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屏县2023年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锦屏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姚才锦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恩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瞿德超1587020184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3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锦屏县2023年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已由 锦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锦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锦屏县2023年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锦发改审批(2022)4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锦屏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三江镇 。 | |||||||||||||||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7314.5㎡、其中住宅19574.01㎡,商业建筑面积3538.67㎡,地下建筑面积4201.82㎡,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 。 | |||||||||||||||
2.3 合同估算价:400000元。 | |||||||||||||||
2.4 计划工期:730 天。 | |||||||||||||||
2.5 标段划分:锦屏县2023年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资质、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1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3月03日 00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memberLogi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3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 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http://ggzyzy.qdn.gov.cn)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1、建设资金来源公司自筹;2、因系统模板公告无法更改,最终以招标文件公告为准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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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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