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济南市济阳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792.09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jfz-jyxm-sbcg-001
预算金额2792.0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瑞雪15928031181
中标公司陕西中茂防腐工程有限公司2792.0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济南市济阳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JFZ-JYXM-SBCG-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4月09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曲堤厂污水工艺设备QDWSSB0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中茂防腐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92.099260 万元,质
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河南灿加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2828.336530 万元,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浙江科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848.765210万元,质
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中茂防腐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河南灿加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浙江科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中茂防腐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河南灿加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浙江科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中茂防腐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
投标人的资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内容按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独立评分并计算出
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该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河南灿加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
审的投标人的资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内容按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独立评分并计
算出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该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浙江科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
投标人的资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内容按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独立评分并计算出
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该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三;
标段(包)<002>曲堤厂污泥工艺设备QDWNSB02: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中茂防腐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221.424000万元,质
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河南灿加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29.880000万元,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浙江科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31.687180万元,质
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6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中茂防腐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河南灿加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浙江科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中茂防腐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河南灿加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浙江科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中茂防腐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
10sc 投标人的资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内容按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独立评分并计算出
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该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河南灿加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
审的投标人的资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内容按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独立评分并计
算出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该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浙江科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
投标人的资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内容按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独立评分并计算出
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该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自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9日.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提
出异议。招标入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
办法(七部委11号令)》,异议人须按顺序,详尽的提供以下材料,缺项的异议函件不予受
理。提出异议应先将完整的加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人和代理机构邮箱并及时将原件寄到招
标人和招标组织单位处。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④异议请求及主张。
⑤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⑥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
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
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其他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铁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水务分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2号万商大厦裙楼6层686号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87708469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联系人; 唐瑞雪
电 话: 15928031181
电子邮件: 109489911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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