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林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优化咨询服务及系统优化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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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06日 09: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07日至2022年09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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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1302)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27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座13楼1302室) | ||
预算金额 | ¥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43610922 | ||
采购单位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齐先生0431-8499284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座13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峥0431-89983999、1564361092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TC2022-032
项目名称:吉林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优化咨询服务及系统优化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吉林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优化咨询服务及系统优化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JLTC2022-03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优化咨询服务及系统优化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优化咨询服务及系统优化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LTC2022-032;
2.3、采购预算:400万元
2.5、服务内容:咨询项目拟基于对我行集团口径(母行和附属机构)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情况的全面调研和诊断进行优化,在现有减值模型基础上,完成预期信用损失法体系的搭建、模型优化、模型投产前验证、系统升级、投产后验证、季度评估等,并在此基础上。在2023年4月30日前向属地银保监局报送《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评估报告》。系统优化项目拟基于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优化咨询结果进行相应的系统建设(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2.6、服务期:24个月;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并且具备软件开发能力;
3.3、投标人在5年内至少具备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同类项目采购合作案例任1个,需在以往的服务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3.4、投标人须对采购人经营数据保密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如因投标人责任导致相关经营数据泄露,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5、人员要求:
咨询团队:(1)至少配置1名项目经理,1名高级经理,1名经理。项目经理具有至少6年以上金融业服务经验;高级经理及经理应具有至少4年以上金融业服务经验。项目经理、高级经理、经理全程参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案例不少于1个,需提供证明材料。
(2)团队其他成员应具有至少3年以上金融业服务经验,全程参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案例不少于1个,需提供证明材料。
(3)团队成员应全部为投标人同类项目案例的关键成员,投标文件应提供项目团队成员及其项目经验介绍。
系统建设实施团队:(1)项目经理开发经验5年以上。全程参与实施过新金融工具准则系统案例不少于2个,且在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系统过程中担任过项目经理一职,具备实施预期信用损失法系统搭建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
(2)项目所派驻现场实施人员至少开发经验在3年以上,且参与过新金融工具准则系统的实施,实施人员资质等要求需通过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及承诺);
(3)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实施人员同时至少保证5人(含)以上(提供承诺);
(4)项目所派驻现场实施人员调动或离开,需要得到行方允许,不可以没有经过行方同意善自离开(提供承诺)。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8、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次招标投标单位若不同时具备咨询和系统建设实施两项能力,可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本项目。
3.11、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2、本次招标严禁转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2年9月7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14日16时;
地点: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1302);
方式: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
(2)符合3.3要求的同类项目采购合作案例;
(3)3.4项要求的承诺书;
(4)3.7项要求的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5)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座13楼130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8万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联 系 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0431-8499284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座1302室。
联系人:高峥
电话:0431-89983999、15643610922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并且具备软件开发能力;3.3、投标人在5年内至少具备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同类项目采购合作案例任1个,需在以往的服务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3.4、投标人须对采购人经营数据保密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如因投标人责任导致相关经营数据泄露,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3.5、人员要求:咨询团队:(1)至少配置1名项目经理,1名高级经理,1名经理。项目经理具有至少6年以上金融业服务经验;高级经理及经理应具有至少4年以上金融业服务经验。项目经理、高级经理、经理全程参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案例不少于1个,需提供证明材料。(2)团队其他成员应具有至少3年以上金融业服务经验,全程参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案例不少于1个,需提供证明材料。(3)团队成员应全部为投标人同类项目案例的关键成员,投标文件应提供项目团队成员及其项目经验介绍。系统建设实施团队:(1)项目经理开发经验5年以上。全程参与实施过新金融工具准则系统案例不少于2个,且在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系统过程中担任过项目经理一职,具备实施预期信用损失法系统搭建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2)项目所派驻现场实施人员至少开发经验在3年以上,且参与过新金融工具准则系统的实施,实施人员资质等要求需通过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及承诺);(3)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实施人员同时至少保证5人(含)以上(提供承诺);(4)项目所派驻现场实施人员调动或离开,需要得到行方允许,不可以没有经过行方同意善自离开(提供承诺)。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3.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3.8、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0、本次招标投标单位若不同时具备咨询和系统建设实施两项能力,可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本项目。3.11、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12、本次招标严禁转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7日 至 2022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1302)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座13楼13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联系方式:齐先生0431-849928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座1302室
联系方式:高峥0431-89983999、15643610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峥
电 话: 156436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