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奥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奥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24-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我司现面向社会选聘2024年10月至2026年9月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为我司经营管理中的各类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业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法律顾问需求
(一)为广州奥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属下单位广州市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合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润政置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期限:2年,自2024年10月1日起计算。
注: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将满一年时,对服务单位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达到优秀的,继续签订第二年的服务合同,否则第一年合同期满时结束服务。
(三)服务限价:2年服务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二、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为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提供法律分析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二)协助起草、制定、审查、修改各类法律事务文书、规章制度、合同文本;
(三)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四)就已经发生的仲裁、诉讼、复议案件,提出应诉建议,发表法律意见。
(五)为涉及的工商、税务、劳资、环保、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六)根据服务单位需要向有关方面发送律师函、建议函等;
(七)对服务单位提交的复杂疑难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法律意见书;
(八)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举办各类法律知识培训,及时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修订信息及动向。培训每年至少二次;
(九)配合服务单位按年度进行考核。
三、法律顾问选聘条件
(一)对参聘律所的要求
1. 依法批准成立且连续营业10年以上,在广州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2. 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300名以上受聘律师,其中最少有50名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
3. 近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 在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5.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提供优质服务;
6.能够保障服务团队负责人和业务对接律师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7.没有不适宜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情形。
(二)对服务律师的要求
顾问单位需指派不少于2名律师提供服务;其中至少包括1名经验丰富、能力强且相对固定的律师作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3.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熟悉房屋租赁业务、工程建设业务,且在公司相关法律业务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5.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有时间和精力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10:00至2024年9月6日17:30。
(二)需提交的资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律师事务所简介,以往参与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参与选聘的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4.拟指派承办法律顾问服务的专职律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情况介绍说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案例成果、业务专长等;
5.拟指派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和服务报价。服务报价按年度包干费用报价,如在包干费用外另有需支付费用项目或优惠应逐项列出收费标准,例如案件代理收费标准、额外优惠和服务等。
6.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否则我司有权拒绝全部材料,由此导致的责任自行承担。
(三)提交方式:
请以现场提交方式提交资料,提交的资料不予退回。
收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5号东宝大厦5楼办公室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38320188-1313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2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对参聘律所的要求
1. 依法批准成立且连续营业10年以上,在广州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2. 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300名以上受聘律师,其中最少有50名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
3. 近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 在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5.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提供优质服务;
6.能够保障服务团队负责人和业务对接律师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7.没有不适宜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情形。
(二)对服务律师的要求
顾问单位需指派不少于2名律师提供服务;其中至少包括1名经验丰富、能力强且相对固定的律师作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3.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熟悉房屋租赁业务、工程建设业务,且在公司相关法律业务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5.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有时间和精力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17:30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5号东宝大厦5楼办公室 ;联系人:程小姐  ;联系电话:020-38320188-1306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38320188-131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5、767、769号
                          采购方:广州奥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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