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城市燃气管道、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施工
五常市城市燃气管道、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106G231206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五常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五常市城市燃气管道、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批复(五发行审字〔2023〕17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内预算资金及地方政府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内预算资金50%;地方政府统筹50%,招标人为五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常市城市燃气管道、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五常市内
2.3建设规模:对小区燃气管网及设施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包括小区户内(安防物联网表、报警器、自闭阀、切断阀、波纹管)及小区庭院(调压箱、燃气管等)的设备安装及更换。共涉及15个小区,住户8899户,其中:户内更换安防物联网表7853组,安装报警控制器6323台、螺纹自闭阀门8899个、紧急自动切断阀4669个、镀锌钢管12093.00米、复合波纹管10912.50米;小区配套新增调压箱5组、铺设PE100燃气管655米、安装无缝钢管9909米、填挖土方量1729.20立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拆除并恢复786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24年1月1日开工,2024年12月31日竣工(工期366日历天)。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9432667.17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以下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3年8月-10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需提供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3年8月-10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3.6.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2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评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6.4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整改结果的通知》,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大庆市美林照明装饰有限公司等163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2023〕1525号”文件执行被限制投标,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黑龙江省福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92家企业整改情况的公示”文件执行被限制投标,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列入文件名录内及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5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鸡西九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列入上述文件内87家企业在3个月整改期间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06日1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时间截止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09时30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五常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451-51165089
招 标 人:五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五常市
联 系 人:苗先生
电 话:0451-51165089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惠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与朗江路交汇处恒祥空间20栋S4商服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7304500524
电子邮箱:hljshtgcgl@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