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优化咨询及验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jzb-2023002-004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周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立斌0311-8095237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6
公告正文
河北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优化咨询及验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JZB-2023002-004)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北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优化咨询及验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北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优化咨询及验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北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优化咨询及验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北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优化咨询及验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事业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
般纳税人。
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3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和
不良从业记录。
3.4供应商在评审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磋商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记录为准)。
3.5 供应商自 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参与银行机构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服务咨询或新金
融工具准则减值同类项目的实施案例。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
企业参加响应的,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企业。
3.7 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则取消
其成交资格(有特殊要求,经采购人审核批准的除外)。
3.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
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利害关系。
3.9 供应商不得为同期负责河北银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关联实体。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24日至2023年03月02日,每日
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地点: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 380 号盛景大厦1102室)。2.竞
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600元,售后不退。3.请持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到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和不良从业记录声明函原件c.自2021年1
月1日至今参与银行机构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服务咨询或新金融工具准则减值同类项目的
实施案例证明,如成交通知书或项目合作的合同等复印件;d.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
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e.关联企业情况表(格
式自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 380号盛景大厦
11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 380号盛景大厦
1 1楼)。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优化咨询及验证项目,项目业主为河北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采购人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北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优化咨询及验证项目
服务周期:10个月,其中2023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差距分析、合规改进、投产前验证、
监管要求的实施情况报告,2023年内完成投产后验证和全面验证
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2.2招标范围
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优化咨询和独立第三方全面验证内容,具体内容涉及现状诊断与差距分
析、管理体系建设与优化、模型体系优化、模型验证机制建设、第三方全面验证、定期评估
和模型维护机制、实施情况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减值模拟测算体系构建、系统建设支持、
培训和知识转移十大方面。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事业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
为一般纳税人。
3.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3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和
不良从业记录。
3.4 供应商在评审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磋商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记录为准)。
3.5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参与银行机构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服务咨询或新金
融工具准则减值同类项目的实施案例。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
企业参加响应的,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企业。
3.7 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则取消
其成交资格(有特殊要求,经采购人审核批准的除外)。
3.8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
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利害关系。
3.9 供应商不得为同期负责河北银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关联实体。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地点:河北国经招
标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02室)。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600元,售后不退。
4.3请持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到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和不良从
业记录声明函原件;
C.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参与银行机构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服务咨询或新金融工具准则减
值同类项目的实施案例证明,如成交通知书或项目合作的合同等复印件;
d.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e.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自拟)。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6日14:00,地点河
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
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0311-8688529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联系人:杨立斌、王卓
联系电话:0311-8095237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联系人:周经理
电 话:0311-86885293
电子邮件:zhoulige@hebbank.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380 号盛景大厦11楼
联系人: 杨立斌、王卓
电 话: 0311-80952376
电子邮件: hbgjzb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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