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六安市裕安区城市基层综合治理智慧社区三期采购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金额
1661.51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61.5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宇凡13682280894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2024年六安市裕安区城市基层综合治理智慧社区三期采购项目于2024-01-19 10:00开标,已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 成交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成交候选人名称

六安市简云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盛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千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应答报价(含税,元)

16615124.80

16619683.53

16620534.89

工期(天)

50

50

50

质保期(年)

15

15

15

其他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满足

满足

满足

拟中选份额

100%

-

-

本项目应答人被否决的情况如下:无

 

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 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01-26。公示期内,如对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陈宇凡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3682280894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chenyufan@chinaccs.cn
投标人/应答人认为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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