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常州江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高端环保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一体化)招标公告
金额
5003.4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常经审备[2024]105号
预算金额5003.43万元
招标联系人彭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顾工0519-851615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2
公告正文

常州江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高端环保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一体化)招标公告

2024-11-2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常州江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高端环保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一体化)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9 浏览次
1.招标条件

常州江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高端环保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已由常州市钟楼区行政审批局以批文名为: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常经审备[2024]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江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州江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高端环保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春江南路东侧、东风二路南侧;

2.1.2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总用地15116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约14500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研发和生产用房;研发用房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约8500平米,跨度约21米;并同步实施园区道路、市政综合管线、景观绿化、停车场、门卫、事故应急水池、围墙等配套设施。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5003.43万元(其中设计费120万元,采购、施工费4383.43万元,暂列金额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3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9月22日。

2.1.5质量等级要求: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达到合格。

2.2本次招标范围:常州江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高端环保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一体化)。总承包单位承包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验、调试、验收、培训、工程及档案移交、缺陷责任期及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服务并负责技术支持和协助招标人办理与工程相关的报批报建手续,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本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直至施工图设计(含专项和深化设计)及施工期间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设计服务,按发包人要求按时保质提交设计成果;负责完成各项有关设计的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并通过工程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及审图机构等的审查、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消防系统、电梯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综合管线、景观绿化、泛光照明、标识标牌、与周边市政接驳等附属工程等。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本项目的采购:本项目所有设备(除生产工艺设备)的采购供货及建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3)本项目的施工: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系统、电梯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综合管线、景观绿化、泛光照明、标识标牌、与周边市政接驳等附属工程、原厂区工艺设备搬迁及安装等。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同时具备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

3.2.2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3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3.3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投标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投标企业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11600平方米及以上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11600平方米及以上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116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建筑工程分类标准按《建筑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划分。】

3.3.2投标施工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投标企业作为施工负责人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11600平方及以上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11600平方米及以上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建筑工程分类标准按《建筑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划分。】

3.3.3投标设计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投标企业作为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11600平方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在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11600平方米及以上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建筑工程分类标准按《建筑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划分。】

上述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下:

(1)如提供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EPC),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资料);

②合同;

③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签字并盖章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并盖章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注:1)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是联合体合同业绩,则投标人必须为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不予认可,且须附联合体协议书。

2)时间、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均以竣工验收记录所载内容为准。

3)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应内容的,则另须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加盖公章)或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说明材料(加盖印章)或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出具的说明材料(加盖印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4)上述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EPC)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的,另须提供该项目已办理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施工许可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或施工)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6)根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如提供的业绩为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EPC)的,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2)如提供设计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合同;

注:1)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是联合体合同业绩,则投标人必须为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不予认可,且须附联合体协议书。

2)时间、建筑面积、项目(或设计)负责人以合同所载内容为准。

3)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应内容的,则必须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加盖公章)或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说明材料(加盖印章)或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出具的说明材料(加盖印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3.3.4 说明:

(1)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入库;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须由主办单位入库,联合体协办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由协办单位入库。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业绩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选择已录入的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并建立链接,未建立链接、未选择或链接、选择的内容不能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联合体协办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通过联合体协办单位的CA锁在线获取。)

(3)上述业绩资料开标时无需携带原件。

(4)投标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施工负责人(或投标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如投标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施工业绩;如投标项目负责人与投标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设计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个,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单位人员。

注:(1)如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投标项目负责人与投标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投标人还需提供一名投标施工负责人;

(2)如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投标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投标人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9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4.2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招投标答疑。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江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广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钟楼区新福路1号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5号

联 系 人: 彭工 联 系 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9-68856818-3347 联系电话:0519-85161533?

2024年9月9日

友情提醒:

1、本标段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中注册、维护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操作手册)。“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页右侧“建设工程”中的“开标直播”。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新点软件吕工0519-85588123。

2、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变更”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软件版本更改或升级通知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请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化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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