘查单位进行勘查作业。二、委托事项及期限3、在本协议签署之曰,矿权的勘查程度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2、勘查项目的地理位置为:;勘查区面积为:平方公里;勘查矿种为:;勘查区范围坐标为:(具体位置见本协议所附矿区范围图);勘查区地理概况:(包括行政管辖、海拔、相对高差、道路交通简况等)。1、勘查项目名称:。
3、主要实物工作量2.2估算区内建筑用砂岩矿控制资源量,为矿山设计提供地质依据。2.1通过开展地形测量、地质测量、水工环地质调查、工程揭露及采样测试等工作,大致查明矿体空间分布,大致查明矿石的质量品质、围岩、夹层、覆盖层厚度等变化,大致了解水、工、环地质等开发利用条件;2、勘查目的1、勘查程度要求:根据甲方要求,按省厅专家组评审通过的实施方案及招投标确定的工作量进行野外勘查工作,取得野外验收意见,并提交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勘查报告评审意见。三、工作内容和质量标准
4.2如采矿权矿区范围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核查工作不能通过审核,提交通过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专家评审的勘查报告。如采矿权矿区范围核查工作完成,提交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勘查报告,并取得勘查报告评审意见。4.1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专家的野外验收,并取得野外验收意见。4、成果要求......................3.23.1
地质勘查费元,最终金额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投标单项报价,经宁乡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各勘查项目单价如下:其中,勘查设计书编制费元,最终金额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经甲方内审审定金额为准;小写:元(大写:元)1、合同价款四、合同款项及支付4.3提交正式勘查设计书3份,勘查报告6份(含电子文件、图件等)。
工作项目 | 审核技术条件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单价(元) | 总预算(元) | 备注 |
账户名:乙方收款账号如下:2.3第三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说明:野外地质工作结束后日内,甲方在工作量汇总表上签字,提交最终成果报告,经宁乡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结算金额,甲方根据结算金额在3个月内付清余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每个阶段付款,乙方均需提供正式发票作为付款依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2.2第二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说明:野外勘查工作完成,并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专家的野外验收并取得野外验收意见3个月内,甲方支付至合同地质勘查款项的60%;2.1第一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说明:提交正式勘查设计书,通过省厅专家评审和宁乡市自然资源局确认后,经甲方内审审定后一次性支付勘查设计书编制费。2、款项支付
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技术要求和经评审的勘查设计书、勘查任务书等进行勘查,并编制勘查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质量要求五、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账号:开户行:
6.4督促乙方按设计节点进行勘查工作并对勘查质量进行检查,如勘查工作安排和勘查成果质量存在问题有权要求修正、调整或补做。6.3负责钻探、槽探等勘查工作手段施工过程中的青苗、土地占用等赔(补)偿费用;6.2负责协调与当地政府关系、当地村民的关系,以保障勘查工作的顺利开展;6.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任务书形式向乙方明确技术要求,并保证探矿权无纠纷。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六、甲方的权利义务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技术要求:勘查野外工作能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专家的野外验收;编制的勘查成果报告能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报告评审。
7.1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日内进入现场,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认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开展工作,及时向甲方报告勘查工作情况及有关信息,全面接受甲方的监督,不得擅自转让勘查义务。七、乙方的权利义务6.8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误工,工期顺延。6.7勘查过程中的任何变更(如范围调整),需双方办理正规手续,甲方应按实际变更增减的工作量增减费用。6.6甲方不能按合同要求给乙方付款或者因甲方的原因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6.5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支付勘查费用。
7.7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7.6合同签订生效后,按要求完成勘查任务。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影响,及时通报甲方,工期顺延;7.5在勘查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7.4乙方应配合成果验收(评审)的资料准备及其有关汇报工作,并承担费用;7.3乙方按省厅专家评审通过双方认可的《勘查设计书》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技术要求进行勘查工作,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查报告;7.2负责施工过程中除甲方应承担以外的一切费用,承担本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8.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要求违约方按照守约方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双方各有违约行为,则根据责任的归属,按双方过错大小各自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方的行为造成守约方经济及其他方面的损害,守约方可进一步向违约方追索。8.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勘查项目并提交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勘查成果。因乙方原因逾期提交的,每逾期1日,应按本合同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达30天仍未提交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8.1双方均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非因不可抗力并经合法程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八、违约责任7.9对于勘查过程中所取得的资料和数据,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有关本项目特殊技术内容和资料,乙方及乙方人员有严格遵守保密的义务。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通过包含但不限于引用、发表在内的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8讲究职业道德,端正经营作风,实施绿色勘查,勘查成果应满足《勘查设计书》及相关规范要求。
2、除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相关有权政府部门的要求外,未经本协议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披露或者泄露本协议所包含的任何内容以及所涉及的任何交易,但向各自负有保密义务的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披露的除外。任何一方应尽力促使各自的工作人员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严格的保密。1、协议双方保证对在谈判、磋商、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以及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情况予以保密。在未经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勘查成果,不得将该地质资料超越协议范围使用或转让。十、保密和信息披露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九、不可抗力8.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表明,不需要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可提前终止协议,不构成违约。
联系电话:收件人:邮编:甲方地址:11.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甲乙双方按以下注明的地址发送通知:十一、通知与送达3、本协议的保密条款为持续性条款,且无论本协议无效、解除、终止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无论本协议的任一方作为协议当事人的资格和权利是否终止,本协议的任一协议当事人均应遵守本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争议解决11.2任何一方向对方送达有关通知、文件、资料等,或者人民法院向任一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均可向被送达方在本条所约定的地址送达。如因被送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书面告知对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签收的,通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联系电话:收件人:邮编:乙方地址:
3、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按本协议约定结算并支付工程价款、提交地质报告后终止。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协议的生效及其他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十三、组成合同的文件
