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江北新区)中科创新广场21、26号楼装修工程3-4层装修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8-09 12:00:25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编号: AJB200236-03FG
1. 招标条件
        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中科创新广场21、26号楼装修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20]60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5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3-4层装修设计
        2.2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浦滨路150号21号楼和26号楼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中科创新广场21、26号楼装修工程3-4层装修设计,装修面积为4200m2。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4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5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中科创新广场21、26号楼装修工程3-4层装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包括提供满足施工图审查所需预算等资料、文件)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以及报批报建、评审、相关专题报告等服务工作。室内装饰设计(含软装、家具(设计深度达到家具厂可以按图生产)、卫浴间)、对标识标牌、电梯厅、安全疏散通道、墙、地、顶等平面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含效果图)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提供材料清单、工程平方造价。内装设计单位提供各楼层上下水点位图、设备明细;开关插座灯具点位图,空调盘管风机、风管风口等点位图,配电功率、回路需求、电器设备明细;公区、客房内配电箱点位图,给排水(含卫生间、茶歇区等用水区域),配合机电对消防喷淋、喷淋末端试水、烟感探测、电气、照明、插座、智能化设备末端配电等各点位与深化设计。装饰设计单位提供楼层上述的机电平面设计、电气,配管配线施工详图后,由机电设计单位整合汇入机电项目设计系统图。装饰设计单位配合涉及图审报审通过的审验。装饰设计单位提交设计中所涉防火材料的相关资料、防火等级,材料明细清单等应符合消防安全设计规范要求,提供质量认证合格产品。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8-29 09:20:00
        4.3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4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次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16分)
6.2.1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6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除外)的设计业绩。有一个得5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评分中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10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6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除外)的设计业绩。有一个得6分,最高得6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评分中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6分。)
6.3设计构思(满分30分)
6.3.1设计说明:设计总体思路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设计经济、适用、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和创新性,配置合理,融入节能环保理念。(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3.2平面布置:布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正常使用需要,交通流线组织清晰、顺畅、互不干扰;是否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3.3整体设计方案:整体方案是否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实施性,是否按要求提供主要区域效果图,提供不全、空间不符合或仅提供参考图本项打分按“无”处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3.4专项设计:办公区设计,接待区设计,会议室设计细致,各具特色,符合各自的业态要求,提升内部空间品质。(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3.5主要空间及主要材料的设计表述:主要空间的立面做法(与效果图表现是否一致);主要材料的工艺做法节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优:10;良:9.5;中:9;差:8.5;无:0)
6.4项目解读(满分20分)
6.4.1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解决方案的分析到位、措施得当、考虑全面情况进行评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2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3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4成本控制: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设计指标切实可行,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5项目组成员(满分20分)
6.5.1装饰装修专业人员1名:具有装饰装修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装饰装修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应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5.2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5.3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5.4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5.5造价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6其他因素(满分4分)
企业获奖:企业自2018年6月1日(含)以来承接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除外),获国家级建筑设计类奖项的得4分,获省级建筑设计类奖项的得2分,获市级建筑设计类奖项的得1分。(限评1个项目,本奖项不包括除装修专项之外的其他专项设计奖项。奖项以建设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为准,同一项目不同获奖不得重复计分,提供多个奖项时,以得分最高的计取。提供获奖证明文件,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证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学历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2)注册证书上有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项目负责人与专业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6)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设计构思和项目解读)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设计构思和项目解读)”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7)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排名靠前;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通过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并记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8月9日11时5分到 2023年8月16日11时5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5、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2月-2023年07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或事业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本项目对未中标人的方案无补偿。
8.8、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9、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8.10、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11、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达路6号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吴工 联  系  人:陈娟
        电       话:025-57790206 电       话:025-52140133
        传       真:025-57790206 传       真:025-2140133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7441576d-5a57-4afb-b435-7934d9bb08a3&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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