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东海2024年面粉事业部劳务用工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名称为中粮东海2024年面粉事业部劳务用工外包项目,采购人为东海业务运营部,现已具备采购条件,以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二、采购概况与范围:
项目名称:中粮东海2024年面粉事业部劳务用工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A010-ZB-XM-2410020
实施地点: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
采购需求:一、项目内容
需要对本企业生产单元保洁、清舱、缝包、装卸、投料、生产辅助等事项提供劳务服务,保证生产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二、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匹配的服务能力;(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 财务要求: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 、转的状态,报价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4. 业绩要求:报价人近3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及业绩结算发票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并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结算发票金额为准。
5. 信誉要求: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二)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供)。
三、技术要求
(一)服务要求
1、在协议有效期内,报价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运资质。
2、报价人应确保提供合格的劳务人员为报价人提供服务,若违反此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报价人更换相关劳务人员,所产生的一切责任都由报价人负责。
3、报价人同劳务人员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并在劳务人员工作所在地交纳社会保险,保证遵守国家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所有因劳动关系产生的责任义务均与采购人无关。
4、劳务人员年龄男工在18—60周岁之间,女工在18—55周岁之间,符合《劳动法》规定,身体健康,能适应倒班的体力劳动。
5、报价人必须对招聘的员工进行严格的面试,并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真实的身份证、居住证等证件。
6、报价人应对招聘员工进行体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和具体服务要求进行职业病体检,并向采购人提供 体检证明材料,若抽查发现未组织员工体检,或体检有遗漏,按壹仟元/人的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7、报价人应根据作业项目卫生管理制度要求要办理健康证的,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每年为所属员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8、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要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条例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架构,责任到人。
9、报价人负责从业人员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员工进行“三级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提供服务。
10、报价人负责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作业服务,代表报价人到采购人工作现场进行安全作业管理和工作协调,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负全责。
11、报价人应根据国家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为从业人员办理社保(从业人员工作所在地),为其不能缴纳社保的返聘人员,购买赔付额不低于当地工伤保险规定的赔付金额,即壹佰零伍万元商业保险。并向采购人提供购买商业保险的证明材料,若检查发现未购买商业保险,或有遗漏,按壹万元/人的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
12、负责办理劳务人员的用工手续,凡因报价方未与劳务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未履行劳动法规方面的义务,造成劳资纠纷的,均由报价方负责处理;若由此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报价方承担赔偿责任。
13、劳务人员从事特殊作业时,应具备相关资质。
14、报价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法规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对乙方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反馈给采购方,接受采购方主管部门的监管。
15、报价方应参照采购方安全生产要求、卫生管理制度、作业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对劳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并监督落实。采购方有权对报价方作业现状进行监督检查,对报价方工作提出要求。报价方劳务人员违规作业的,报价方应参照《中粮油脂华东区安全环保行政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拟定处理意见,并抄送采购方。
16、劳务人员在作业服务期间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报价人要积极进行抢救工作,并做好事故调查和整改,采购人给予必要的协助。
17、劳务人员在作业服务期间应参加所在部门的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18、劳务人员在往返作业点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报价方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9、凡在作业服务区域外发生的治安案件责任及费用,由报价方及责任者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0、劳务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必须严格遵守采购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
21、劳务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交通、职业病等)后,由报价方分别负责向隶属地上一级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按照“四不放过”(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指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处理事故,并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和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承担赔偿责任。
22、报价方必须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劳保鞋、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救生衣、护目镜等。
23、劳务人员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违规操作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报价方予以赔偿。
24、报价方不得将承揽采购方的业务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25、报价方应根据采购方的需求,派足量的劳务人员完成劳务服务。
26、报价方作业人员须遵守采购方关于外来人员管理规定。
(二)报价人按照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须在响应性文件中对所投项目的情况作出准确详细的表述。
四、获选供应商:每个采购分包项目中选1家供应商。
五、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报价为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各分包项目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含增值税)的服务价格已包含报价方为完成合同中该分包项下劳务服务所需的全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方聘用人员的工资、加班费、奖金、社保费、节假日福利费、劳保用品费、体检费、职业病体检费、健康证费、食宿费、交通费、高温津贴、税费、利润、管理费等)。
2. 报价人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范围及规定服务期限内的全部工作发生的费用。
3. 所有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均由报价人自行考虑。
(二)服务要求
1. 服务周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
1. 报价单位中选供应商后7日内必须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按每个分包项目的合同约定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分包项目1:物流部码头劳务用工外包项目履约保证金 贰拾 万元;分包项目2:物流部粕筒仓1-5期劳务用工外包项目履约保证金 叁拾 万元;分包项目3:生产部(精炼厂、榨油厂、分提、磷脂厂)、品控研发部、综合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工程维修部、物流部(粮筒仓、散油部)劳务用工外包项目履约保证金 拾伍 万元;分包项目4:特种油事业部劳务用工外包项目履约保证金 拾 万元;分包项目5:大米事业部劳务用工外包项目履约保证金 伍 万元;分包项目6:面粉事业部劳务用工外包项目履约保证金 拾伍 万元;分包项目7:小包装厂、油脂包装库劳务用工外包项目履约保证金 拾伍 万元),否则,报价保证金拾万元不予退还,同时选择其他报价方作为供应商。付款采用银行汇票或转帐方式。
2. 税金:报价方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不予付款。
3. 合同生效后按每月实际作业量月结。
(四)报价有效期
本项目报价有效期为90天。
(五)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为100000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
此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须在网上报价截止前递交至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财务指定账户。
项目计划开始日期:2024-11-01 00:00:00
项目计划完成日期:2025-10-31 23:59:59
质量标准:合格
最高限价:6226135.00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其他资质要求、人员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注册、登录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于报名开始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递交,上传全部报价彩色扫描文件(盖章),本次采购不接受其他递交方式。
六、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10-17 12: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及方式: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线上开启。
七、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监督联络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010-85019439
电子邮箱:yanghaochen@cofco.com
采购联系人:项昕
联系方式:15995987064
信访举报电话:010-85006787
举报范围: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的检举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