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凌钢货物(锦州港)代发运服务项目[LGGF-2023-HW-4318]-招标公告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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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分类:其他服务
凌钢货物(锦州港)代发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凌钢货物(锦州港)代发运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项目概况:凌钢货物(锦州港)代发运服务项目主要业务一方面需要代缴铁路运费、地铁运费(原单原转模式、需要垫付部分运费),另一方面包含日常铁路请车、协调装车,测堆比重、标高、划线、货物清底、检车、封堵,卸船水尺、倒运过磅、货车延期占用费、提高净载重(装车净载重效果不低于2023年)等所有其他业务及产生的一切费用,预计2024年代发运量180万吨。
招标范围:凌钢货物(锦州港)代发运服务项目主要业务一方面需要代缴铁路运费、地铁运费(原单原转模式、需要垫付部分运费),另一方面包含日常铁路请车、协调装车,测堆比重、标高、划线、货物清底、检车、封堵,卸船水尺、倒运过磅、货车延期占用费、提高净载重(装车净载重效果不低于2023年)等所有其他业务及产生的一切费用,预计2024年代发运量180万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类似项目业绩:近1年内承担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提供合同依据,其他要求:在锦州港有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具有相应专业团队。,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无保留意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在人员、设备方
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0日13时41分44秒至2023年12月27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lgzb.lgjt.com.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7日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lgzb.lgjt.com.cn)(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报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拒绝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
联
系 人: 徐峰 、刘振华
电
话: 0421-6838903 、
传
真:
电子邮件: 24591850@qq.com
网
址: http://lgzb.lgjt.com.cn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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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分类:其他服务
凌钢货物(锦州港)代发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凌钢货物(锦州港)代发运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项目概况:凌钢货物(锦州港)代发运服务项目主要业务一方面需要代缴铁路运费、地铁运费(原单原转模式、需要垫付部分运费),另一方面包含日常铁路请车、协调装车,测堆比重、标高、划线、货物清底、检车、封堵,卸船水尺、倒运过磅、货车延期占用费、提高净载重(装车净载重效果不低于2023年)等所有其他业务及产生的一切费用,预计2024年代发运量180万吨。
招标范围:凌钢货物(锦州港)代发运服务项目主要业务一方面需要代缴铁路运费、地铁运费(原单原转模式、需要垫付部分运费),另一方面包含日常铁路请车、协调装车,测堆比重、标高、划线、货物清底、检车、封堵,卸船水尺、倒运过磅、货车延期占用费、提高净载重(装车净载重效果不低于2023年)等所有其他业务及产生的一切费用,预计2024年代发运量180万吨。
包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材料材质 | 采购数量 | 计划备注 | 需求人 |
1 | | 代理费 | 元/吨 | | | 1800000 |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类似项目业绩:近1年内承担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提供合同依据,其他要求:在锦州港有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具有相应专业团队。,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无保留意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在人员、设备方
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0日13时41分44秒至2023年12月27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lgzb.lgjt.com.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7日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lgzb.lgjt.com.cn)(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报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拒绝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
联
系 人: 徐峰 、刘振华
电
话: 0421-6838903 、
传
真:
电子邮件: 24591850@qq.com
网
址: http://lgzb.lgjt.com.cn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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