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8316059
地址: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srjgk@163.com
项目名称 |
江西索锂科技有限公司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中汽瑞华产业园内 |
建设单位 |
江西索锂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索锂科技有限公司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建设项目位于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中汽瑞华产业园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52′5.03″,北纬:28°22′55.86″)。项目租用江西中汽瑞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充电桩车间南部(租用面积8800m2)及原电池电容车间东南部(租用面积1200m2)。 项目产品方案为:年回收利用10亿WH量锂电池产品,生产再生锂电池约8.5亿WH。项目原辅材料为废旧电池废旧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电池箱、线束、氮气。生产工艺为:回收、外观检验、部件/线束拆卸、激光焊接、容量测量、外壳装配等工序。 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7762.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焊接废气采用脉冲抽屉式集尘机进行收集处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电池拆解、存放车间内设置紧急排风设备对可能溢散的少量事故废气进行通风处理。焊接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污水处理站(隔油池+化粪池+生物接触氧化处理)进行处理,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间接排放限值(其中BOD5、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和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激光焊接、电池拆解流水线等生产设备运转。应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合格废旧锂电池、不合格电池模组、不合格电池、废电池壳及线束、不合格产品等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给回收单位;废BMS为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与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5、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项目电池回收拆解车间(1#)周边10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