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三角咀生态园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北庄、中央公园、中环、占上安置小区垃圾分类配套设施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三角咀生态园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江苏鸿渐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其所需采购的北庄、中央公园、中环、占上安置小区垃圾分类配套设施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采购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JSHJ2022-XCG-G-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北庄、中央公园、中环、占上安置小区垃圾分类配套设施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元整(¥1990000.00)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玖拾贰万捌仟壹佰肆拾贰元叁角(¥1928142.30)
五、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六、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各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带到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报名经办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授权代表人一致,否则不予办理。)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八、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5楼
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请在截止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来出售地点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登记时须提供招标公告中所要求携带的资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九、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月16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6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月16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5楼
十、采购单位
名称:苏州市三角咀生态园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心怡
联系电话:18662142999
十一、采购代理单位
名称:江苏鸿渐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5楼
联系人:顾菲儿
联系电话:0512-87770870
十二、公告期: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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