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三座80吨转炉产能置换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3/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o22030052
预算金额28万元
招标公司包钢股份低碳能源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王苏琛
招标代理机构包钢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霍志平0472-2669649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2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23
公告正文
项目公告说明
关闭
项目编号 | ZO22030052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三座80吨转炉产能置换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 |
发布日期 | 2022/03/16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2/03/21 -- 17:00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2022/03/17 -- 09:00 | 开标日期时间 | 2022/03/23-- 09:00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单价 | 含税 |
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项目公告内容 | ||||||||||||||||
1.招标条件 | ||||||||||||||||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钢股份低碳能源管理中心。 项目编号ZO22030052 1.1项目概况:目前,包钢股份共有四个制钢单元,分布在薄板厂、金属制造公司、钢管公司和炼钢厂,其中薄板厂设有2座210t转炉,金属制造公司设有3座260t转炉,钢管公司设有2座120t转炉,炼钢厂有制钢一部和制钢三部两个作业部,制钢一部设有3座80t转炉,制钢三部设有2座150t转炉。整个炼钢厂中部区(制钢一部)的生产车间延续了炼钢厂初建时的特质,经过60多年生产,厂房比较陈旧,车间内的生产设备设施也相对比较落后,虽经几次改造,但基本上是小改小革、填平补齐,仍然达不到现代炼钢车间的规范要求。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内蒙能耗“双控”要求,100t 以下转炉原则上在2023年以前全部退出,符合条件的可按国家标准实施产能置换,因此制钢一部转炉面临能源成本增加与生存的双重挑战,必须做到未雨绸缪。 在此背景下,决定将现有转炉进行升级改造。 (1)拟拆除炼钢厂制钢一部3座80t转炉,3座转炉的原始产能为240万吨,按照1.25:1减量置换政策换算后为192万吨,包钢利用置换产能置换100t转炉1座,100t电炉1座,参照《产能换算表》,使用产能190万吨,剩余2万吨产能后期使用。 (2)对钢管公司7#转炉按照1:1等量置换原则进行厂内移位技术改造,7#转炉炉容为120t,原始产能为135万吨,产能做等量置换后为135万吨,参照《产能换算表》,使用该产能建设一座120吨转炉(设备类型、容量(积)、数量未变化)。 综上所述,本次拟拆除炼钢厂制钢一部3座80t转炉,并在该区域新建1座100t转炉,异地搬迁钢管公司1座120t转炉。同时,在钢管公司新建1座100电炉。项目实施后不仅提升了炼钢厂和钢管公司炼钢的技术装备,而且符合国家及钢铁行业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要求。 本项目总投资: 19996.32 万元。具体投资组成如下: 建筑费:4526.34 万元,占总投资 22.64%; 设备费:11870.88 万元,占总投资 59.37%; 安装费:930.14 万元,占总投资 4.65%; 其它费:1192.90 万元,占总投资 5.96%; 预备费:1476.06 万元,占总投资 7.38%。 本项目电炉部分总投资为:52355.62万元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需要对本项目进行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工作。 1.2能评要求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内发改环资字〔2020〕1300号)要求,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计算项目综合能耗、评价能源效率等; (2)相关资料交托齐全的情况下,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能评文件编制。如果资料未能在合同签订时交托齐全,则相应顺延完工日期; (3)要求保证报告专家评审通过,并取得政府管理部门批复文件。 (4)要求提交纸质节能评估文件4份及电子版。 1.3合同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1).受托人凭验收合格等相关单证(政府管理部门节能批复)办理结算手续,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送达后,甲方90日内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一次性付清服务费。 2).受托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委托人办理结算、付款的前提条件,未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办理结算的,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3).双方须全面履行合同,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 ||||||||||||||||
2.项目概况 | ||||||||||||||||
项目ZO22030052,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三座80吨转炉产能置换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 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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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资格要求:见下表; 3.4业绩要求:见下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投标邀请函发出当月之前(如,2020年4月26日发出投标邀请函,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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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2/03/21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5.投标保证金 | ||||||||||||||||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必得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5.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李雪晨(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2/03/23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30.21.204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30.21.204)。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 ||||||||||||||||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9.异议 | ||||||||||||||||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或发送邮件至异议邮箱zbyybidding@163.com。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股份企划部;联系人:胡祥卫;联系电话:0472-2669240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 ||||||||||||||||
10.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包钢股份低碳能源管理中心地 址:包钢厂区联 系 人:王苏琛联系电话:2669345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负责人:霍志平 0472-2669649业务部长:曹小艳 0472-2669069/李广美0472-2669654 客服专线:0472-2663666 | ||||||||||||||||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 ||||||||||||||||
2022/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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