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0兆瓦新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0兆瓦新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
险评估
(招标编号:BL-AHB-CG-2023-03-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铝业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0,招标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公司现有电解铝130万吨、自备电装机171万千瓦、高纯铝5万吨、阳极12万
吨的产能规模,资产总额182.2亿元,占地面积9114亩。现对公司内所属固定资产维检修、
物资采购、服务类等事项开展非招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详见本公告“七、其他”)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4日17时00分到2023年04月2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通过本公告中指定电子邮箱向报名供应商报名表中提供的邮箱发送电子版采
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股份楼东副楼332房间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股份楼东副楼332房间
七、其他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0兆瓦新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
估》项目经我公司批准,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价方式
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0兆瓦新能源项目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
2、采购编号:BL-AHB-CG-2023-03-01
3、项目概况:
3.1采购内容: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拟在包头市达茂旗境内,规划建设总装机容量为1200兆
瓦新能源项目(其中包括风电1005MW,光伏20OMW及配套的240MW/480MWh电化学储能)。按
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
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19〕23号)的要求,同时根据《中国铝业集
团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要求,编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报告内容需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应技术导则要求,并获得包头市委政法委的批
复文件。
3.2项目地点:包头市东河区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境内
3.3采购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3.4采购方式:询比价
4、技术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
5、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能力,并在
包头市委政法委完成备案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
资质证书满足本项目要求;
5.2公司近三年至少完成3个及以上风电同类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获得政府相关
部门的批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3供应商无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问责的不良记录。
5.4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
料、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5.5财务要求:供应商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5.6不接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包括: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3)列入中铝负面清单的企业。
6、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报名要求及时间、地点
7.1报名资料及报名方式:
7.1.1供应商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一)、开
票信息函(附件二)的可编辑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7.1.2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发送到1416328829@qq.com 进行报名,报
名邮件主体格式为“供应商名称+XX项目报名资料”;
7.1.3本项目供应商报名表中提供的邮箱,为本项目往来电子邮件的唯一邮箱。
7.2报名时间:自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日21日18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8、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10、谈判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进行开启响应文件和谈判。
11、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股份楼东副楼332房
间。
12、采购机构: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健康部
地 址:包头市东河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股份楼东副楼328房间。
13、监督部门: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联系人:苏女士;电话:0472-6936270; 邮箱:btlyjw123@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东河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股份楼东副楼328房间
联系人:单志钢
电 话:13847239369
电子邮件:141632882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礼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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