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2-HYJS-G2024-0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棚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7-1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23页3充电桩中1、符合苏州市T/SQICA001-2022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设备标准。
现调整为:1、符合苏州市T/SQICA001-2018电动自行车交流充电设备标准。
2、原招标文件第26页16充电桩综合管理平台及配套程序中充电桩管理平台管理端:▲(3)二维码生成器(提供具有CMA或者CNAS标志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者复印件);▲(4)电费成本:可设置站点在不同时间段的使用成本(提供具有CMA或者CNAS标志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者复印件);▲(6)站点编辑:编辑站点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经纬度、标签、使用提示;设置小程序的站点显示状态(提供具有CMA或者CNAS标志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者复印件)。充电桩管理平台用户端中:▲(1)支持附近桩点显示和地图导航功能(提供具有CMA或者CNAS标志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者复印件)。
现调整为:充电桩管理平台管理端:(3)二维码生成器;(4)电费成本:可设置站点在不同时间段的使用成本;(6)站点编辑:编辑站点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经纬度、标签、使用提示;设置小程序的站点显示状态。充电桩管理平台用户端中:(1)支持附近桩点显示和地图导航功能。
3、原招标文件第27页16充电桩综合管理平台及配套程序中:▲具体有效期内的充电桩综合管理平台的产品责任险保单(提供已有且在有效期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产品责任险保单复印件或者扫描件)。
现调整为:删除该条需求内容。
4、原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14:00
现调整为:2024年08月12日14:00
更正日期:
2024-07-2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金港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江中路164号
联系人:丁之恒
联系电话:18001568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联系人:朱小燕
联系电话:0512-58358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燕
电话:0512-5835880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