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浦大桥改造工程引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吴中区段)路面施工项目
SPDQGZ-LM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胜浦大桥改造工程引桥及连接线工程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以苏行审项建〔2023〕1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以吴交程〔2023〕2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胜浦大桥改造工程引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吴中区段)包含胜浦大桥引桥、引桥连接线道路、防汛通道、人行匝道、地面人非辅道及其他附属工程。引桥段北起胜浦大桥主桥南侧边墩,跨过吴淞江部分水域、防汛通道及规划滨江路后逐步落地,引桥长395.4m;引桥连接线道路北起引桥段伸缩缝位置,向南与规划淞港路平交,再向南连接线道路范围跨过两条规划河道南至甪直大道与甪胜路交叉口,引桥连接线道路长650.637m。本项目总长约为1.046km。本项目按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预留远期快速化)设计,设计速度为60km/h。全线共设2座地面小桥。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SPDQGZ-LM标段。招标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内路面面层、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监控及绿化等附属工程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标段建安费约为1410万元。
计划工期:9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其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若为政府融资模式建设项目,则指建安费)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的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施工项目(包括路面新建及路面改建项目,不包括道路专项养护及日常管养项目)(注: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合同金额、工程类型等为准);
(3)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2019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若为政府融资模式建设项目,则指建安费)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的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施工项目(包括路面新建及路面改建项目,不包括道路专项养护及日常管养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含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注: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合同金额、工程类型等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款规定的原则认定);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三个月(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
(5)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且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三个月(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供。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399号农发大厦
电 话:(0512)65258823
联系人:纪玉峰
招标代理: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3楼
常熟市富兴路百盛花园南区19栋207室(常熟分公司)
邮 编:215500
电 话:(0512)52308890
邮 箱:jssz_cs@163.com
联系人:孙洁
8、其他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2申请人如果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预约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25-52853032,具体事宜也可咨询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12-52308890。
8.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投标人需根据评审要求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企业及人员类似工程业绩的备案。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且未提供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8.4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8.5若本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6本项目开标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单位可远程解密,确保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4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10时00分。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7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
8.8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