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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中区局2020年至2021年第一批通信管线工程施工集中招标-标段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0/08/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中区局2020年至2021年第一批通信管线工程施工集中招标-标段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14 09:4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中区局2020年至2021年第一批通信管线工程施工集中招标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中国电信上海公司中区局2020年至2021年第一批通信管线工程施工集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TZB0100-2020-206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 本项目2020年08月13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5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 ||||||
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 ||||||
标段一: | ||||||
1.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折扣:78.30%;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按合同约定;评标情况(综合排名):1;项目负责人姓名:程欣;证书名称及编号: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编号:00198767;资质能力条件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
2.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上海山诚电信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折扣:79.80%;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按合同约定;评标情况(综合排名):2;项目负责人姓名:徐元斌;证书名称及编号:证书名称:工程师;编号:16F6Z00144;资质能力条件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
3.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上海凯州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折扣:79.50%;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按合同约定;评标情况(综合排名):3;项目负责人姓名:冯永明;证书名称及编号: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编号:00958004;资质能力条件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标段二: | ||||||
1.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上海山诚电信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折扣:78.20%;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按合同约定;评标情况(综合排名):2;项目负责人姓名:徐元斌;证书名称及编号:证书名称:工程师;编号:16F6Z00144;资质能力条件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
2.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上海凯州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折扣:79.50%;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按合同约定;评标情况(综合排名):3;项目负责人姓名:冯永明;证书名称及编号: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编号:00958004;资质能力条件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
3.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上海电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折扣:79.60%;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按合同约定;评标情况(综合排名):4;项目负责人姓名:黄彦珉;证书名称及编号: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编号:00215490;资质能力条件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公示期:2020年08月15日至2020年08月17日,共3天。 | ||||||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 ||||||
联系电话:021-62262206 | ||||||
邮箱地址:maofandi.sh@chinaccs.cn | ||||||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区电信局 |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毛凡迪 | ||||||
2020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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