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五华区西翥厂口片区污水处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管理(EPC+O)招标公告
金额
19.9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5-530102-89-01-451933
预算金额19.95万元
招标公司昆明市五华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强1828898058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区西翥厂口片区污水处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管理(EPC+O),项目代码:2205-530102-89-01-451933;已由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昆明市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以“EPC+O”方式开展五华区西翥厂口片区污水处理项目服务单位招标的批复》、五发改投资[202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五华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按上级政府部门决策部署,本项目运营期满后,拟采用特许经营合作(TOT)的方式开展后续运营,本次招标仅针对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委托运营,特许经营合作待运营期满后另行开展。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厂口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管理。污水处理厂工程规模:设计近期规模7500立方米/日,设计远期规模7500立方米/日(项目共计污水处理量15000立方米/日),近期总投资约8490.23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站及附属建、构筑物,配套管网设施等(总投资已包含远期剩余7500立方米/日处理站的土地购置费);污水处理厂总占地面积:39.37亩。
2.2.1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及施工工作,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阶段设计报批、审批等相关工作,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不包含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含相关专项图纸审查工作)。按投资控制的要求,本项目必须进行限额设计。
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不包含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及3年运营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联合体各方应代表招标人全权负责向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方案报批、配合设计图纸审查意见等办理并保证成果文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应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完成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2.2运营部分:项目建成后先委托运营3年,期满后根据项目成熟情况采用TOT模式进行特许经营。委托运营采用固定加变动付费模式。
注:如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特许经营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招标人有权缩减委托运营期,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将污水处理运营成本按成本性态分成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两类,分类情况如下:
污水处理服务费由两部分构成,即固定付费和变动付费。固定付费依据固定成本及合理收益确定,每两个月拨付一次,不与水量挂钩,固定价预算19.95万元/月;变动付费预算单价0.70元/吨,按实际处理水量进行结算,每两个月拨付一次。即污水处理服务费=固定付费+变动付费单价×实际处理水量。变动付费单价,为本项目每月的日均污水处理量≤2500吨/天时的执行价格。当2500吨/天<日均污水处理量≤5000吨/天时,变动服务费用单价下浮8%,当日均污水处理量>5000吨/天时,变动服务费用单价下浮15%。以上价格为含税价。
针对设计及施工部分,招标人可根据上级单位要求或实际需求,结合施工进展,分单位、分阶段或缩减规模实施,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不得有异议,须无条件服从开展并完成相应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
2.3总投资:项目近期总投资约8490.23万元,具体以发改部门出具的可研批复及相关说明文件为准。
招标规模:项目建成后,由五华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代收园区入驻企业的污水处理费上缴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专款拨付昆明市五华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最终按合同支付至中标人。项目近期总投资8490.23万元;3年运营期内运营总费用1101.52万元;招标总规模9591.75万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厂口产业园。
2.6项目实施时间:计划开工开始时间:2023年3月1日;计划竣工结束时间:2024年2月29日,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3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2.8其他:
2.8.1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的编制,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成果审查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总工期320日历天,施工工期自下达开工令开始10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主体建设。
(3)运营期限:3年,运营期限最终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2.8.2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确保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专项设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3)运营质量标准:符合规定的行业标准要求,污水排放达到昆明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5301/T43-2020》D级标准。
2.8.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3.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其他:
3.5.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5.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①、②所述的资质要求。
3.5.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高级及其以上职称资格,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日处理规模4500m3及其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或总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其以上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业绩。
3.5.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需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或其它相关专业),并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日处理规模4500m3及其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或总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其以上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
3.5.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或其它相关专业),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须分别为3人承担,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5.6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除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须配备至少(含)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5.7企业业绩要求:
3.5.7.1设计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日处理规模4500m3及其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或总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其以上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3.5.7.2施工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日处理规模4500m³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或总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其以上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否则不予认可】。
3.5.7.3运营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日处理规模4500m³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业绩类型:包括委托运营、BOT、BOO、TOT、PPP、OM等方式运作的污水处理厂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否则不予认可】。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在一份EPC合同中承包范围包含设计、施工内容,可认定为同时拥有设计、施工业绩。
3.5.8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1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5.9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中存在不良行为,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5.10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包括截止至上传当天的“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失信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11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信息,且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中选人、成交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5.1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开标规定等):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昆政务笺【2021】2号文规定,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切换至“昆明市”)(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注: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及附件。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②投标人应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④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切换至“昆明市”)(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kmctgs.com/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五华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新民社区老花铺村4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871-6587907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层1703
联系人:李强、邱静、唐君、程鑫、许辉、卢文德、苏小琴
电话:18288980580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五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4152513
技术支持:
昆明市电子化投标咨询服务—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服务电话:010-86483801
