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天悦路附属设施、赤杨路附属设施及丁二十三街附属设施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254.56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cs20241204fjsz04001001
预算金额1255.17万元
招标公司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齐燕南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永刚0431-89641633
中标公司长春净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254.56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凌宇
公告正文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天悦路附属设施、赤杨路附属设施及丁二十三街附属设施工程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天悦路附属设施、赤杨路附属设施及丁二十三街附属设施工程 | 项目编号 | CCS20241204FJSZ04001001 | ||||||||||||||||||
建设单位 | 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 建筑面积 | | 投标最高限价 | 12551771.57 | ||||||||||||||
开标日期 | 2024-12-26 09:30:00.0 | 开标地点 | 207 | ||||||||||||||||||
中标工程范围 | 天悦路附属设施工程-新建道路面积250㎡、道路铣刨罩面面积830㎡、拆除并新建立缘石、施划停车位标线47.6㎡等;新建绿化55㎡,新建铺装32㎡。赤杨路附属设施工程-新建人行道面积2109.22㎡、新建非机动车道面积1188.04㎡。新建绿化带面积1584.07㎡,新建临时停车场面积70692.68㎡,施划临时停车位2493个。丁二十三街附属设施工程-新建人行道面积528.93㎡、新建非机动车道面积226.54㎡。新建临时停车场面积17121㎡,施划停车位568个。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长春净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 12545613.66元 | 附件下载 | |||||||||||||||
第二名 | 吉林省恒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 12350059.9元 | ||||||||||||||||
第三名 | 吉林华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 12549261.21元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工程 | ||||||||||||||||||
评委2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工程 | ||||||||||||||||||
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工程 | ||||||||||||||||||
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工程 | ||||||||||||||||||
评委5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造价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齐燕南、刘玉 | 联系电话 | 0431-8454181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张永刚、李坤 | 联系电话 | 17390045613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 联系人 | 张雪巍 | 联系电话 | 0431-89641633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长春净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桥梁及附属工程生态东街(丙45—新城乙二路)道路及附属工程(碱草沟中桥) | 净月区域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与环境能力提升项目丁七街(天兴路-丙十四路)慢行系统 | | |||||||||||||||||
2 | 吉林省恒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吉林省鑫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区道路提升改造 | | | |||||||||||||||||
3 | 吉林华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2022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五标段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长春净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2 | 吉林省恒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3 | 吉林华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1 | 长春净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王凌宇 | / | 二级建造师 | 吉222101006969 | / | |||||||||||||||
2 | 吉林省恒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蔡润 | / | 一级建造师 | 吉1222022202301045 | / | |||||||||||||||
3 | 吉林华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张影 | / | 二级建造师 | 吉222181932239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长春净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 号 | 0431-84999737 | ||||||||||||||||
2 | 吉林省恒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保函 |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北京金玉大厦写字楼 9 层 | 010-88822502 | ||||||||||||||||
3 | 吉林华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0431-84999737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长春净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9.70 | |||||||||||||||||||
2 | 吉林省恒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8.60 | |||||||||||||||||||
3 | 吉林华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9.60 | |||||||||||||||||||
其他投标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其他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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