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宗物资采购公告(自采)】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委托咨询服务二次采购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委托咨询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委托咨询服务二次采购”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委托咨询服务二次采购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三、采购预算:暂定预估总价40万元(含税);
四、采购内容:办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相关事宜并提供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
采 购 内 容 明 细 表
五、合同履行期限:3年服务期(具体服务时间节点见采购内容明细表)。
六、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七、主要服务需求:
办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相关事宜并提供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并确保高新技术企业申办成功。
八.其他需求:
1.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新科技企业政策讲解、技术辅导、财务辅导、梳理研究开发项目等;申报所需资料编制、修改、完善,组织附件,网上标准化录入,装订,提交评审、认定报备,研发费归集指导,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成功后的三年研发费归集指导,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火炬系统填报,税务备查材料指导;省市级科技成果评价、国家级成果评价等等专业咨询技术服务。
2.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理性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或招标人认为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人应提交合理说明和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和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采购人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需指定一至二名工作人员驻甲方公司工作,至合同期满。
4.未尽事项及内容以双方签署的《服务合同》为准。
九、服务商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应具有申报建筑类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的相关咨询服务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3)投标人应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3.其他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及不良信用记录:
(1)服务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上述任一名单或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服务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3)服务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用项目管理人员证件进行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十、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2024年1月4日9时至 2024年1月9日16时,参与服务商将本项目报名信息发送至邮箱:hajiangongjituan@163.com,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服务商单位全称;报名信息发送时间以我单位邮件到达时间为准,过期不候,报名信息包含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服务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在收到投标单位报名信息后,本单位将询价函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过期不予受理。我单位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未领取询价函文件的投标单位不可以参加本项目采购。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以下媒介进行发布: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www.hljcq.org.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若附件链接无法打开, 请联系采购人获取。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4日
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委托咨询服务二次采购”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委托咨询服务二次采购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三、采购预算:暂定预估总价40万元(含税);
四、采购内容:办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相关事宜并提供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
采 购 内 容 明 细 表
服务内容 | 时间期限 | 费用 (万元) | 要 求 |
完成摸底调研企业,提出2024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方案,报哈建工上会审批并通过。 | 2024年1月至2月 | 1 | 需经哈建工集团三方出具法律意见书 |
完成企业三年专项审计报告服务工作。 | 2024年1月至4月 | 1 | 需经哈建工集团三方出具法律意见书 |
完成根据2022-2023企业收入发票、销售合同情况,筛选、寻找技术研发创新点,与专利、工法、标准等需相互匹配,提供知识产权和专利转让服务并全责实施。(与主责主业匹配的建筑、市政、公路、机电、水利水电等于资质专业匹配) | 2024年4月 | 13 | 专利评估:需要对要转让的专利进行评估,包括专利的技术价值、市场价值、法律有效性等。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并购发明专利不少于3项,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17项,软件著作权若干项目。 |
完成2023年设立研发科目,对本年发生的研发费进行合规归集培训、指导、咨询服务,对2022年研发费设立辅助账合规指导服务 | 2024年2月 | 2 | 需要实施方全程对财务进行指导、跟进,同时完成松北区税务等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
归集2022年-2023年项目与成果清单,并进行精准匹配,确定RD名称超过20项,PS超过10项。 | 2024年1月至4月 | 3 | 需要实施方全程对财务进行指导、跟进,同时完成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
按照申报高企要求,编制完成项目RD、PS文字材料,归集完善对应立项报告、项目执行、验收材料;归集提供成果证明材料、研发制度文件、奖项支撑文件及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等;归集提供2021年(提供有的相关材料)、2022年、2023年财务相关材料 | 2024年1月至7月 | 3 | 需要实施方全程对财务进行指导、跟进,同时完成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
归集完成提供人力资源材料和固定资产、研发设备等台账和材料等相关工作。 | 2024年1至4月 | 2 | 需要实施方全程对财务进行指导、跟进,同时完成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
完成归集提供2023年财务相关材料,包括年度审计报告、所得税年报申报表、研发费用归集表、辅助账、企业收入明细账等;组织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相关工作。 | 2024年1至7月 | 3.5 | 需要实施方全程对财务进行指导、跟进,同时完成省市、松北区税务等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
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及佐证材料收集,归集整理所有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填报,装订、报送资料等相关工作。 | 2024年6至8月 | 3 | |
完成评审认定过程跟踪(包括专家评审、专业机构认定等全程费用)。 | 2024年9至11月 | 3.5 | 需做好跟踪工作及服务工作以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 |
完成2024、2025、2026年每季度进行至少三次高新技术企业运维服务、培训等。以及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成功后的三年研发费归集指导、火炬系统填报、税务备查材料指导,同时对给年度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服务指导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 | 2024、2025、2026年度 | 2 | 需要完整的培训方案、培训计划 |
完成对已经确认的省技术中心的后续检查核准资料进行撰写、归集、完善,保证全套资料核查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 2024年1月至5月 | 2 | 需要实施方全程对相关部门进行指导、跟进,同时完成省市工信部门等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
完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成功后,荣誉度比较高,省科技厅给予规上企业资金补助50万元,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哈尔滨新区给予资金补助20万元。以及相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给予政策。 | 2024年12月 | 1 | 需完成省市工信部门等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
合计金额 | 40万元 | ||
备注: 1.需提供近三年专项审计报告咨询服务; 2.需提供近两年研发费归集咨询服务、三年内15项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咨询服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编制、修改,以及完善申报材料、组织附件、网上标准化录入、装订等相关服务咨询服务; 3.需提供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成功后的三年研发费等运维服务、三年国家火炬系统填报指导、税务备查材料指导咨询服务。 4.完善省级科学技术中心相关材料。 5.需提供知识产权相关材料、专利成果授权、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专利20项包括:3项发明专利及17项实用新型等专利成果以及软件著作权若干项目。 |
五、合同履行期限:3年服务期(具体服务时间节点见采购内容明细表)。
六、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七、主要服务需求:
办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相关事宜并提供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并确保高新技术企业申办成功。
八.其他需求:
1.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新科技企业政策讲解、技术辅导、财务辅导、梳理研究开发项目等;申报所需资料编制、修改、完善,组织附件,网上标准化录入,装订,提交评审、认定报备,研发费归集指导,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成功后的三年研发费归集指导,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火炬系统填报,税务备查材料指导;省市级科技成果评价、国家级成果评价等等专业咨询技术服务。
2.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理性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如投标人的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或招标人认为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人应提交合理说明和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和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采购人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需指定一至二名工作人员驻甲方公司工作,至合同期满。
4.未尽事项及内容以双方签署的《服务合同》为准。
九、服务商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应具有申报建筑类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的相关咨询服务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3)投标人应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3.其他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及不良信用记录:
(1)服务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上述任一名单或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服务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3)服务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用项目管理人员证件进行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十、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2024年1月4日9时至 2024年1月9日16时,参与服务商将本项目报名信息发送至邮箱:hajiangongjituan@163.com,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服务商单位全称;报名信息发送时间以我单位邮件到达时间为准,过期不候,报名信息包含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服务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在收到投标单位报名信息后,本单位将询价函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过期不予受理。我单位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未领取询价函文件的投标单位不可以参加本项目采购。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以下媒介进行发布: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www.hljcq.org.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若附件链接无法打开, 请联系采购人获取。
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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