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州市城区污水厂管网工程及改造提升项目-工业一路(东张村蓄水池-东环街)排水压力管道工程监理一标段:Y0+007~Y0+544、J0+006~J0+53内雨水管及压力排水管改造提升,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二标段:Y0+544~Y1+064、J0+530~J1+060内雨水管及压力排水管改造提升、道路拆除新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三标段:Y1+064~Y1+470、J1+060~J2+34内雨水管及压力排水管改造提升、道路拆除新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1301000205520400004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晋州市城区污水厂管网工程及改造提升项目-工业一路(东张村蓄水池-东环街)排水压力管道工程监理一标段:Y0+007~Y0+544、J0+006~J0+53内雨水管及压力排水管改造提升,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二标段:Y0+544~Y1+064、J0+530~J1+060内雨水管及压力排水管改造提升、道路拆除新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三标段:Y1+064~Y1+470、J1+060~J2+34内雨水管及压力排水管改造提升、道路拆除新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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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0400004001 | ||||||||||||||||||||||||||||||||||||||||
招标内容: | |||||||||||||||||||||||||||||||||||||||||
晋州市城区污水厂管网工程及改造提升项目-工业一路(东张村蓄水池-东环街)排水压力管道工程监理一标段:Y0+007~Y0+544、J0+006~J0+53内雨水管及压力排水管改造提升,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二标段:Y0+544~Y1+064、J0+530~J1+060内雨水管及压力排水管改造提升、道路拆除新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三标段:Y1+064~Y1+470、J1+060~J2+34内雨水管及压力排水管改造提升、道路拆除新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城区污水厂管网工程及改造提升项目-工业一路(东张村蓄水池-东环街)排水压力管道工程监理已由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投资【2022】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晋州市城区污水厂管网工程及改造提升项目-工业一路(东张村蓄水池-东环街)排水压力管道工程监理 1.2建设规模:一标段:Y0+007~Y0+544、J0+006~J0+53内雨水管及压力排水管改造提升;二标段:Y0+544~Y1+064、J0+530~J1+060内雨水管及压力排水管改造提升、道路拆除新建;三标段:Y1+064~Y1+470、J1+060~J2+34内雨水管及压力排水管改造提升、道路拆除新建;以上各标段雨水管道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企口管,管径为d2600mm,提升泵站出水管采用HDPE压力管(PN=0.6MPa),管径为 DN800mm。 1.3建设地点:晋州市城区。1.4监理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期结束止。 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一标段:Y0+007~Y0+544、J0+006~J0+53内雨水管及压力排水管改造提升;二标段:Y0+544~Y1+064、J0+530~J1+060内雨水管及压力排水管改造提升、道路拆除新建;三标段:Y1+064~Y1+470、J1+060~J2+34内雨水管及压力排水管改造提升、道路拆除新建;以上各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可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选择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供应商如未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请供应商及时办理河北CA,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满足冀建市(2011)552附件人员配备标准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注: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监理大纲)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根据《河北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和《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八)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河北省评标专家报酬标准,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或索要高额评标报酬扰乱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按照涉黑涉恶处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0 00:00至2023-10-2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1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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