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项目名称:新昌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提供新昌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项目综合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00000元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2022年12月1日9:00,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新昌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了论证。与会专家在听取了业主的情况介绍和查看有关文件,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以下意见:
1、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土地卫片执法项目、农村乱占乱占耕地建房项目、耕地非农化项目、耕地卫片执法项目均由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接,熟悉新昌县基础数据及区域情况;
2、《自然资源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综合监管平台-摸排信息采集系统》均由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建设,熟悉项目情况、系统操作,相关的技术对接风险低;
3、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主营业务方向为汽车电子板块,对涉及到智慧城市以及自然资源业务板块进行了剥离,原自然资源业务服务以及研发人员全部移交到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后续该板块业务以及原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延续服务类项目均由山东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接。
4、本项目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一)款,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即“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
综上所述: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新昌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山东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服务可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东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市蓬莱阁街道北关路133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1日 至2022年12月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地址:新昌县建业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575-8623855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昌县财政局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联系电话:0575-86621309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地址:新昌县和悦广场写字楼14楼1402室
联系电话:0575-86761778
附件信息:
新昌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项目单一来源公示.docx
15.4 KB
专家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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