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泉州市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1. 泉州市中医院除四害消杀和红火蚁、白蚂蚁防治服务。
2. 服务范围:笋江路本部和清濛分院两处院区围墙内所有建筑外围环境以及建筑室内空间,笋江路本部总占地面积12233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3446平方米,现使用范围涵盖门诊部4层和住院部12层;清濛分院建筑有3层楼,面积1660平方米,35个房间。
3. 服务年限:2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要求:
1灭蚊要求:
.①灭蚊消杀频次在每年3月至11月需每周一次,12月至次年2月为每两周一次。室外使用弥雾机装载高效氯氰菊酯热雾剂进行烟雾消杀,室内使用喷雾器和气溶胶喷雾器进行消杀。
②外围环境需在每个周末打开所有井盖,使用弥雾机装载高效氯氰菊酯热雾剂进行烟雾消杀。绿化带和排水沟(包括清濛分院)也需用弥雾机消杀到位。
③地下车库和太平间等不能用弥雾机的地点用喷雾器消杀、4楼楼顶、17楼楼顶亦需酌情处理。
④室内部分的消杀需安排在夜间进行,以避免影响医院的运营,需使用气溶胶喷雾器喷洒高效氯氰菊酯溶液,按国家标准的浓度进行喷洒,墙面喷洒的高度需达到1.8米,以达到留置式消杀的作用。门诊喷洒需涵盖室内所有房间和廊道、尤其所有洗手间、CT、检验科、康复科训练室、中医特色门诊、超声科、手术室等易产生病患血液和体液的地方;住院部则需涵盖电梯、楼梯、每层楼电梯间、加热间、开水间、风机房、垃圾点。
⑤总务科仓库、设备科仓库,水电物业值班室、保洁物业值班室、传达室、快递暂存室、医废暂存处、垃圾站的作业时间需与所在地负责人沟通后进行。
⑥应对夏秋季登革热案例紧急消杀的内容:根据疾控的要求,凡是出现登革热案例,需对确诊者病房、发热门诊、急诊、肠道门诊内部以及周边200米进行消杀,每天早上6点和下午16点两个频次,持续消杀3天,共6个频次。
⑥.高压配电室、发电机房等设备间因有烟感报警器且因高压设备特性不能使用喷雾消杀,消杀作业方式需与专业人员再做确定。
2.灭鼠要求:
①春秋两季全院大面积灭鼠2次,每周派员巡查一次灭鼠毒饵站并及时补足毒饵站内部饵料,其他时间根据需要进行针对性投药诱捕。
②外围灭鼠使用灭鼠毒饵站,室内灭鼠使用毒饵站和粘鼠板结合的方式,室外毒饵站则投与合适的鼠药,平时用适口性好的谷物形式,雨季更换为蜡丸。
③创城创卫期间按院方要求每日巡查投药,并填堵鼠洞。
④地下药库、一楼药房、煎药室、5楼中心药房、制剂中心因中药药材的特性需增强灭鼠。
⑤外围灭鼠毒饵站疾控部门要求使用陶瓷款,如有损坏或缺失需根据损坏情况及时更换。
3.灭蟑要求:
①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院消杀点药,使用杀蟑饵剂。其他情况根据科室需求通知。
②16楼肛肠一区、15楼肛肠二区、9楼针灸科病区、8楼康复科病区、7楼肿瘤科病区和综合科病区、2楼儿科病区因病人经常携带食材,需要加强灭蟑。(特定区域加强)
4. 灭红火蚁要求:
医院围墙内绿化带草地有红火蚁,需随访施药,定期灭杀,进行针对性治理。
5.灭白蚁要求:
白蚁问题的处理需根据实际需求即时消杀,对能源楼和主楼配电室有白蚁问题的相应区域预防性处理,防治结合。
6.为确保消杀工作的安全和质量达到疾控部门以及省、市主管部门的作业规范,服务方的工作需严格按照约定的剂量和频次进行作业并接受院方的监督和检查,并积极配合院方做好创城、创卫、突发相关疫情等除四害突击任务。
7.消杀作业中,需使用国家规定允许使用的药物,不得使用敌敌畏、残杀威等剧毒农药,必须保证院区人员安全,如因服务方操作不当产生药物中毒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由服务方全责赔偿。
8. 每次消杀作业结束后,服务方需出具消杀服务报告,确认所使用的药物、方法和地点,并由院方人员在服务报告上签字确认。
9. 服务方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确保安全用电,涉及明火作业需向院方提出申请经允许后方可作业,消杀作业过程中需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并对自身的人身安全承担完全责任。
四、报价要求:
按照项目的技术要求,请服务商根据我方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自身条件进行报价,报价为整个项目的总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服务费用、车辆运输费用。设备维护维修费用、药品消耗费用、各种应急临时消杀费用、管理费、税费以及其他所有不可见的费用。 
五、费用支付方式:
服务费每季度结算一次。服务商申请服务费时应提供等额完税的税务发票和经院方人员签字确认的当期消杀服务报告。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
1.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报价书及编制报价书所需的其他材料或证明(若有);
4. 服务承诺书(需提供售后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报价文件需封标并加盖公章。
5. 本次报价不作为中标依据,根据院方采购流程可二次议价或重新询价招标。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12日下午17:00前(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
 附件.docx
 
 
                                            泉州市中医院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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