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8
公告正文
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南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招核【2023】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_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工程地点:南县    
2.3项目概况:自然湿地岸线生态修复90km,湿地生态修复251.87公顷,重要物种栖息地建设73.33公顷,人工放流1项,周边社区环境整治工程1项等。项目总投资约7221万元。本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上限值为223.6万元。    
2.4计划服务期:总服务期暂定360日历天,从起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竣工验收完成止计。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地质勘察工作初勘、详勘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监理服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提供项目策划、报批、工程咨询、投资、安全、进度、质量、合同、信息、风险、组织协调、运营维护等全周期综合统筹管理。    
☑投资决策咨询服务:☑规划咨询☑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勘察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级资质;(3)监理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1.2财务要求:☑不提供
3.1.3业绩要求:☑不提供
3.1.4信誉要求: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由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勘察负责人 1 人、设计负责人 1 人、项目监理负责人 1 人、项目造价负责人 1 人。(1)拟任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2) 拟任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 拟任监理负责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 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4) 拟任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 名称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本项目仅接受监理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拟任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8日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yiyang.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Ⅱ。(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7-5221422。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县南洲镇桂花路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14楼24房
邮  编:
413200
邮  编:
410018
联系人:
张主任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15116749536
电  话:
13187371818  1897537357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329295443@qq.com

 

招标文件正文.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