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一机二小屋面防水及墙面维修工程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屋面防水及墙面维修工程
房屋修缮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20〕10825号
预算金额
80万元
招标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
周进红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康蓓0472-6165098
标书截止时间
2020/07/17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7/31
公告正文
一机二小屋面防水及墙面维修工程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一机二小屋面防水及墙面维修工程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20〕10825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JGZFCG2020-022
采购目录:
工程类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6、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8、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9、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一机二小屋面防水及墙面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0年07月10日 09: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17日 09:30
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获取文件地址:
响应成功后,登录投标书编制软件下载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A
0.00
10,0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31日 09:2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0年07月31日 09:2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青山区幸福路10号
采购人联系人:
周进红
采购人联系方式:
310614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北体育公园生态大厦-1709号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010714464000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青山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康蓓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165098
采购文件:
包号
采购文件
A
一机二小屋面防水及墙面维修工程二次公告.pdf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8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3502016
工程
项
1.0
一机二小屋面防水及墙面维修工程
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标书免费。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20年07月10日 09:30至2020年07月17日 09:3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zfcg.baotou.gov.cn) 响应投标(不需要审核)。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响应。在网上响应后,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
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
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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