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平县教育局2022年农村中小学餐具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366.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西财招标-2022-41
预算金额370万元
招标公司西平县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同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9337321119
中标公司驻马店弘诚商贸有限公司366.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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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西财招标-2022-41 | |||||||||||||||||||||||||||||||||||||||||||||||||||||||||||||||||||||||||||||||||||
2、采购项目名称:西平县教育局2022年农村中小学餐具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9日 | |||||||||||||||||||||||||||||||||||||||||||||||||||||||||||||||||||||||||||||||||||
5、评审日期:2023年01月09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1、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具体参数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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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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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 |||||||||||||||||||||||||||||||||||||||||||||||||||||||||||||||||||||||||||||||||||
丁新华、牛景丽、杨德红、刘继锋、陈汝(采购人代表)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中标金额0-100万1.5%,100-500万1.1%分段累计方式计取 | |||||||||||||||||||||||||||||||||||||||||||||||||||||||||||||||||||||||||||||||||||
收费金额:44,326.00元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西平县教育局 | |||||||||||||||||||||||||||||||||||||||||||||||||||||||||||||||||||||||||||||||||||
地址:西平县柏城大道172号 | |||||||||||||||||||||||||||||||||||||||||||||||||||||||||||||||||||||||||||||||||||
联系人:宋先生 | |||||||||||||||||||||||||||||||||||||||||||||||||||||||||||||||||||||||||||||||||||
联系方式:1393960398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同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西平县人和乡人和街37号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933732111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 |||||||||||||||||||||||||||||||||||||||||||||||||||||||||||||||||||||||||||||||||||
联系方式:13939603968 |
- 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西平县教育局2022年农村中小学餐具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西财招标-2022-41
项目编号:西政采招【2022】27号
采购人:西平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河南同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招标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定标
八.合同授予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平县教育局2022年农村中小学餐具项目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驻马店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zhumadian.gov.cn)获取招标
文件,并于2023年1月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西财招标-2022-41西政采招【2022】27号
2.项目名称:西平县教育局2022年农村中小学餐具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700000.00元
最高限价:370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元) |
1 | 西财招标-2022-41西政采招【2022】27号 | 西平县教育局2022年农村中小学餐具项目 | 3700000.00 | 37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
求等)具体参数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
政府采购政策。
3
2.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
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
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网站”)(https://ggzy.zhumadian.gov.cn)
3.方式: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zhumadian.g4
ov.cn
)”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免费下载采
购文件。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一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一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
4
电子投标文件(.zmdtf格式)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
传,逾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zhumadian.
gov.cn)”网站“投标人登陆版块”进行交易主体免费注册,然后按网站下载
中心(其他)“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指导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资料原件
的扫描件,完善诚信库信息,自行核验通过后,按网站下载中心(其他)“办
理HNXACA单位个人数字证书所需材料下载”准备齐资料,最后到驻马店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F大厅)办理
CA密钥,完成注册。
3.招标文件下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zh
umadian.gov.cn
)”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
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平县教育局
地址:西平县柏城大道172号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13939603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同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平县人和乡人和街37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9337321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13939603968
5
第二章招标需求
项目名称:西平县教育局2022年农村中小学餐具项目
一、技术需求
本项目不是单一产品,指定“80电锅”为核心产品。
6
二、商务要求
质保期 | 质保期 | 质保期 | 1年 |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含安装、调试、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等。 | |
合同签订时间、交货时间及地点 | 合同签订时间、交货时间及地点 | 合同签订时间、交货时间及地点 |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 | 按合同约定 | |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以与采购方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 | |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所有供方提供12小时电话响应,故障响应时间30分钟,若电话或远程技术支持不能解决问题,供方技术人员24小时内到达需方现场。如果48小时不能及时解决问题,供方免费提供备用设备,保证不因为设备问题影响需方使用。 | |
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 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 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 ||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 | 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7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单位 | 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 | 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 |
1 | 1.1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1.2采购人名称:详见招标公告1.3项目编号:详见招标公告 |
2 | 合格投标人:具备招标公告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3.1本项目投标以人民币报价。3.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按废标处理。3.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0-100万1.5%,100-500万1.1%分段累计方式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
4 | 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无。 |
5 | 样品要求:无。 |
6 | 投标文件组成: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 |
7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8 |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9 |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
10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1、提供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2、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1)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新营业执照”(2)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
8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留存。 | |
11 | 投标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2 | 签订合同: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第二项商务要求。 |
13 |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4 |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15 | 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第二项商务要求。 |
16 | 中标人可以以政府采购合同为担保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融资。 |
17 | 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
18 |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查询结果存档。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化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
19 | 质疑和投诉:详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0条。 |
20 | 1、本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mdtf格式)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 |
21 | 投标人注册: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zhumadian.go |
9
v.cn)”网站“投标人登陆版块”进行交易主体免费注册,然后按网站下载中心(其他)“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指导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完善诚信库信息,自行核验通过后,按网站下载中心(其他)“办理HNXACA单位个人数字证书所需材料下载”准备齐资料,最后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F大厅)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 |
22 | 招标文件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zhumadian.gov.cn/)”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23 | 投标文件制作:1、投标人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zhumadian.gov.cn)”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类):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驻马店)”。2、投标人凭CA密钥登陆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zmdzf格式)。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md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zhumadi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4、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zhumadian.gov.cn)”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驻马店)”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5、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完成电子签字或盖章,无法直接完成电子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投标人须将盖章签字后的扫描图片替换到相应格式中。6、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 |
10
附件7
商务响应表(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情况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质保期 |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
合同签订时间、交货时间及地点 | |||
付款方式 | |||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47
附件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投标人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48
附件9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本授权,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
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
一直有效。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如果本次采购活动现场变更采购方式,本授权书有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务:职务: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此处请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9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件10证明文件
10.1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
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
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0
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
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
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2评分项中的证明材料。
10.3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10.4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
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5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10.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
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10.6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如需要)
编号:
(采购人):
52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
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
,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
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
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
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
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53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
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
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
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
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
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
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
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
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
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54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10.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55
附件11
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承诺书(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
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贵单位组织的招标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招标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
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招标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与其它参与招标活动的投
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
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它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
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
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并自觉
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
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56
9.4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西平县教育局)的(西平县教育局2022
年农村中小学餐具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1.(西平县教育局2022年农村中小学餐具项目),属于(批发和零售业)
制造商为(驻马店弘诚商贸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61万元
资产总额为29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商
企业名称(盖章):驻马店弘诚商贸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1月09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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