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林浦广场食堂装修装饰工程(监理),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代理单位为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2.1项目编号:GSZ-2021-116
2.2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
2.3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246.7㎡,林浦广场(一期)1号楼1层、2层食堂及3号楼1层食堂的装修监理;
2.4询价范围和内容:
询价范围:林浦广场(一期)1号楼1层、2层食堂及3号楼1层食堂,总建筑面积为3246.7㎡。询价内容:室内精装修工程;装修楼层电气和给排水安装工程;装修楼层空调安装工程、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和其他专业工程施工配合等询价范围内的全部监理。
2.5建筑安装工程费:12910197元 ;
2.6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6.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52174.42 元。
2.6.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7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0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8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3.5 供应商“工程业绩”要求: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询价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询价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6 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询价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询价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4.询价文件的获取4.1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联系方式(含通讯方式和邮箱),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得询价文件。
(2)邮寄报名方式:如采用邮寄方式报名,请将购买询价采购文件费用从供应商银行账户按照公对公转账方式汇款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询价采购文件费用之日确定为购买日期。
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1116
供应商并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付款凭证及联系方式(含通讯方式和邮箱)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163.com),邮寄费用自理。
注:疫情期间,建议采用邮寄形式获取询价文件。
4.2 询价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询价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简易评标法 。6.询价保证金的提交6.1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询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人民币5000元)方可参加报价,否则将予以拒绝。
6.2 询价保证金必须在本询价文件确定的期限前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1116
6.3 询价保证金交纳到账时间:2022年3月31日17时前(北京时间)。
7.报价文件的递交7.1 本项目不组织进行现场考察,供应商可自行前往,其费用和风险无论是否承接本项目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2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日09时30分,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体:福建省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ygcg.fjcqjy.com);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www.fjgsgl.com)。
9.联系方式采购人: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广场1号楼5层,邮编:350005
电话:15206045493
联系人:林女士
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广场1号楼5层,邮编:350005
电话:15980666348
联系人:陈女士
电子信箱:fzgsgl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