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尖山新区钱塘江路新苑路口及派出所门口改造工程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联系人施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尖山新区钱塘江路新苑路口及派出所门口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尖山新区钱塘江路新苑路口及派出所门口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尖山新区钱塘江路新苑路口及派出所门口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海宁市尖山新区;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改建沥青道路约1294m2,改建人行道约100m2,新建丁字路口事故预警系统及交安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3合同估算价:120万元;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2.5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0日13:30分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免费注册登记链接***.*****.***/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nmain/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尖山新区地址:海宁市盐官镇联城路69号邮编:314415邮编:314411联系人:施先生联系人:吴先生电话://电话:18868390608传真:传真:/2023年12月11日divDS_12d8a47c_9af8_4e53_9306_308e9dc5dbd4400923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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