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屯门蓝地地下采石场
金额
-
项目地址
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合约编号 :
合约编号: GE/2024/16
采购部门 :
土木工程拓展署
项目 :
屯门蓝地地下采石场
详情 :
工程主要包括设计及建造蓝地地下采石场,包括采石工程、岩土工程、隧道工程、渠务工程及绿化工程。合约订明,承建商可处理及售卖从采石场挖掘的石料以及制造及售卖混凝土及沥青制品。工程预计于2025年6月展开,并于2040年9月完成。
估计数量 :
不适用
联络 :
香港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南座6楼
土木工程拓展署矿务部
总土力工程师
电话号码 : (852) 3842 7220
传真号码 : (852) 2714 0193
电子邮件 : kenesswong@cedd.gov.hk
截标日期/时间 :
2025年3月21日, 星期五, 12:00 中午
递交投标书 :
投标者必须在一式两份封密的投标表格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箱(「指定投标箱 」) 内。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在下列情况下,截标日期可能会延迟:-
a) 若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止时间会延至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当时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取消后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星期六并不属于工作天。关于「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的公布事项会在政府新闻处新闻公报网页(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宣布。
b) 如在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的任何时间内,前往指定投标箱所在地点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延迟截标时间,直至另行通告。待通道受阻情况获消除后,政府会尽快公布所延迟的截标时间。以上公布事项会在政府新闻处网页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 以新闻公报形式宣布。
备注 :
a) 此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现邀请所有有兴趣的承建商并同时符合下列要求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以总承建商身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或以外地方正在进行及/或已经完成至少0.25项相关石矿场合约的投标者投标。就合营企业投标者而言,除了须符合这项基本要求外,每名参与者(适用于并未注册为法团的合营企业投标者) 或每名股东(适用于注册合营企业投标者)亦须符合以下规定:以总承建商身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或以外地方正在进行及/或已经完成至少0.1项相关石矿场合约。相关石矿场合约是指包括从石矿场采挖、处理以及售卖石料的合约,而在批出合约当时承建商须支付雇主的合约总价值(或预计采挖石料数量而估计得出的总价值) 不得少于港币40,000,000元,同时原定合约期不少于5年。
b) 投标表格和进一步资料可向香港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南座6楼土木工程拓展署矿务部总土力工程师(电话号码 (852) 3842 7220/传真号码 (852) 2714 0193/电邮地址 kenesswong@cedd.gov.hk)索取。
c)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高的投标书或任何投标书。
d)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e)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请参阅:https://pcms2.gld.gov.hk/。
合约编号: GE/2024/16
采购部门 :
土木工程拓展署
项目 :
屯门蓝地地下采石场
详情 :
工程主要包括设计及建造蓝地地下采石场,包括采石工程、岩土工程、隧道工程、渠务工程及绿化工程。合约订明,承建商可处理及售卖从采石场挖掘的石料以及制造及售卖混凝土及沥青制品。工程预计于2025年6月展开,并于2040年9月完成。
估计数量 :
不适用
联络 :
香港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南座6楼
土木工程拓展署矿务部
总土力工程师
电话号码 : (852) 3842 7220
传真号码 : (852) 2714 0193
电子邮件 : kenesswong@cedd.gov.hk
截标日期/时间 :
2025年3月21日, 星期五, 12:00 中午
递交投标书 :
投标者必须在一式两份封密的投标表格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箱(「指定投标箱 」) 内。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在下列情况下,截标日期可能会延迟:-
a) 若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止时间会延至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当时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取消后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星期六并不属于工作天。关于「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的公布事项会在政府新闻处新闻公报网页(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宣布。
b) 如在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的任何时间内,前往指定投标箱所在地点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延迟截标时间,直至另行通告。待通道受阻情况获消除后,政府会尽快公布所延迟的截标时间。以上公布事项会在政府新闻处网页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 以新闻公报形式宣布。
备注 :
a) 此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现邀请所有有兴趣的承建商并同时符合下列要求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以总承建商身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或以外地方正在进行及/或已经完成至少0.25项相关石矿场合约的投标者投标。就合营企业投标者而言,除了须符合这项基本要求外,每名参与者(适用于并未注册为法团的合营企业投标者) 或每名股东(适用于注册合营企业投标者)亦须符合以下规定:以总承建商身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或以外地方正在进行及/或已经完成至少0.1项相关石矿场合约。相关石矿场合约是指包括从石矿场采挖、处理以及售卖石料的合约,而在批出合约当时承建商须支付雇主的合约总价值(或预计采挖石料数量而估计得出的总价值) 不得少于港币40,000,000元,同时原定合约期不少于5年。
b) 投标表格和进一步资料可向香港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南座6楼土木工程拓展署矿务部总土力工程师(电话号码 (852) 3842 7220/传真号码 (852) 2714 0193/电邮地址 kenesswong@cedd.gov.hk)索取。
c)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高的投标书或任何投标书。
d)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e)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请参阅:https://pcms2.gld.gov.h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