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公司宁海电厂智慧检修数字化平台研究与应用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5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浙江公司宁海电厂智慧检修数字化平台研究与应用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浙江公司宁海电厂智慧检修数字化平台研究与应用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606574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606574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杨贺文 电话:025-86728615
邮箱:12093157@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浙江公司宁海电厂智慧检修数字化平台研究与应用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606574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606574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宁波天德创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珠海市同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359.000000 | 299.0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业绩 | 1、电厂检修全过程数字化系统的研发项目、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6月13日 2、机组检修数字化管控平台物资采购、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 3、数字化管控系统、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4、汽轮机检修数字化管控平台建设服务、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汽轮机检修数字化管控平台、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6、安装检修数字化管控平台、中机国能浙江工程有限公司 | 1、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基于知识图谱的发电机组检修智能化管控系统的研究与开发项目、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2、越南永新2020年MIS系统检修管理模块建设服务项目、越南永新一期电力有限公司 3、广东粤华发电公司(黄埔电厂)气代煤发电项目生产信息管理系统(MIS)、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内蒙古京能盛乐热电有限公司现场作业智慧安全管控系统项目、内蒙古京能盛乐热电有限公司 5、山西京能吕临发电有限公司-现场作业智慧安全管控系统项目、山西京能吕临发电有限公司 6、智慧安防系统管理平台软件开发项目、山东极视角科技有限公司 7、珠海横琴能源基于AI视频识别技术的综合能源现场作业智慧安全管控平台的应用研究项目、珠海横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8、粤电湛江风电智慧管理系统项目、广东粤电湛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9、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智慧煤场数字化管控系统项目、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两江燃机设备智慧管理系统建设服务项目、华能重庆两江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杨贺文 电话:025-86728615
邮箱:12093157@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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