乙方(盖章):年月日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甲方(盖章):4、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肆份,报送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封面目录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年月日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五、商务响应偏离表四、分项价格表三、开标一览表二、投标函
十三、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一、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技术响应偏离表九、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封面十七、其他材料十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十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十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公开招标投标文件长沙政府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 | |
采 购 人: | |
政府采购编号: | |
采购代理机构: |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致:(采购代理机构):二、投标函日期:投标人:
四、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分项价格表二、开标一览表一、投标函商务部分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
九、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八、技术响应/偏离表七、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部分六、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十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十二、授权委托书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盖单位章):(服务类适用)三、开标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编号 | ||
服务内容 | |||
报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 小写: 元人民币整 | ||
合同周期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
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1、分项报价表说明四、分项价格表注:投标人需单独递交壹份用于唱标(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2、分项报价表(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本表相应内容应同时修改。否则,分项报价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风险由投标人自已承担。(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场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 |||||||
合计报价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项目编号:五、商务响应偏离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 响应/偏离 | 说明 |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页6-1备注: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36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资料,填写相关数据。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日期:年月_日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页6-2日期:___年___月___日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中小企业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提供中小企业货物清单表附页6-3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额(元)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货物制造商类型 (填写小型、微型) | 商标名称 | |
小型、微型 | ||||||||
小计 |
说明: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36.2款或者第36.3款规定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长沙市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所在页或证书复印件(该页包含制造商或企业名称或申请单位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截止日期等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本章《附5-6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中提供相应数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证明材料附页6-4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3、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政策功能加分或价格扣除。采购代理编号: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附页6-5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1 | 2 | 3 | 4 | 5 | 6 | 7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额(元)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政策功能编码 |
节能产品 | ||||||
小计 | / | / | / | / | / | |
环境标志产品 | ||||||
小计 | / | / | / | / | / | |
两型产品 | ||||||
小计 | / | / | / | / | / |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项目编号:九、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日期:
序号 | 标段号 | 货物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 备 注 |
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项目编号:十、技术响应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 响应/偏离 | 说明 |
十三、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提供第四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十一、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日期:年月_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公开招标投标文件长沙政府采购
十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投标人:
采购项目名称: | |
采 购 人: | |
政府采购编号: | |
采购代理机构: |
十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特此证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询问、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的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十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页9-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页9-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附页9-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附页9-1投标人资格声明(含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填写须知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资格声明附页9-1附页9-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附页9-5其他说明
5、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受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全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已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与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附页9-2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①《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
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5、保证金缴纳情况4、上传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④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页9-4备注:提供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附页9-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致(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日成员名称(盖单位章):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十七、其他材料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附页9-6其他说明附页9-5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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