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拟对浙江滨海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绍兴院区(浙江滨海医院)新建工程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拟对浙江滨海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浙江省肿瘤 医院)绍兴院区(浙江滨海医院)新建工程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03 11:08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4 年 1 月 3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浙江省肿瘤 医院)绍兴院区(浙江滨海医院)新建工程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江滨区,海滨路以西,七六丘北塘河以南,海华路以东,乾诚道以北浙江滨海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在肿瘤内科楼地下一层、一层、二层和医技楼一层建设核医学科,共分六个场所:①拟在肿瘤内科楼地下一层建设核医学科核素制备场所,新增2台自屏蔽回旋加速器(最大能量20MeV,束流最大强度150μA)制备放射性核素18F、11C、13N、15O、64Cu、67Ga、89Zr、123I、124I用于显像诊断,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②拟在肿瘤内科楼地下一层建设核医学科动物实验场所,新增1台小动物PET/CT和1台小动物PET/MR,使用18F、11C、13N、15O、64Cu、89Zr、68Ga进行小动物实验,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③拟在所肿瘤内科楼地下一层建设核医学科核素显像场,购置4台PET/CT和2台PET/MR,使用核素18F、11C、13N、15O、64Cu、89Zr、124I、68Ga(锗镓发生器制备)进行显像诊断;购置5台SPECT/CT,使用核素99mTc、67Ga、201Tl、123I进行显像诊断(含SPECT/CT肺通气显像检查、甲癌患者和177Lu治疗患者出院前扫描检查);使用核素131I进行甲亢治疗和甲状腺吸碘率测定(简称“甲测”);使用核素89Sr、153Sm、188Re、223Ra进行骨转移癌治疗;使用核素225Ac进行前列腺癌治疗;使用核素32P进行血液病治疗;对90Y手术场所所需核素90Y和99mTc的分装和测活;PET/CT和PET/MR拟配备6枚68Ge校准源,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④拟在肿瘤内科楼一层建设核医学科1号核素治疗场所,使用核素131I进行甲癌治疗;使用177Lu进行肿瘤治疗,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⑤核医学科2号核素治疗场所位于肿瘤内科楼二层,使用核素131I进行甲癌治疗,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⑥核医学科90Y手术场所位于医技楼一层。使用核素90Y和99mTc用于开展肿瘤治疗项目,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2)在放疗楼地下一层南侧建设放疗科,建设13间加速器机房、1间射波刀机房和2间后装治疗机房及配套附属用房,购置13台电子直线加速器(最大X射线能量均为15MV)、1台射波刀和2台后装治疗机,后装治疗机各配1枚192Ir放射源(Ⅲ类放射源),用于肿瘤治疗。 (3)在医技楼一层介入中心,建设6间DSA机房,并配置6台DSA,用于介入治疗和影像诊断,其中1#DSA机房兼做90Y手术室,涉及使用90Y核素;在医技楼四层手术中心,建设2间杂交手术室(杂交手术室4和杂交手术室5),并各配备1台DSA,其中杂交手术室4同时配备一台CT,用于介入治疗和影像诊断。 (4)在医技楼二层内镜中心,建设1间ERCP机房,并配置1台ERCP用X射线装置,用于介入治疗和影像诊断。null建设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相关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及定期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辐射培训。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主要污染因子为γ射线、α射线、β射线、X射线、韧致辐射、β表面污染、放射性废液、固体放射性废物和气态放射性废物。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核医学科各功能用房四侧墙体拟主要采用实心砖墙+硫酸钡防护涂料作为屏蔽材料,顶棚为混凝土结构,防护门为内衬铅板,观察窗为铅玻璃,其防护铅当量满足防护屏蔽要求。 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划分为监督区和控制区,控制区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建设单位制定拟制定针对性的操作规程,职业人员工作时穿戴铅衣、铅围脖,佩戴防护眼镜等辐射防护用品。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了个人剂量计,并配备了个人剂量报警仪,场所配备X-γ辐射监测仪、表面污染监测仪等;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监护。在落实以上辐射安全措施后,核医学科辐射安全措施能够满足辐射安全防护的要求。核医学科分装注射室拟配备专用手套箱、放射药物专用注射窗;核医学科工作场所拟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工作状态指示灯、对讲及监控设施;设置有满足要求的并联衰变池组、固体放射性废物收集铅桶、气态放射性废物专用排风管线及活性炭吸附装置。 放疗科直线加速器机房、射波刀机房和后装机机房四侧屏蔽墙体及顶棚为现浇混凝土防护,直线加速器机房防护门为铅门+含硼聚乙烯材料,射波刀机房和后装机机房防护门为铅门,其防护效果满足要求。机房内配置有钥匙开关联锁、剂量联锁、门联锁等联锁装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固定式剂量率报警仪、急停开关、视频监控等辐射安全设施。 介入中心DSA机房和ERCP机房四侧墙体采用实心砖+水泥进行屏蔽,手术中心杂交手术室四侧墙体采用铅板进行屏蔽,各防护门均采用铅防护门,观察窗为铅玻璃,并配有个人防护用品,其屏蔽要求及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均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要求。 放射性废液排入衰变池中,暂存时间超过180天后,排放至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核医学放射性固废采用专门的脚踏式铅桶收集后在废物间暂存,储存时间、监测满足要求后,对废物清洁解控并作为医疗废物进行处理;废弃的68Ge放射源及其包装暂存于储源室保险箱,由供应源商回收;废气处理更换的废活性炭按放射性废物处置,储存超过180天并经监测满足要求后,对废物清洁解控并作为医疗废物进行处理;直线加速器更换下来的废靶和退役时拆卸下来的废靶,先暂存于加速器机房铅桶内进行衰变,经监测其表面辐射剂量率水平符合清洁解控水平后,由设备生产厂家回收;核医学科产生的放射性废气经排风排至肿瘤内科楼楼顶排放,排放口高出屋脊,排风井由混凝土浇筑,有效屏蔽放射性废气对其余楼层公众的辐射影响,各排风管道内保持负压,拟安装防回流装置,排放口均设炭吸附装置,放射性废气经吸附处理后排放;加速器、后装机、DSA、ERCP用X射线装置和PET/CT、SPECT/CT配套用CT射线装置运行过程产生的臭氧、氮氧化物经机房动力排风系统排入大气环境,自然分解。 医院将设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且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本报告要求,制定相关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以适应当前环保的管理要求;该院应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了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个人剂量档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 1 月 3 日至 2024 年 1 月 9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4-01-03

  •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辐射处

  • 联系电话: 0571-28869173 传真: 0571-28869000

  •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