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油工程-设计院浮式设施辅助设计及有限元分析技术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办项信息,现将(设计院浮式设施辅助设计及有限元分析技术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第一批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单位名称:海油工程设计院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 采办计划公开.docx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办项信息,现将(设计院浮式设施辅助设计及有限元分析技术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项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设计院浮式设施辅助设计及有限元分析技术服务 | 1.投标方应采用专业三维CFD仿真分析软件分析各相关房间流场及温度场模拟计算。 通用有限元软件分析必须承诺完成具体项目要求的有限元分析设计内容,并提交相应模型及分析报告。 2.直接从事浮体结构、轮机、暖通等专业的设计人员总人数(包括项目经理/技术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一般技术人员)合计不少于9人,其中项目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合计不少于1人,浮体结构专业不少于4人,轮机和暖通专业合计不少于4人; 3.以上要求提供的人员均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提供的人员名单中同一人员不能跨工种重复提报。 4.项目经理或总技术负责人至少1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投标时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 5.参与本项目的总技术负责人为自有人力,总技术负责人至少有5年及以上的温度场模拟分析经验; 6.至少具备10年船舶与海洋工程方向从业经验,且5年内至少参与过一个排水量1万吨以上的浮体设计管理工作;; 7.投标时需提供人员简历,同时需在简历中写明“承诺工作经历真实有效”并签字盖章,或另行提供承诺书,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如合同和业主验收报告等,均需包含在投标书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8.浮体与分析专业负责人: ①浮体结构专业负责人至少1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投标时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 ②至少具备8年船舶与海洋工程浮体结构相关的设计经验,且5年内至少参与过一个排水量1万吨以上的浮式结构设计工作; ③分析负责人应至少有5人,且均有3年及以上的温度场模拟分析经验; ④投标时需提供人员简历,同时需在简历中写明“承诺工作经历真实有效”并签字盖章,或另行提供承诺书,相关分析经验和软件业绩(参与本项目人员使用软件业绩与本项目使用的软件保持一致,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如合同和业主验收报告等)均需包含在投标书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9.轮机专业负责人: ①轮机专业负责人至少2人,具备轮机系统相关设计能力; 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投标时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 ③至少具备8年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专业相关的设计经验,且5年内至少参与过1个海上浮式生产设施或排水量1万吨及以上浮体的轮机设计; ④投标时需提供人员简历,同时需在简历中写明“承诺工作经历真实有效”并签字盖章,或另行提供承诺书。 10. 工期要求 项目工期需满足《海上浮式设施年度协议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房间温度场模拟分析外委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水下系统工程中心有限元计算分析外委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可交付成果文件提交计划要求,需要满足项目里程碑点。房间温度场模拟分析工期不超出3个月。 11. 报价要求 投标人按照甲方提供报价格式表进行报价,在报价格式中分别填写每项的综合工时费率,且这两类单体的综合工时费率(不含税)应保持一致不允许有变化。 12.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房间温度场模拟分析至少应包括环境计算工况、计算工况选取的原则、模拟计算及分析评估实现的具体流程、边界条件设置说明等内容。 | 2023年4月 | 一、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业绩要求: 1.投标方需提供至少1项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签订的海上浮式生产设施的浮体或排水量1万吨及以上船舶的下浮体联合设计或承担分包设计工作业绩证明文件1项,合同工作内容需有明确的设计任务和内容,劳务服务合同不认可。 2.结构件和锚固件等有限元分析业绩证明1项,需提供项目合同或成果文件复印件。(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工作服务内容页) 3.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项目合同中体现关键信息的页面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包含采购内容的页面等),业绩证明文件应至少要体现如下信息:合同签署方名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工程内容,如以上信息在文件无法体现,可提供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予以证明(加盖投标方公司公章)。提供的业绩可为完工业绩或合同签订的在执行项目。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第一批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单位名称:海油工程设计院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 采办计划公开.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