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勐腊县勐捧镇2022年勐润村强边固防“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金额
545.0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f01340-e826-45ad-baf2-f0433ba922c3
预算金额545.05万元
招标公司勐腊县勐捧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陈坤瀚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邦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黎应艳1333052514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1
公告正文
勐腊县勐捧镇2022年勐润村强边固防“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勐腊县勐捧镇2022年勐润村强边固防“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06f01340-e826-45ad-baf2-f0433ba922c3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06f01340-e826-45ad-baf2-f0433ba922c3 | ||
建设规模: | 拟新建一座钢结构有机肥加工厂,面积2200平方米,场地硬化5000平方米,进场道路硬化2250平方米,三面光排水沟550米;在曼过龙村小组新建:80平方米凉亭一座,花池栅栏600米,三面光排水沟600米,3.5米宽村内道路硬化1043平方米,安装庭院灯40盏、太阳能路灯20盏、舞台及球场灯8盏,花池抹灰及贴瓷砖744平方米,及村内监控、广告宣传牌和绿化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06f01340-e826-45ad-baf2-f0433ba922c3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勐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2-07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勐腊县农业农村局(0691-8120824) |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勐腊县勐捧镇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陈坤瀚 |
办公电话: | 1918714154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邦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黎应艳 |
办公电话: | 13330525149 | 移动电话: | 13330525149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800202300028001001 |
标段名称: | 勐腊县勐捧镇2022年勐润村强边固防“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2-13 23:59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2-21 08:30 |
开标地点: | 勐腊县开标室一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45.0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拟新建一座钢结构有机肥加工厂,面积2200平方米,场地硬化5000平方米,进场道路硬化2250平方米,三面光排水沟550米;在曼过龙村小组新建:80平方米凉亭一座,花池栅栏600米,三面光排水沟600米,3.5米宽村内道路硬化1043平方米,安装庭院灯40盏、太阳能路灯20盏、舞台及球场灯8盏,花池抹灰及贴瓷砖744平方米,及村内监控、广告宣传牌和绿化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8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待建)项目;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业绩1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项目经理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如申请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
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业绩1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
其他: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申请人严格执行第7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施工单位应对工程款与人工费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发放、农民工工资银行按月足额代发、签订劳动合同、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作出承诺并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3)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需满足本项目需求。 (4)申请人须对其投标过程中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一旦被有关部门或系统认定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申请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作出承诺。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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