技术支持客服:点击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网站右下角“小龙人智能客服”进行咨询。
本招标项目五华区西翥厂口片区污水处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管理(EPC+O),项目代码:2205-530102-89-01-451933;已由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昆明市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以“EPC+O”方式开展五华区西翥厂口片区污水处理项目服务单位招标的批复》、五发改投资[202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五华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按上级政府部门决策部署,本项目运营期满后,拟采用特许经营合作(TOT)的方式开展后续运营,本次招标仅针对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委托运营,特许经营合作待运营期满后另行开展。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厂口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管理。污水处理厂工程规模:设计近期规模7500立方米/日,设计远期规模7500立方米/日(项目共计污水处理量15000立方米/日),近期总投资约8490.23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站及附属建、构筑物,配套管网设施等(总投资已包含远期剩余7500立方米/日处理站的土地购置费);污水处理厂总占地面积:39.37亩。
2.2.1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及施工工作,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阶段设计报批、审批等相关工作,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不包含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含相关专项图纸审查工作)。按投资控制的要求,本项目必须进行限额设计。
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不包含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及3年运营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联合体各方应代表招标人全权负责向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方案报批、配合设计图纸审查意见等办理并保证成果文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应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完成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2.2运营部分:项目建成后先委托运营3年,期满后根据项目成熟情况采用TOT模式进行特许经营。委托运营采用固定加变动付费模式。
注:如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特许经营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招标人有权缩减委托运营期,投标人不得有异议。
将污水处理运营成本按成本性态分成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两类,分类情况如下:
序号 | 成本项 | 成本性态 |
1 | 人工成本 | 固定成本 |
2 | 设备日常维护费 | 固定成本 |
3 | 检验化验费 | 固定成本 |
4 | 日常管理费 | 固定成本 |
5 | 药剂费 | 变动成本 |
6 | 电度电费 | 变动成本 |
7 | 自来水费 | 变动成本 |
8 | 污泥运输及处置费 | 变动成本 |
污水处理服务费由两部分构成,即固定付费和变动付费。固定付费依据固定成本及合理收益确定,每两个月拨付一次,不与水量挂钩,固定价预算19.95万元/月;变动付费预算单价0.70元/吨,按实际处理水量进行结算,每两个月拨付一次。即污水处理服务费=固定付费+变动付费单价×实际处理水量。变动付费单价,为本项目每月的日均污水处理量≤2500吨/天时的执行价格。当2500吨/天<日均污水处理量≤5000吨/天时,变动服务费用单价下浮8%,当日均污水处理量>5000吨/天时,变动服务费用单价下浮15%。以上价格为含税价。
针对设计及施工部分,招标人可根据上级单位要求或实际需求,结合施工进展,分单位、分阶段或缩减规模实施,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不得有异议,须无条件服从开展并完成相应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
2.3总投资:项目近期总投资约8490.23万元,具体以发改部门出具的可研批复及相关说明文件为准。
招标规模:项目建成后,由五华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代收园区入驻企业的污水处理费上缴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专款拨付昆明市五华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最终按合同支付至中标人。项目近期总投资8490.23万元;3年运营期内运营总费用1101.52万元;招标总规模9591.75万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厂口产业园。
2.6项目实施时间:计划开工开始时间:2023年3月1日;计划竣工结束时间:2024年2月29日,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3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2.8其他:
2.8.1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的编制,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成果审查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总工期320日历天,施工工期自下达开工令开始10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主体建设。
(3)运营期限:3年,运营期限最终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2.8.2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确保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专项设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3)运营质量标准:符合规定的行业标准要求,污水排放达到昆明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5301/T43-2020》D级标准。
2.8.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3.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其他:
3.5.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5.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①、②所述的资质要求。
3.5.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高级及其以上职称资格,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日处理规模4500m3及其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或总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其以上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业绩。
3.5.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需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或其它相关专业),并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日处理规模4500m3及其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或总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其以上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
3.5.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或其它相关专业),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须分别为3人承担,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5.6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除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须配备至少(含)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5.7企业业绩要求:
3.5.7.1设计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日处理规模4500m3及其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或总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其以上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3.5.7.2施工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日处理规模4500m³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或总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其以上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否则不予认可】。
3.5.7.3运营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日处理规模4500m³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业绩类型:包括委托运营、BOT、BOO、TOT、PPP、OM等方式运作的污水处理厂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否则不予认可】。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在一份EPC合同中承包范围包含设计、施工内容,可认定为同时拥有设计、施工业绩。
3.5.8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1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5.9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中存在不良行为,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5.10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包括截止至上传当天的“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失信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11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信息,且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中选人、成交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5.1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开标规定等):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昆政务笺【2021】2号文规定,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切换至“昆明市”)(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注: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及附件。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②投标人应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④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切换至“昆明市”)(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kmctgs.com/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五华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新民社区老花铺村4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871-6587907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层1703
联系人:李强、邱静、唐君、程鑫、许辉、卢文德、苏小琴
电话:18288980580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五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4152513
技术支持:
昆明市电子化投标咨询服务—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服务电话:010-86483801
技术支持客服:点击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网站右下角“小龙人智能客服”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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