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县顺河镇中心小学校舍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3.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sr-shxsgz-0616
预算金额23.4万元
招标公司丰县顺河镇中心小学
招标联系人刘校长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圣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昕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5
公告正文
丰县顺河镇中心小学校舍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SR-SHXSGZ-061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丰县顺河镇中心小学校舍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23.4万元, 招标人为丰县顺河镇中心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丰县顺河镇中心小学校舍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丰县顺河镇中心小学校舍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丰县顺河镇中心小学校舍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
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
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
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
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
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
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
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
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且为B级及以上信用等
级。
注: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
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 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
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 list) 。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
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
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 0516-89203279、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6-19 09:00到2023-06-28 17:00
获取方式:6.1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6月19日至 2023年6月28日,每天9时00分至12时
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至丰县S322
与G237交叉口南丰县电商物流园E6(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2招标文件500元/份,
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6.3本招标文件不得转让,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7-05 15: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7-05 15:00
开标地点:江苏圣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丰县顺河镇中心小学校舍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顺河镇中心小学校舍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丰县教育局 以由丰教基财【2023】3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顺河镇中心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丰县顺河镇中心小学校舍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丰县顺河镇中心小学。
2.1.2合同估算价:约23.4万元。
2.1.3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1.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丰县顺河镇中心小学校舍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
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
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
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
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
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
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
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
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
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且为B级及以上信用等
级。
注: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
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 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
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 list) 。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
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
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 0516-89203279、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县城镇支行;
账户号:10242401040010041;
开户名:江苏圣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
指定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
户信息一致性。
(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
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
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
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5.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5.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 年6月28日,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6月19日至 2023年6月28日,每天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
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至丰县S322与G237交叉
口南丰县电商物流园E6(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2招标文件500元/份,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6.3本招标文件不得转让,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截止时间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15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县顺河镇中心小学
地址:丰县顺河镇政府驻地
联系人:刘校长
电话:138153690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圣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丰县S322与G237交叉口南丰县电商物流园E6
联 系 人:王昕
电 话:0516-89557555 1505005516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丰县顺河镇中心小学
地 址: 丰县顺河镇政府驻地
联 系 人: 刘校长
电 话: 13815369096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圣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华山镇,丰徐公路南侧,史套路东侧E-6号
联 系 人: 王昕
电 话: 15050055163
电 子 邮 件: jssrgc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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